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33章死变态真多
第633章死变态真多
邪恶有时候是被逼出来的。
就如眼前的孟芳,他一路躲避追杀,不过就是想活下去,结果几次都差点送命,逼着他不择手段的强大。
而且他还背负着血海深仇。
所以,在场的众人都能理解孟芳的心情,但,面对他这样的邪恶,众人不能纵容,否则他走下去便是彻底的堕魔。
“放弃你的契约战宠,我们还能好好说话!”
冷煜取出了他的本命法宝,龙胆枪虽是仙品,但在他手中却展现出来了神器的威力。
冷煜的七煞风狼血统并不纯净,但只要有一部分的神血之力,便足够在气势和元神上碾压一般修士。
“呵~我只是来给你送个东西的!”
孟芳扬手扔出一个白色的光影,飞向了冷煜,冷煜本应该把这个光影打飞的,但他却鬼使神差的伸手接住了。
“这是属于你族中老人的一段记忆。不好意思,我已经看过了。”
孟芳走向蟒蛇,而巨蟒则是温顺的在他面前匍匐,让他如履平地一般走上了他满是犄角的头顶,巨大的蛇身旋即盘起,孟芳便站在高高上空,俯瞰众人,问:
“北冥夜呢?”
“你找他做什么?”秦无歌回应道。
孟芳那双带着血红色的眼睛在周围扫了一圈,确定北冥夜不在之后,他便笑看着秦无歌,道:
“他不在,那你便带我出去帝皇林吧。”
见秦无歌没立刻答应,孟芳便笑道:
“若是他在,肯定不会见死不救的,因为我对他有着极大的用处。”
秦无歌在审度孟芳的脸,他的脸比之前更加尖瘦了,颧骨都凸显了出来,尖脸的他搭配上那双邪恶的眼睛,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头蛇。
而他说到北冥夜的时候,是坦然、甚至理直气壮的,好像他暗中跟北冥夜打成了某种共识一样。
秦无歌也留意到了身边人看自己的眼神,纳兰玉显然是很惊奇北冥夜为什么跟他这种人有牵扯,而伏魔大师则是双手合十、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唯有冷煜似是不在乎,还开口道:
“真元太子不会在乎一个人的生死,即便你是曾经的海盛帝族!”
“是吗?”孟芳冷笑着看向秦无歌。
面对纳兰玉和冷煜等人的虎视眈眈,还有封锁了整个帝皇林的宗门势力,孟芳很清楚,自己是逃不出去的,所以他才需要有人保护。
北冥夜是最好的人选,当然秦无歌也是可以的,但在孟芳的潜意识中,他是不想让秦无歌帮忙的。
但是孟芳更不想死,所以,他才如此对秦无歌请求。
并且在请求之后,他再次开口,提出了条件:
“保证我的安全,我可以告诉你们那些秦氏族人在哪。”
秦无歌自从进入帝皇林之后,便想通过血脉的联系找到秦长老等人,但是帝皇林中瘴气太浓、魔气太多,以至于她的阵法寻踪都不管用了。
如今孟芳愿意告知秦长老等人下落,正中秦无歌的下怀。
但是秦无歌没有着急答应,只是目光淡定的看着他,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我很讨厌你这种一切尽在掌控的样子。”孟芳看着秦无歌摇头,他还记得以前见到她的时候,她是个坚强聪慧但不会如此深谙人心、颇有北冥夜那种玩弄人心的可恨模样。
但现在的她,眼神跟北冥夜真的相似了。显然是受到那狗太子的影响不小。
不过,孟芳对她还是很坦诚的,也不怕她不救自己,干脆道:
“秦长老等人和一个和尚,被困在了圣湖。”
“不可能,我们刚从圣湖回来!”秦无歌立刻否定,其实她是太震惊了以至于不敢相信。
平心而论,秦无歌还是蛮相信孟芳的,因为她知道孟芳的为人。
他不会说假话,但秦长老等人为什么会在圣湖呢?
恭喜你激活了游戏。在这个游戏中,身为仙子云养道侣的你,只要仙子在游戏中对你各种云养,又或者对你有什么要求,你都会获得相对应的能力,修为,天材地宝等等,请尽情的享受你的乐趣吧。修仙家族大小姐正在考虑是否云养你。穿越后的林默,看着面前的游戏光幕陷入了沉思。在林默陷入沉思的时候,另外一边,修仙界的...
落魄的皇朝储君,得始皇绝学,承龙神血脉,一朝蜕变!以身为炉,意志为火,融合奇珍异铁神兵宝刃,成就无上肉身。纵横天地唯我尊,宇宙星空谁能敌?高歌猛进,踏天而行!吾之意志,浩瀚磅礴,吾之战力,盖世无双!我名林寒,古今第一战皇!...
神秘复苏同人文。我叫梁兴扬,我跟着杨间经历了敲门事件,很幸运,我能活下来。我知道,这是灵异复苏的世界,一个充斥厉鬼的世界,这对普通人来说太过残酷了点。我看过小说知道一些未发生的事件,或许我该勇敢点,尝试驾驭一只鬼,成为驭鬼者。我尝试驾驭鬼眼之主,很可惜,我失败了,这一举动差点让我死掉。我叫梁兴...
重回过去,姚远一心一意只想浪啊呸,只想冲浪!...
我既没有重生,也没有系统,只有满世界的敌人。真正的重生者还说我以后会成为颠覆大乾叱咤星河的乱世奸雄。不过我觉得问题不大。干掉真的重生者,我就是真的。至于系统,反正外人也看不见,我说有就一定有,谁能证伪?撒一个弥天大谎,让世界为之起舞!全世界的人都认真听我讲,我,青帝,重生了!我言即未来,我行即正义。作为一个拥有系统...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