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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8章
马群轰隆隆地跑开了。
那匹头发希律律地叫着,呼唤着它的族群。
但是,马群当中,一匹同样飘逸的公马,占据了头马的位置,飘扬着一米多长的鬃毛,带着马群一去少复返。
谁都想当老大,马也一样。
一个屈服于弱小人类的大哥,不配当野马群的大哥。
于是,新的大哥带着一众小弟小妹远远地跑了,头都没有回一下。
这匹枣红马不甘心地嘶鸣着,叉着一双强壮的后腿想要追上去。
杜立秋几个健步冲了上去,一脚就奔着枣红马的懒子踢了过去。
结果莫日叔大叔一把将他拽住了,怒喝道:“立秋,你不能这么羞辱一匹马中的王者。”
杜立秋一瞪眼睛:“咋地啊,它一匹马多个基巴啊,老虎的懒子我都捏得,一匹马的懒子我还踢不了?”
莫日根大叔急得啊啊直叫,偏偏找不出任何一句来反驳。
毕竟,蒙古人的传统里,也没有哪一条规定驯马的时候不许踢马懒子啊。
只不过是他们没想到而已。
这时,那匹瘦弱的,一身是伤的黑母马,走到了哀鸣的枣红马面前。
马颈交缠,噗噗地响鼻声,两马不停地挨蹭着。
如此深情的一幕,让所有人都有点惊呆了。
呀喝,敢情还是马中情深深,马中雨蒙蒙啊。
怪不得这匹黑马,在唐河出手的时候只是象征性地蹦哒了两下就屈服了。
人家不是屈服于唐河的胯下,而屈服于深情,屈服于爱情。
它是巴不得离开马群,跟头马双宿双飞啊。
恋爱脑,这特么的就是恋爱脑。
而它身上的伤,肯定不是这匹公马踢咬的,应该是其它母马妒忌它咬出来的。
毕竟一匹高大的,溜光水滑的黑色母马,要是放到人类中,那就是大个漂亮腿又长的大美妞,谁见了不迷糊啊。
枣红马见了杜立秋就直迷糊,那懒子被他踢得已经气懒子了,就是肿了,胀了两三倍那么大,晃晃悠悠的腿儿都并不拢了。
用马拉车,不能直接把绳子拴脖子上,会把马勒死的。
唐河他们做了保护马肩胛的套包子还有夹板子,然后再挂上大绳连到吉普车上。
两匹马并行着,黑马紧挨着枣红马,拖拽着两台吉普车,轻若无物,而且时不时地马脸还贴贴,那浓情蜜意让人看着心里都腻歪。
终于,入夜时分到了蒙古包,老太太,小姑娘还有壮小子一起迎了出来,载歌载舞。
然后老太太捧着天蓝色的哈达,挂到了唐河他们三人的脖子上。
唐河一看这哈达的颜色,不由得惊呼了一声。
这份情谊太重了啊。
一般都是白色的,适用于一般场合,而蓝色的,只用于正式庄重的场合,只有最尊贵的客人、长辈或是涉及到信仰方面,才有资格挂这个。
这么说吧,省长下来了,在靠近城区的牧区也就这个规格。
如果深入草原深处的话,照样是白色的哈达。
杜立秋和武谷良不太懂,还在那傻乐喝酒呢。
唐河有点受宠若惊了。
莫日根大叔搂了唐河一下说:“小唐儿,你是我们蒙古人最好的朋友,永远的朋友,你值得这蓝色的哈达!”
唐河感动得眼含热泪,啥也不说了,今天必须得好好喝点,就冲这蓝色的哈达,喝死在这蒙古包都值了。
那两匹马,牧民们喂了精料和草料。
这一公一母,吃完喝完,尾巴一甩,就往外走了。
杜立秋一瞅,你们吃完喝完拍屁股就要走啊,这哪行啊,不是都驯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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