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70章
更何况,乔治已经给他们洗过脑了,在他们心中,楚风的实力就是非常非常强的,力扛四个公爵的人啊。
现在弄死几个暗夜的走狗和勾结暗夜的高卢叛徒,那不是再正常不过?
楚风对叶莲娜和乔治说:“那我们就去拿下洛南郡。”
乔治振臂高呼:“拿下洛南郡!”
楚风的三千人马跟着大呼:“拿下洛南郡!拿下洛南郡!......”
士气暴增!
叶莲娜的千人小队也很快被感染,一个个跟着喊了起来。
“拿下洛南郡!”
“拿下洛南郡!”
......
半分钟后,楚风举起手,攥拳:“收!”
所有人噤声。
楚风伸手指着洛南郡方向:“出发!”
叶莲娜看了李斯特一眼。
李斯特赶紧从驾驶室下来。
楚风和叶莲娜上车,楚风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在一阵呼啸中驶向洛南郡。
乔治看看李斯特,笑道:“李斯特队长,不介意和我同乘一辆车啊?”
如果是以前,李斯特是看不上乔治的。
虽然是公爵之子,但是修为一般,每天除了喝酒玩女人,也不干什么正事,简直就是废物。
李斯特虽然不是贵族,但他是罗格公爵的心腹,没有爵位,但地位可不算低,一般的伯爵都不会被他看在眼里。
更何况是这种废物二代。
但现在他看乔治的目光不同了。
有一些平视了。
在他看来,楚风强大的有些过分,未来加西亚家族恐怕会成长为比罗格家族还要强大的存在。
而且他们家小姐还那么喜欢楚风。
如果未来叶莲娜和楚风能结婚,那就是罗格家族和加西亚家族紧密连接在了一起。
到时候,高卢帝国王室恐怕都制衡不了加西亚家族。
当然,这么强大的加西亚家族,注定会让高卢帝国变得更加强大,圣族大陆很可能都会因为加西亚的崛起而改变。
而乔治是楚风加西亚的三大心腹之一,并且还是三大心腹中最有脑子的一个。
这在李斯特眼中,重要程度可比一个布兰特家的小儿子大多了。
至于吉多和科莱米。
魂穿平行时空的八十年代,意外成为一名隐居深山的少年修士!为探寻修行之玄妙,混迹世俗历练红尘,以见证者的眼光,亲历者的心态,普通人的身份,一步步践行着‘小隐于野中隐于市大隐于朝’,最后成为逍遥人间的真隐士!...
云阳侯府惹了圣上大怒,一夜之间,被抄家夺爵。沈家那个娇生惯养的三姑娘,被逼的只能在长安城支起了一间香粉铺子。昔日里的长安第一美人,成了人人都可随意采摘的一朵娇花。某日。镇国公府世子陆宴途经她的百香阁。眼看着她被长安城里的纨绔子弟来回调戏,忽然想起了上辈子时,与她的那段风流韵事。他双手颤抖,终是忘不了,上辈子她转身嫁给旁人时,那摧心肝的滋味。所以他又救了她,并诱她成了自己的外室。高亮重点1男主非重生,是慢慢拥有前世的记忆的。2男主无妻无妾也无通房。小剧场起初夜色微凉,却凉不过男人脸上的寒意。他信步走向她,手执一把折扇,抵住她那张灼若芙蕖的小脸,沉声道伺候人,不会?后来沈甄不过是在厨房烫着了小手指,他便将她堵在床角,又是抹药,又是冰敷。她羞赧垂眸,推了推他,用眼神示意他自己要下地。谁知,那个矜贵自持的男人竟背过身去,对她道上来。我背你。沈甄一脸不可置信地捂着自己的手指头,长安第一美人,是他的心上人所以她一哭,他心口便疼阅读指南1双洁,甜文(虽然男主前期会欺负女主,但女主有金手指。)2作者写文以感情线为主。3攻击我的人都会头秃,是真的秃,地中海那种。若想发根浓密,留言要注意。4全架空,全架空,全架空!内容标签情有独钟天作之合甜文复仇虐渣搜索关键字主角陆宴,沈甄┃配角苏珩,孟素兮,许意清┃其它围脖晋江一团线线一句话简介找个祖宗当外室。作品简评云阳侯府的掌上明珠,昔日里的长安第一美人,因父落罪,一夜之间成了人人皆可采撷的罪臣之女故事以男主的梦境为开端,展开了前世今生两条线,通过接连不断的梦境,全了前生之憾。文笔婉约,人物生动,情节不落俗套,有强烈的个人风格。...
穿书爆笑沙雕老六们不说自己有读心术团宠没素质前期疯癫文学he殷娇穿书十年,终于在某一天,觉醒了她穿到一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之间的故事一千多章,全员没嘴是狗听了都摇头的程度好消息女主是她姐,结局he坏消息她家被抄了,全死光光了从此,殷娇为了改变书里的结局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片段一失踪多年的女主长姐回家,殷娇带领一众人给足了自己姐姐排面我为我姐举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炮灰觉醒,老六们偷听我心声殷娇龙青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怎么样才能阻止爆炸呢?当李诗情不知如何做的时候,遇到了林枫。我可以帮你,但你拿什么来换?第一次当交换师的林风还没有多少经验,所以他直接错误的来到了赵公子的面前。来都来了,打一顿再走吧。林枫抄起了啤酒瓶淡淡的说道你特么也配姓赵?...
五年前,为救病重的母亲,余星染余星染墨靳渊最新鼎力大作,2017年度必看玄幻小说。...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