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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军那边我没什么好叮嘱的,要紧的就是你曾凌川麾下这一千兵马能不能破城,能不能引大军入城。
此次大战,我没有派乡勇与你们一起攻城,因为我知道你麾下一千士卒已经操练数月,这一仗该由你们去打。
其他各营都将乡勇当成替死鬼,去打最吃人的仗,在我这不行。
营兵领军饷、吃皇粮,自然就要挑起担子,你曾凌川与武翔该为全军先锋,率先攻城!”
“轰!”
二人齐齐抱拳,曾凌川低喝道:
“末将愿率一千精锐,奋勇攻城,先登城头,插我边军军旗,为全军表率!”
“说得好!”
顾思年沉声道:
“先登先登,最先登城!
将有先登之念,士有死战之心,此战我凉军必胜!”
“诺!”
最后,顾思年才将目光看向了眼前的三十号汉子,在这冰天雪地的时节他们只穿着一件单衣,一套软甲,昂首挺胸,似乎不觉得寒冷。
看身形、看眼神,这都是百里挑一的汉子,这就是今天的三十号突击队精锐。
突击队的带头人不是旁人,正是之前顾思年的亲兵护卫陈凌。
这个队长的位子是他红着脸从曾凌川那儿争取下来的,这几天的攻城战他次次奋勇,拼得又猛又狠,确实很耀眼。
顾思年犹豫了好久,才说了一句:
“你娘把你交给我,我身上的担子比你还要重,你真的想好了吗?”
顾思年到今天都清晰记得,当初去凤川县征兵时,陈凌瞎了眼的老娘颤颤巍巍地把陈凌的手交到自己手上,说带着她的儿子去杀燕贼。
那一日凤川县百姓送子入军,那一日凤字营尽得民心。
但这次攻城战,先登三十精锐无疑是最凶险、最九死一生的。
他们三十人需要在万军从中点燃火油,那是真正要搏命的。
万一,万一陈凌死了,顾思年真的无颜面对他的老母亲。
本就是孤儿寡母,若连这个儿子都没了,老人后半辈子该怎么办?
“呵呵。”
陈凌看出了顾思年的忧心,咧嘴一笑:
“将军,没啥好担心的,靖边城的城头我已经爬了好几次,熟络得很。”
顾思年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他。
陈凌也收起了脸上的笑意,认真地说道:
“将军,入军这么久,我听到您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谁都是爹生娘养的,谁的命不是命?
今天要么我陈凌带突击队,要么是曾哥、武哥,谁上不是上?谁上都有可能死。
每一场大战,将军都冲在最前面替我们遮风挡雨,军旗所至,全军奋勇,今天我陈凌也算是离开将军的庇护,去证明自己一个人也能行!
从入军的第一天起,我这条命就是将军的,一年来我跟着将军出生入死,也算在鬼门关边上走了好几趟,不枉此生了。
将军,就让我去吧,我一定不会给您丢人!”
还不满二十岁的汉子,表情却格外坚毅,往这里一站就好像千军万马来也不怕。
可就在一年前,他还是一位稚嫩的青年。
顾思年不再多言,只是轻轻的拍了下他的手臂:
“助你凯旋!”
“诺!”
顾思年扫视四周,与之对视的每一位先登悍勇都面色盎然,毫无畏惧之意。
今日,全军瞩目。
今日,步卒先登!
顾思年不再犹豫,只吐出两个字:
“出发!”
一瞬间,杀气席卷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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