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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我们是一起来的,只不过我们被分到了外面住着。”
“你跟她熟吗?”
“不太熟,但我妈跟她妈关系不错,我们是邻居。”
林枫叼着烟思索片刻,无数回忆涌上心头。
他来这里的主要目的不是物资,他想要的是于胜利的女儿于欣。
上辈子两人曾经是爱人,于欣还有了他的孩子。
可惜造化弄人,于欣最后没能活下来。
林枫以前听说过一个很有趣的理论:不要和死过男朋友的女人谈恋爱,因为她的爱情在最美好的时候戛然而止,她会永远惦记那个死鬼,真实的人怎么可能比得上回忆里那个打上了完美滤镜的人?
他很赞同这个理论,因为他到现在都忘不了于欣。
也许这就是还没经历过婚姻的柴米油盐的好处,关于爱人的一切回忆都被定格在最热烈的爱恋中。
见林枫在发呆,孙宇朝他问道:“你认识于欣?”
坐在一旁的庞建军神色有些古怪,他是第一次看到林枫谈事的时候心不在焉,忍不住悄悄观察着林枫的表情。
林枫回过神来,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转而问道:“你现在过得怎么样?”
孙宇楞了一下,不知道这个陌生人为什么这么问。
他想了想后说道:“凑合,勉强吃饱,二十几个人挤一间屋子。”
林枫打开背包,亮出里面的物资,又把手枪丢进去,对他说道:“我不跟你拐弯抹角,这地方待不住,迟早要打起来,我要把于欣一家人都带去安全的地方。你如果能帮我,这些东西都是你的,事情做完你要是想跟我走,我保你全家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孙宇看了一眼那个背包,目光重点放在手枪上面,心跳都加快了一点。
眼下这个时候,枪就是安身立命的本钱,有了这东西,他去哪都能吃上饱饭。
孙宇沉默好半晌,好奇地问道:“你跟于欣是什么关系?”
“小学同学,我暗恋她十几年了。”
林枫深谙胡说八道文学,瞎话张口就来。
庞建军如遭雷击,人都傻了。
你好歹也是个江湖大哥,手底下几百号人,又有这么多枪,再发展发展都能算是军阀了,就为了一个小学同学这么大费周章?
十几年前就惦记人家,你他妈真是个人才。
关键是庞建军觉得这个理由真的很扯淡,在他印象中林枫这种坏水横流的枭雄不该是一个会迷恋别人十几年的男人。
难道这就是初恋的威力?
庞建军不由得开始回忆自己的初恋:那个午后,那封情书,那片树林,那朵玫瑰,那张青涩的脸,诶,她叫什么来着......
孙宇是个年轻人,还没有吃过太多爱情的苦,似乎很快就接受了林枫这个荒诞的理由。
他伸手要去拿那个背包,却被林枫按住:“事成之后再给。”
孙宇皱了皱眉:“你要是骗我怎么办?”
林枫也是皱了皱眉:“你在怀疑一个为爱冲锋的勇士?”
还在回忆初恋的庞建军吐了一口老血,感觉自己快四十的年纪有点跟不上年轻人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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