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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喜接口说:“我咋吃不出来猪肉有腥臊味?”
余采薇说:“因为我们乡下吃顿肉,便宜的猪肉是首选,从小吃到老,不觉得有腥臊味了,镇上稍微富足些人家,都不会吃猪肉,故而他们一吃就能吃出来。”
孙春喜说:“我也听说镇上人家不喜欢吃猪肉,一直不明白为啥,原来是猪肉有腥臊味。”
余采薇说:“想让猪没有腥臊味也简单。”
孙春喜问:“焯水?”
余采薇摇头:“不需要焯水,在养猪的时候,猪崽一个月大做阉割,猪便没有腥臊味,而且长的还比一般猪快。”
这话两个姑娘插不了嘴,低头吃饭不说话。
孙春喜半信半疑:“真的假的?”
余采薇说:“你抓几只小猪崽回来养一养不就知道了?”
孙春喜嘿嘿乐道:“我哪有时间养猪,你家作坊盖好,我还得去干活呢,养啥猪都赶不上你给我们家发的工钱。”
苏清慈把一大块东坡肉全给吃了,第一次吃余采薇做的饭菜就已经打开了她的味蕾。
心里也并不讨厌这种热闹的氛围,只是不习惯而已。
吃了饭,苏清慈觉得自己应该干点什么,和杨三姐一起收拾起了碗筷,勤快的想要去洗。
然而,刚进伙房,里面就传出了碗碟摔碎的叮叮当当声。
杨二郎离伙房最近,几步走进去询问:“咋了?”
苏清慈吸了吸鼻子,一副做错事的孩子模样,看着地上的残片内疚道:“对不起杨二哥,我把碗碟摔碎了。”
杨二郎心里腹诽,洗个碗都不会,这丫头要不是有个好家庭,不得饿死啊?
心里这么想,嘴上却又不忍心责怪,还忍不住想要安慰她。
苏清慈不止让他莫名熟悉,那种熟悉感的背后似乎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从见到苏清慈的第一眼,他的心就隐隐发疼,难道是在心疼她的遭遇?
“没事,我家原来住山洞里,因为起火才借住在长健叔家,那边还有很多碗碟,我一会去拿过来,不会洗碗就别做了。”
苏清慈觉得杨二郎只是看起来比较耿直了一点,好像不懂怜香惜玉,其实不然,他挺贴心的。
“那我先把碎片给打扫了。”
杨二郎说:“你别动,一会把自己手再伤着就不好了,我来弄。”
杨二郎找来扫把,把伙房的残片打扫干净,出来见余采薇和杨三姐要出门,他问:“娘,你干啥去?”
余采薇说:“菜地里的辣椒熟透了,我和三姐去把辣椒摘下来晒成干,留着冬天吃。”
正欲出门,林招弟迎面走了进来。
以为她会先和余采薇打声招呼,不料她却是一脸吃了屎的表情,紧紧盯着杨二郎身后的苏清慈,脱口而出:
“苏清慈!”
苏清慈诧异:“姑娘认识我?”
怎么会不认识!
苏清慈便是烧成了灰,她也认识。
最近她和杨二郎走的近,村里有人开始说她闲话,方才出来遛弯,有人刻意在她面前说杨二郎带了个姑娘回来,她是特地来看看是什么样姑娘的。
林招弟神色不自然道:“我过来的时候碰见四郎和铁柱在路边玩,听他们说的。”
余采薇眉头几不可见的蹙起,林招弟脱口叫出苏清慈名字时,语气虽不好,但明显是带着熟悉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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