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第五强威带着石浩踏入门槛时,就见到花容月貌的妹妹,此时满脸泪痕的跪倒在母亲的面前,哀转的求道,“娘!那秦朗就是个杀千刀的,他害死父亲,又害得叔叔去负荆请罪,十死无生,你让我嫁他,还不如杀了我!”
“哥,娘让我嫁给秦朗,你还管不管了,还认不认我这个妹妹,你要是想让我去死,就与娘一起逼我吧!”
第五竹清扭头望向兄长,目露怒容的呵斥。
第五强威一个头两个大,望向端坐在桌旁的母亲,委婉的道,“娘,妹妹她对秦朗,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如何能够愿意嫁给秦朗?”
“放肆!”
美妇勃然大怒,怒视着儿子,呵斥出声,“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了,你爹还没死,就算是死了,也没有轮到你来担任脉主,这个家,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
宣泄怒气的同时,再看向跪倒在地的女儿,美妇心中幽怨,深知自己这个女儿的秉性,胆大包天,又被她那个师尊带坏了。
想要强行逼迫,怕是难度不小,只能苦苦哀求,“竹清,不是娘害你,是现在只有你,才能够救我们家脱离苦海了!救我们一脉!”
“你爹他贵为族中长老,作为我们一脉的脉主,如今被打的肉身崩溃,生死未卜,你叔叔他更是负荆请罪,九死一生,失去两尊域神,我们一脉在族中的地位,日落西山,再不复以往。”
“这是劫难,也是一次机遇,若是你能够嫁给秦朗,说不准我们一脉,还能够就此崛起,可若是你不愿意,别说那秦朗会不会下手,就算是族中的一些不满者,也会不遗余力的清剿我们一脉,生怕有我们一脉的存在,会惹得第五古族与秦朗关系愈发的破裂!”
美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甚至希望借由自己的女儿,能够保住丈夫一条性命。
在小叔子回来时,她得知丈夫如今还未陨落,被族长保住神魂。
要是有她女儿出面,说不定那桃花满玄黄的秦朗,会留他丈夫一命也说不准。
要不是知道秦朗的那些相好中,无一人是人妻。
她依仗着自己的美貌,都准备亲自出面,去救丈夫了!
哪里用得着,在这里低声下气?
第五强威见母亲这般哀转的姿态,心中苦恼,无奈的望向妹妹,苦涩的道,“竹清,娘说得对,我们一脉现如今折损两尊域神,日暮西山,若是再没有寻找到庇护之人,怕是会就此淹没在第五古族的历史尘埃中啊。”
第五古族能从劫难中渡过,存活至现在,与其分脉有着不可或缺的重大关系。
一旦涉及到族群存亡,别说是分脉,就连族长之主脉,都是说舍弃就舍弃。
为何他叔叔被叫去负荆请罪?
就是想要让他叔叔于秦朗面前自裁,平息怒火。
要是他叔叔的自裁,还没有让秦朗平息呢?
那就是他们这一脉,要全脉谢罪了!
若有反抗,便是与整个第五古族作对,是全族的罪人!
“什么保住我们一脉,说白了,就是打不过秦朗,想要和亲,拿我的终生幸福,去平息秦朗的怒火,要让秦朗将对你们一脉的怒火,都宣泄在我一个女人的身上,让他朝着我一个人发泄火气!”
第五竹清看清了族中的丑陋面容,连得她的母亲与兄长,都是这般态度。
更何况是那些族中冷血的高层?
“一群窝囊废!当初我师尊还在时,你们只敢背地里说我师尊上梁不正,却不敢与其作对,将我掳回来。”
“当我师尊有难时,你们却是找准时机,趁火打劫,将我囚禁在族中!”
我想要挨一顿毒打灾厄之剑旧世界守墓人调律师最后的天国捍卫者二十四个毁灭因素之一淮海路小佩奇深渊烈日最终的地狱之王槐诗。某一天,穷困潦倒的槐诗忽然发现自己捡来的金手指终于能用了只不过,这似乎并不是一件好事。为了赚钱和苟命,他一不小心踏入了这个危险世界。现境之外的边境,日常之后的异常。...
家长里短日常文,慎入!年轻的三金影帝高峰期宣布退圈。意外绑定种养殖系统的他,过起了养娃种田的悠闲生活。...
乐璇万万没想到,她一觉醒来,变成了一只还没睁眼的小猫咪。还是品种猫,叫什么东北金渐层。特别名贵,全国上下也就几百只。唉,算了,既来之则安之。难道她还能自杀不成。可等她睁开眼睛,看清楚她妈妈的一瞬间,我屮艸芔茻!神特么东北金渐层!分明是东北虎!就在乐璇接受东北虎的身份,享受混吃等死的国一待遇时,整个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注1,因剧情需要,有些描述会与现实有不小差距。2,全文,只有乐乐一个,是从人变成动物!3,正文不变人。化作人谈恋爱的情节会放在番外。内容标签幻想空间重生系统轻松搜索关键字主角乐璇┃配角┃其它一句话简介我是国一,我怕谁!立意即使变成老虎,也要努力奋斗,创建美好生活!...
落魄的皇朝储君,得始皇绝学,承龙神血脉,一朝蜕变!以身为炉,意志为火,融合奇珍异铁神兵宝刃,成就无上肉身。纵横天地唯我尊,宇宙星空谁能敌?高歌猛进,踏天而行!吾之意志,浩瀚磅礴,吾之战力,盖世无双!我名林寒,古今第一战皇!...
带着上古卷轴5游戏穿越到了权力的游戏世界,成为了拜拉席恩家族蓝礼的双胞胎弟弟。一步一步探索这个世界,龙魔法,冰与火之歌。...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