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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邺城和周边地区下起了浓雾,能见度不足十米。高伯逸坐在邺城南门郊外的十里长亭,等待着皇后李祖娥的大兄李祖升的队伍到来。
今日是李祖升启程前去齐州(今山东济南)的日子,如果现在不说,估计以后就没机会了。
高伯逸在心中盘算着,到底应该怎么说才好。
比如说,你女儿身边那个秋霜,我觉得不错,不如送给我怎么样?
感觉好像有点粗俗啊。
听独孤永业说,斛律金的长子斛律光,就跟他说过类似的话,然后两人在街上打了一架……要是李祖升打我,我到底是还手呢,还是让他打?
高伯逸陷入纠结的混乱之中。
左等不来,右等不来,正当浓雾慢慢散去的时候,一支百人的队伍进入视野。
这些人一副家将打扮,身披黑色的牛皮甲,人人带弓,一人一马,将一辆大马车围在中间。
领头的掌旗人扛着一面大旗,上面写了个“李”字。
居然是马车呢……这帮世家还真是奢侈啊!
高伯逸瞬间就明白了为什么他们不坐犊车出行。
现在这个时代,近路坐牛车,远行坐马车,已经是约定俗成的事情了,一点也不稀奇。马的脚力不是牛能比的,在野外遇到危险也好跑,有钱人当然不介意在家里多养几匹马。
再说高洋前几年前出塞外,打得高车,突厥这些草原人哭爹喊娘,当真弄了不少马匹回来。
作为赵郡李氏这种门阀,作为家中出了皇后的大世家,还会缺马么?
正主来了,高伯逸只好整理了一下衣衫,走上前去跟对方打招呼。
“去长亭边给马喝点水,让他过来。”
队伍里传来一个威严的声音。
护卫的武士们立刻将马牵走,只剩下马车停在路边。
马车上坐着的那个中年人走下来,反复看着高伯逸,微微点了点头。
此人当真是美男子大叔一枚,身上带着浓厚的书卷气,很像是后世大学教授身上的那种气质。眼神温和而带着审视。
“明公,在下高伯逸,特来给您送行的。”
高伯逸露出讨好的笑容,拱手行礼。
“是给我送行,还是给我闺女送行?”对方似笑非笑的问道。
“都有,都有。”高伯逸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眼前的中年帅哥说话绵里藏针,真是让人感觉难受。
“去马车吧。我是李祖升,和你爹是同僚。你不介意的话叫一声世伯,我会很高兴的。”
李祖升拍了拍高伯逸的肩膀,就去凉亭那边坐着等了。
话说,为什么你根本就不给我说话的机会啊!
高伯逸发现自己“索要侍女”这种话根本说不出口,只好硬着头皮拉开马车的幕帘。
“……真香!”高伯逸看到秋霜笑颜如花的坐在马车里,喃喃自语的说了两个字。
他昨天才说这辈子都不娶李家女,看来才过一晚上就要食言了。
“唉,几天前才有人说什么我带你私奔可好,现在就不认账了?”
秋霜瞪了高伯逸一眼,往边上挪动了一下,空出一个位置给他。
“呃……我不是不知道你的身份嘛。”高伯逸嘿嘿一笑,直接坐在秋霜身边,揽住她的肩膀,两人紧紧依偎在一起。
“我是秋日出霜的时候生的,所以叫秋霜也没骗你,不是么?你的胆子可真大呢,不愧是敢打老虎的人。我只是想看看你是不是跟那些胡人一样,长得五大三粗,结果你就拉着人家的手说什么私奔之类的,还紧紧抱着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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