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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丝黄昏落下,夜幕来临。
忽红穿着一身崭新的冬袍,满脸兴奋的回了自己居住的小院落。还没进屋,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女人抽抽噎噎的哭泣呻吟声。
忽红对这声音习以为常。
一定是阿爷,又在欺负哪个女人了。近年来因阿爷教授府里大郎君功夫,越来越得家主器重。家主知阿爷好女色,隔三差五就会赏赐一个女人给她阿爷。
忽红丝毫不介意屋内的动静,充耳不闻的站在院子里,借着月光细细欣赏自己新得的冬袍,不时还上手爱惜地摸一摸袖子,伸一伸腿脚,只觉得这料子滑溜溜的,又有弹性,真是舒服。
这是贵人才能穿的料子。大娘子,对自己真好.......
忽红在院子里正美着,屋内动静一歇,紧接着萃春就衣衫不整的从屋内哭泣着奔了出来,迎面就撞上了身形高大忽红。
萃春见到忽红脸色立即涨红,这丫头,竟然在院子里听了个全程?
萃春顿时羞恼不堪,狠啐一口道:“黄毛丫头不知羞!”说完就拿帕子捂着脸,哭泣着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忽红不理解,你们做事儿的人都不害羞,她为什么要害羞?
忽红拍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抬脚进屋,屋里还充斥着一股情事过后的气味。
忽叟已经穿戴好衣服,气定神闲的盘腿坐在炕上喝茶。
忽叟虽已五十多岁,却老当益壮。年轻时是大济有名的游侠儿,急功好义,最好打抱不平,不知天高地厚得罪了盛京权贵,招致满门大祸,全家都受他牵连而死,林者云正好意外路过救了他,从此投入林者云门下。经此一事后,忽叟性情大变,一改从前的游侠之风,认真侍奉一主,以得其庇护。直至今日,已成为林者云手下最器重的家臣,掌管着林府七十余众部曲。
忽叟极爱女色,但却子嗣不丰富,也不知是否他这一生杀戮过多,老天降下神罚,年近四十才得一女忽红。因此,虽此女外貌丑陋,其行异常,忽叟对其也很是纵容疼爱。
“好臭!”忽红受不了屋内这股气味,把门窗打开。
忽叟懒散地放下茶杯,丝毫不介意忽红的嫌弃态度,问:“听说大娘子选你做了她的贴身丫鬟?”
“是!”
“这身新冬袍,也是大娘子赐给你的?”
“是!”
忽红满是横肉的脸,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忽叟从未见过女儿脸上露出如此神色,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看来你很喜欢这大娘子?”
“是!”忽红开心的点点头,一声回答比一声回答更坚定,更高昂。
忽叟哈哈大笑:“那你就要记住,今后你的主人唯一人尔,那就是大娘子!”
“是!”
“别学那些蠢货,三心二意,认不清形势。就好比刚才那跑出去的萃春,家主既然把她给了我,以后我就是她的主人,每天哭丧着脸,哭哭啼啼给谁看?今后日子不好过,只能怪她自己认不清形势!”
忽叟说到这严肃了神色:“忽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忽红似懂非懂的挠挠头:“反正我脑子不聪明,大娘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忽叟点头:“嗯,你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聪明,下属脑子不聪明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这大娘子眼光倒是不差。
忽叟摸摸下巴,就不知道这大娘子是否够聪明了?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观察观察大娘子。他亲人具亡,就这一个女儿,只奉一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家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林者云。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鼻下掩着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武功跟着忽叟学,骑射则跟比列学。
林知晖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来,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动手中的缰绳,皮鞭一甩,策马迎了过来。
“哈哈哈哈!阿姊,他们都说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是啊,她很好!”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感受到林知皇语气里的真诚,收起打趣的神色,惊讶:“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真的有失体面啊!”
忽红作为一名女子,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多看两眼,林知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受伤了。
忽红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大娘子这般人物,该值得更好的。
忽红很喜欢大娘子,想到要离开大娘子,她面露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你们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
林知皇见忽红难堪的涨红了脸,安抚的拍拍忽红的手说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欢自己的容貌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什么。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是你嫡亲的弟弟啊!”
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什么长处,是我没发现?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忽红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林知晖捂眼。
林知皇强调:“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许欺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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