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灵初正式突破练气二层的当天,外出的何处易回来了。
还带了一大堆吃的。
灵初高兴的打开桌上摆着的大大小小的陶瓷罐头,露出里面各色的果脯糕点,还有用油纸包裹着的一串串鲜艳的冰糖葫芦。
“何叔,您真是太太太好啦。”
灵初左手一个杏脯,右手一个糖霜山楂球,吃的双颊鼓鼓如松鼠,明眸弯弯似勾玉。
何处易摇头失笑,声音温和,“浣娘与我说过,你喜欢这些小零嘴。”
浣娘......
手上咬了一半的杏脯在半空中停顿了一下,灵初突然觉得嘴里酸酸甜甜的滋味都淡了两分。
一眨眼,她已经离开浣娘大半年了。
“对了,我刚刚上山的时候遇到了李嫂子,她让我请你去村里玩耍,说是今晚村里有篝火晚会,还有小集市,让你一起去热闹热闹。”何处易敏锐的捕捉到灵初眼底的黯然,笑着转移了话题。
孩子的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灵初不过九岁多,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
听到玩耍,还是很感兴趣的,“篝火晚会?小集市?”
灵初眼睛亮闪闪的,她已经在桃源观呆了足足有大半年,没有出去过一回,卖酒都是何叔去的,闷了许久,纵使灵初性子不算喜欢热闹,也有些静极思动。
每年新春过后,为了庆祝新一年的开始,李嫂子所在的吴家村都会举办一场庆典,白日里开流水席,夜间举行篝火晚会,极为热闹,也因此吸引了周围好几个村落的人来观看,那些商家小贩嗅到商机,也都会在当天晚上来吴家村摆摊,形成了一个小型的集市。
何处易刚刚来桃源观的第一年也曾经凑过热闹,确实挺有趣的。
虽然乱了点,但是灵初可不仅仅只是九岁的小孩,还是个练气二层的修士,论起实力,可不输凡间武林高手。
于是乎,带着何叔半盏茶时间絮叨的灵初,嘴里啃着一串糖葫芦,手里还拎着两串糖葫芦,身轻如燕又慢悠悠的往山下飘去。
现在是傍晚,慢慢走下山差不多就过了晚饭时辰,正好逛集市,然后等着看篝火晚会。
糖葫芦,也正好可以给李嫂子的孩子当饭后点心,消食健脾。
灵初之前来过一次李嫂子的家,所以轻车熟路。
到李嫂子家门口的时候,李嫂子一家正准备出门。
两个大人一个抱着小孩,一个牵着孩子,推了门正要去逛集市,看篝火晚会。
“呀,小道长,您来啦。”李嫂子看见灵初,笑的露出白花花的牙齿。
刚开始她敬重桃源观的道士,是因为老道救了自己的丈夫,现如今,是因为自从她两个孩子戴了灵初送来的银铃铛,到现在越来越健壮,大娃之前夜里梦多,睡得不踏实,现在睡觉格外踏实,雷打不动。
李嫂子不识字,大道理懂得也不多,只认为这是因为桃源观的道士们都是有真本事的,自然更加恭敬。
李嫂子的丈夫吴大有是个面相老实的男人,看见恩人道观里的小道士,喏喏也说不出什么话,就是一脸感激的憨笑。
倒是李嫂子的两个孩子,小的年纪还小,咿咿呀呀的露出无齿的笑容,双手满天乱挥,脚腕上系着的银铃铛跟着叮叮当当。
大的不过六七岁,比灵初还小,瘦瘦小小,皮肤是村里疯玩的孩子特有的黄黑。
男孩子有些不敢看灵初,但是视线经常掠过灵初手上一溜的糖葫芦。
对了,糖葫芦。
灵初将拎着的两串糖葫芦分别递给了李嫂子的两个孩子,热情的招呼,“来来来,一起尝尝,可好吃了。”
小的孩子乐呼呼的,看见红彤彤的果子就想要去抓,大的一手抓着李嫂子的衣摆,踌躇的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母亲。
李嫂子没有推辞,在她看来,人与人交往,就是有来有往,糖葫芦不算贵,只是那些行脚商,小贩很少来这些小村子,所以比较少见罢了。
今天收了小道长的糖葫芦,等过两天村里的果树结果子了,她摘一些送去桃源观就是了。
拿了灵初送的的糖葫芦,李嫂子的大儿子吴大娃,明显对灵初的好感蹭蹭往上涨了不少,具体表现为,至少不再躲闪看灵初了。
偶尔还能和灵初说上几句话。
灵初也从大娃这里得知了不少消息。
篝火晚会除了压轴的跳篝火,村里还请了戏班子来唱大戏,还有杂耍表演。
吴家村村口有一片大空地,中间长着一颗粗壮的榕树,树干上系着一根成人手臂粗细的红绸。
裴知夏当了晏漠寒三年替身情人,他初恋归来,她被无情扫地出门。晏总嘴里硬气跟你,只谈钱不谈情。然而,身体却很诚实。单身快乐人裴知夏和别的男人去喝小酒,回来就被晏总围堵他给你多少钱?裴知夏笑问晏总,他给钱,还给名份,你能?晏总怒而出走。晏总以为,裴知夏离了他便活不了。殊不知,裴知夏不仅桃花朵朵开,还有亲爹送上亿万家产,事业感情一飞冲天。晏总悔不当初,千里追爱,见到的却是裴知夏之墓宠溺专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晏总别虐,裴小姐要嫁你大哥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苏自坚被调到偏僻乡镇当粮库管理员,却从一名老道士那里获得传承,不仅学的无上医术,更拥有了强悍的体魄!一次车祸中,他意外救下女领导得到赏识,于是从最基层开始起步,在官场之中左右逢源,步步青云,终于踏上人生巅峰!...
先校园后都市破镜重圆1夏鸢蝶走出大山那年,刚满17岁。她提着破旧的行李箱,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扎着土丑土丑的双蝎尾辫,迈进了资助人那个像公主城堡一样的家里。富贵迷人眼。但夏鸢蝶不看。她只想考个...
在邪神漫步的世界,上演温馨的日常。天生精神异常的少年决心成为一名猎魔人的学徒。只是猎魔人的大半能力都在灵侍身上,而他的灵侍是家政型的能够将油污一冲就干净的水枪,能够吐出清洁的泡泡最重要的是足够可爱!...
我既没有重生,也没有系统,只有满世界的敌人。真正的重生者还说我以后会成为颠覆大乾叱咤星河的乱世奸雄。不过我觉得问题不大。干掉真的重生者,我就是真的。至于系统,反正外人也看不见,我说有就一定有,谁能证伪?撒一个弥天大谎,让世界为之起舞!全世界的人都认真听我讲,我,青帝,重生了!我言即未来,我行即正义。作为一个拥有系统...
重生为一名氪星人,卡恩该怎么做?是与克拉克肯特一般,成为地球的守护者,被称为人间之神?还是与达克赛德一样,征服宇宙,征战四野,做那睥睨天下的王者?卡恩想说,我只想随心所欲,做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