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44章
林长歌已经将所有心血都投入了进去,他不能输,也没资格输。
他如今所走出的每一步,不仅是为了乾坤大世界,更是为了自己。
出生于这个地方,本就比别人起点更低,需要付出无穷的精力与心血,才能与九霄上界那群道基境站上同一个层次。
这等程度下,他怎么能不努力?
修炼讲究一个快字,差了那么多境界,再不奋起直追,恐怕要一辈子跟在人家背后吃尾气。
“所以,我要......赢!”
林长歌瞳孔中满是血丝,他拼尽全力咬住那最后一道符文,将其放置了上去。
随着规则发出轻微的细鸣,那断掉的成帝之路总算是被成功给续上了。
林长歌浑身绷紧,双眼更是紧闭,他在等......等最后一道符文放置上去后,所带来的反冲力。
极有可能他的头颅会被冲碎,但没关系,霸体恢复能力惊人,只要一息尚存,便是希望不灭!
可想象中的巨力并没有发生,林长歌有些不可思议的睁开眼眸,望着那被成功填补完成的规则,神情明显很吃惊,“成了?没有反冲力?”
阿狱扇动翅膀飞过来,他有些不忍心看林长歌此刻的惨状,呲牙道,“来,鸡哥为你疗伤。”
说着,阿狱双手结印,快速利用符文刻画成了一座微小的恢复法阵,散发出碧绿的光泽,照耀在林长歌浑身上下。
他身上的伤势在这股生命气息的滋润下,快速恢复着,加上霸体恢复力本就惊人,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走去。
远处,神秘女子淡淡道,“你成功了。”
“成功了吗,我还真有些不适应呢,这段时日我每放上一枚符文,都要遭受无法想象的冲击......”
说到这里,林长歌忍不住苦笑,“我总算是知晓,为什么古往今来那么多人都无法续上成帝之路、只能另寻他法了,这根本就不是人干的事!”
他可是霸体,人族第一体质,又有那舍利子作为加持......即便如此,还是差点丧命当场。
那些体魄不如自己,或者没有舍利子护体的存在,哪怕自身境界达到半帝巅峰,也一样承受不住这股冲击。
规则完成后,竟是如星河一般融入了这方天穹,随着天地涌动起一股不俗的规则力量,如骄阳照耀不断扩向四周,把暖意投向整个乾坤大世界。
每个人,乾坤大世界的每个人,都清晰觉察到了这股力量......就仿佛,过往头顶始终镇压着一座大山,这大山让人难以呼吸,根本无法翻越,一辈子都跨不过。
可忽然这座大山没了,被人移走,再也不复存在了。
这股狂喜,根本不是轻易能够形容的!
啪!
林长歌一头栽倒在地,脸色煞白,他的身躯虽然在缓慢恢复着,但由于伤得太重,整个过程估计会持续几日。
“太累了,我得......先睡一会。”
林长歌勉强笑了笑,接着闭上了双眼,他的身体跟精神都已经承受到了极限,不是谁都能够如他一般的。
阿狱一脸心疼,“这也太狠了,不知当年那些道基境是如何斩断成帝之路的,他们拍拍屁股走了,留下这么一个烂摊子,也就林长歌这小子有责任心,愿意为乾坤大世界做出牺牲,换成其他人,这成帝之路怕是一辈子都续不上了。”
随着规则之力闪耀,最高的天穹之上居然是出现了一道凝聚恐怖气力的光球,这光球正是被续上的成帝之路所幻化的。
每个人都不由自主抬起头,紧盯着那光球,瞳孔透出震撼。
我想要挨一顿毒打灾厄之剑旧世界守墓人调律师最后的天国捍卫者二十四个毁灭因素之一淮海路小佩奇深渊烈日最终的地狱之王槐诗。某一天,穷困潦倒的槐诗忽然发现自己捡来的金手指终于能用了只不过,这似乎并不是一件好事。为了赚钱和苟命,他一不小心踏入了这个危险世界。现境之外的边境,日常之后的异常。...
家长里短日常文,慎入!年轻的三金影帝高峰期宣布退圈。意外绑定种养殖系统的他,过起了养娃种田的悠闲生活。...
乐璇万万没想到,她一觉醒来,变成了一只还没睁眼的小猫咪。还是品种猫,叫什么东北金渐层。特别名贵,全国上下也就几百只。唉,算了,既来之则安之。难道她还能自杀不成。可等她睁开眼睛,看清楚她妈妈的一瞬间,我屮艸芔茻!神特么东北金渐层!分明是东北虎!就在乐璇接受东北虎的身份,享受混吃等死的国一待遇时,整个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注1,因剧情需要,有些描述会与现实有不小差距。2,全文,只有乐乐一个,是从人变成动物!3,正文不变人。化作人谈恋爱的情节会放在番外。内容标签幻想空间重生系统轻松搜索关键字主角乐璇┃配角┃其它一句话简介我是国一,我怕谁!立意即使变成老虎,也要努力奋斗,创建美好生活!...
落魄的皇朝储君,得始皇绝学,承龙神血脉,一朝蜕变!以身为炉,意志为火,融合奇珍异铁神兵宝刃,成就无上肉身。纵横天地唯我尊,宇宙星空谁能敌?高歌猛进,踏天而行!吾之意志,浩瀚磅礴,吾之战力,盖世无双!我名林寒,古今第一战皇!...
带着上古卷轴5游戏穿越到了权力的游戏世界,成为了拜拉席恩家族蓝礼的双胞胎弟弟。一步一步探索这个世界,龙魔法,冰与火之歌。...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