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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凌以为这一通电话,就是和余嚣杰最后的联系。
大概是上一世见惯太多丑恶的嘴脸的缘故,余嚣杰的暴怒并没有影响到他什么,林凌反而有种甩掉渣男的畅快。
可这还远远不够,对于林凌而言,他不再去渴望身边人什么,只想随心所欲一点,上一世那些可能发生的事,他要一一解决,不能再给别人有机可乘的机会。
重生后的日子,依然如往常一样,只是有时想起要找个时间回趟公司,把经纪人的事情给解决了。
黄越九经过上一次的事情后,再也没联系他,不知道是不是林凌把他拉黑的缘故,不过林凌要是后续想接通告,换掉经纪人是必经之路。
在春夏密谈的季节里,风隐藏着繁花底处将尽的芬芳,尘埃在阳光下飘舞着分明。
这些天,林凌睡得很好,晚上没有再被上一世的梦魇纠缠,白天也乐得自在,日子过得十分顺意。
清晨天光大亮,林凌醒了,他扯了扯被子,翻了个身,虾米正团在它脚边,雪白的毛时不时挠着脚心,痒丝丝的。
虾米早上很早就开始在床边趴着,它很乖,不乱动也不乱跑,在家里,虾米很容易嗅到林凌在哪里,也熟悉家里的布局,视力也不影响它什么。
林凌吃过早饭后,便把房间里的窗户全部打开,让阳光照进来。
潮湿浑浊的霉气被驱散,阳光暖暖的还带着草木气息,渲染着一片祥和。
林凌心情还不错,他窝在沙发上刷了会儿手机,无非是娱乐圈的热搜和各种新闻事件。
他看到简辞进组拍戏的照片,热度很高被很多人夸赞转发,往下翻看到青洲娱乐官宣了几位新签约的艺人,再往下翻后面又是云源集团什么市值达到多少多少亿,林凌没有特别感兴趣,累了,便靠着眯了会儿,任由虾米在身边乱嗅。
其实也没眯多久,林凌心里莫名空落落的,就像是好像遗忘了什么东西一样,他茫然地坐起,空洞无神,透着对世界的疏离。
过了好久,林凌才想起遗忘的是什么,他太熟悉这种感觉了,有些怅然。
林凌的性子总是这样,在意的事他会全力以赴追根到底,过了好久也放不下,不感兴趣的事便不会多去费心思,没有人能逼他让他低头妥协,除非林凌自己愿意。
林凌也正是吃了这个性子的亏,上一世遭了许多的罪,毕竟在娱乐圈,极端的美貌如果没有配得起的出身,那就是灾难。
足够漂亮,但是背景不高,不爱笑也不讨喜,别人就会觉得他配不上、耍大牌。
就像荒野路边的野玫瑰,采摘的人被刺伤了只会咒骂,而要是奢靡庄园花圃里的红玫瑰,观赏的人妄图采撷,被刺痛只会觉得是自己不小心。
林凌又歇了一会,他不是对自己期望很高的那种人,这一世甚至对自己有些漠视,仿佛不愿意完全睁开眼看这个世界。
他不急着去赶什么,很随意的做事,他把书桌腾出了空,接着把箱底很久没有用过的纸笔给拿了出来。
砚台、毛笔、笔山关于书法什么的,还有宣纸,生宣、熟宣和半熟宣都有一大堆,林凌已经好久没有碰过了。
现在,他不能把所有都压在娱乐圈这条路上。
最近这段时间,他没有再联系任何人,很安静地生活,很安静地和虾米待在家。
林凌不是喜欢出门的人,他有些怕冷,有些嗜睡,有些困倦,上一世他压抑自己去取悦讨好他人,现在他也不想且不屑于再去给一个眼神。
林凌收拾好后,给虾米打理完猫砂,又浇了花才出门。
出了门,他感受着户外和煦的阳光,这是久违的自由感和生活的实在感。
穿过小区时,路人免不了对林凌多看两眼,不禁嫉妒女娲的偏心。
这话也没错,林凌身姿高挑清瘦,侧颜清冷瓷白,偏中性,虽然看起来没有什么精神,有些丧气,可眉眼却像工笔细描般精致漂亮,骨相分明,称得上女娲代表作。
不过大多时候,林凌眼角是微微下垂的,如果仔细去看,他眼尾下面有一粒痣,但并不明显,不是黑色也不是褐色,是带着朱砂色的浅红,可能是太淡了,只有凑很近才能看到,而且如果化妆或者憔悴什么的就容易被看不到,若隐若现的,有种说不出来的冷淡、丧气和神秘感,尽是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颓废美的样子。
如果要概括一下,那便是有种天生的“不高兴”。
这种不高兴不是针对某个人的,而是对所有人的。所以初见林凌的人,会觉得他冷漠得过分,感觉被他针对,就会不喜欢甚至厌恶他,而熟悉林凌的人却并不会觉得这有什么。
毕竟当无差别厌倦到每个人的时候,“平等”就诞生了。
林凌走到公交站,上公交车直接去了医院。
江市第三医院,门诊部人满为患,住院部人来人往。
林凌是过来看林淑的。
林淑看到林凌过来,勉强打起精神,靠在床头对林凌笑。
她已年过七旬,因病痛已是皮包骨头满头白发,她脸上满脸皱纹,眼眶已经微微陷下,蚯蚓似的血管在黄褐色斑驳的皮肤上蜿蜒,是属于老人的那种病态的瘦弱,
林凌拉了条凳子,坐在床边,一边陪林淑说话一边收拾床头桌,虽然平时有护工打理,但是林凌亲自做总归还是放心些。
隔壁床妇人面色蜡黄发白,有气无力地羡慕:“你孙儿倒是孝顺,再忙也记得,不像我那儿子,天天除了网吧就是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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