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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那些画面只是一闪而过,对拼凑出整个故事起不到多大作用,但也足够戚晚消除掉最后一点侥幸心理——那件事并非与她无关,她也参与其中。
从法律层面说,她是帮凶。
但为什么呢?
戚晚并没有立刻细究这一点,而是将重点放在周淮身上。
一个私家侦探,因职业关系必然是谨慎小心的,而且有着敏锐的洞察力。
他一定是查到了什么,才会跑到她面前“试探”。
所以,他知道她有病,知道她记忆混乱。
这一点可以通过调查得知,也可能通过某个人告知,比如辛念。
他和辛念在一起一定不是巧合,他先接近了辛念。
那么问题来了,辛念知道吗?
戚晚仔细想想,比较倾向认为辛念是知道的。
但为什么面对周长生的儿子,辛念竟然毫不防备,还让他去自己家里?这一点她暂时还想不通。
不过周淮的身份,却恰好解释了为什么辛念与她多年不曾联系,却突然关心起她想起什么,想起多少。
不用问,一定是辛念将此告知周淮,周淮表示怀疑,这才亲自出马。
戚晚不是法盲,她很快就想到各种原因。
周淮对当年的事根本没有证据,他能查到的蛛丝马迹的确能指向她们,但在警方那里连立案标准都不够。
余钺说过,现在立案缩口紧,轻易不会立,证据很重要,不能无的放矢,只凭怀疑就递交申请,非但不会批还会遭批。
周淮坐过牢,经历过完整的刑事案件立案、审查、宣判过程,他一定清楚自己掌握的“事实”要在法律层面做实有多难。
至于证据方面,戚晚虽然还没想起来那晚的来龙去脉,却也通过自己手里的视频、照片以及想起的片段拼凑大概。
周淮没有证据很正常,他根本没有途径获取,除非她将那些东西交给他。
但那又如何呢,只能证明郗晨和辛念的参与,证明周长生也是其中一员,后来周长生为何失踪,那还得继续调查。
她当年选择将那些东西藏起来,一定有她的理由。
放在墓地里,多半是有永远不想再开启的意思。
还有放在旧纸箱里的硬盘、账本,这些东西与案件没有直接关系,也不能证明什么。
毫不客气地说,如果没有证据视频、照片,嫌疑人亲口供述,这个案子只能是悬案,哦不,连“案件”都不能算,因为还没有立案。
追诉时效最长二十年,当年的事没有立案,只以“下落不明”定性,如今过了十二年,任何一个有经验的刑警都会说希望渺茫。
时间越久,证据越少,别说尸骨找不到,就算找到了,证实身份就越难,受污染的可能性就越高。
也就是说,只要她永远不把东西交出去,永远想不起来,那件事就会继续保持“静止”状态。
除非,除非……哦,除非处理尸骨的人自己想不开,选择自首。
但这可能性就更低了。
就这样,戚晚一直处在精神亢奋大脑异常活跃的状态里,她毫无困意,睁着眼睛看着床头柜的方向,快速将利害关系梳理清楚。
这种状态只有当她文思泉涌时才会出现,大概是周淮的刺激勾起了她的应激反应,也不管想起来多少,第一时间就开启自保模式。
她默默做了决定: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
同一时间的周淮,正将车子停在辛念家楼下。
他没有急着下车,先给李琰发了信息。
“你说得对,她有表演型人格,而且她认识爸爸。”
李琰回复的很快:“她告诉你的,跟你承认了?”
周淮:“是我看出来的。她在掩饰,但她的眼神告诉我,她对爸爸的名字有反应。”
好一会儿,李琰发来一段语音,这样说道:“我知道你很会调查,但这样没用。周淮,你懂法,你应当知道没有证据支持的怀疑是无效的。就算你的直觉你的感觉是正确的,有能说明什么?难道你去跟警方说,是她的眼神告诉你她有罪吗?要说怀疑,警方可以说,他们可以根据怀疑去调查,但你不可以。如果让余钺知道,你们连朋友都没得做。而且退一万步说,如果她真的记得那件事,那你今天贸然过去,已经打草惊蛇了。”
周淮听完后渐渐有了火气,打字回复李琰:“难道像你一样坐以待毙,时间越久希望越渺茫,难道让我什么都不做?我要求不高,我只想找到他的尸骨。”
李琰:“我这样说你可能会生气,但有一说一,如果我是她,我也不会告诉你。”
周淮骂了句脏话,将手机扔到一边,没有再回复李琰。
许久,周淮都没有动作,只是趴在方向盘上顺气。
他的思绪停不下来,满脑子想的都是周长生,以及刚才戚晚在短暂的一两秒之内千变万化的表情。
他捕捉到了,真的捕捉到了。
只恨自己手里没有相机,没有快速按下快门。
那一连串的情绪,如果可以幻化文字,那就是一篇嫌疑人的自述。
可他不是警察,他没有合法调查的权限。
非法取证倒是少了许多程序障碍,但风险也大,而且根本不知道从哪里查起。
周淮闭上眼,再次感到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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