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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四看着眼前足足将近一贯的铜钱,眼睛都红了,他可从来都没有过这么多钱的时候啊!
“有这钱,我都可以去春风楼住一晚了……”
大公鸡扑扇着翅膀,“那多少钱可以买灵药?”
“怎么着也得十贯八贯吧?”李老四说道。
“那就是还得打十天?”
“难啊,你这么厉害,说不定过几天就没人和你打了呀!”
“那怎么办?”
“不急,先斗着,你也收着点力气,别赢得太轻松。”
“我知道,我都让那几只弱鸡啄了我几根羽毛下来。”
“好好好!”李老四安抚着大公鸡,“等你再多赢几天,县里最爱玩斗鸡的王员外肯定就听说了,他可是有一座鸡场,好几百只斗鸡,到时候咱们能不能吃香的喝辣的,就看那一波了。”
李老四一边说着,一边从米缸里舀了一大勺黄米倒在一只陶碗里放在地上。
那大公鸡就呼扇着翅膀,扑棱棱的跳过去,地头吃米。
“连赢几场,先赢些钱,然后王老爷肯定就会出钱买你,怎么着也得出到五六十贯钱,到时候我就把你卖给他,等到晚上,你就偷偷跑出来,咱们拿着钱远走高飞,到隔壁县城去给你买灵药!”
“咯咯,好!”
陆征,“……”
还以为发现什么动静了,没想到竟然是个意外启灵的妖物,跟人类合起伙来赢钱的故事。
至于说这大公鸡的实力……
也就打打其他大公鸡了,估计就连普通人都打不过,被捏住了脖子就是死,比侯平当年差远了。
也不知道他们两个是怎么遇上的,这可比听说书有意思多了,陆征起了兴致,准备追踪观察一下。
于是……
第二天早上,陆征又来到了之前的街头斗鸡场。
果然李老四和那只大公鸡已经到了,正在场上和另一只看起来颇为雄壮的公鸡搏斗。
一连三场,场场都赢。
只不过相对于昨天到手将近一贯,今天却只赢了五百钱。
没办法,赢太多场,就连庄家都抽不了多少钱,更别说他们的分红了。
而在回去的路上,陆征也弄清楚了他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
李老四是个孤身闲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唯一的财产就是城西贫民窟的一处小院,整日里就是赌博为生,饥一顿饱一顿,没钱了就去城外林子里抓蛐蛐抓野鸡博彩。
几天前他输了个精光,又去城外林子里碰运气,结果正好遇上了正在林子边缘探头探脑的大公鸡。
而这只大公鸡,也不知道是血脉觉醒还是吃了什么天才地宝,反正就是开了灵智,但自身实力却没有一同跟上。
林子里的危险太多了,别说什么老虎豹子,就是山猫和狐狸,都能把它当午餐。
所以它就决定来凡人居住的县城里碰碰运气,哪怕躲起来当一只野鸡慢慢修炼,也比在森林里朝不保夕要强。
所以,两人,不,一人一鸡一拍即合。
斗鸡!赚钱!
李老四仿佛看到了春风楼最俏的姐儿正在冲自己笑。
大公鸡也仿佛看到了自己振翅高飞,一鸣惊人的场景。
然后,在比较熟悉斗鸡这一行当的李老四的建议下,一人一鸡决定了斗鸡提升名气,然后赢王老员外两次钱的计划。
到时候,一百多贯在手,他们就可以安安心心的离开桐林县,再去其他县城继续。
……
果然,没人怀疑那只大公鸡是只开了灵智的妖,还以为李老四是走了狗屎运,无意中找到了一只特别厉害的斗鸡。
一切都按照他们的计划走,在第四天时,他们就被两个一看就是富家仆役的人给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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