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章惊悬劲
这功法秘籍看的陈斐头晕目眩,字里行间,许多看着非常有道理,但想要习练,又不知道该怎么入手。
一个时辰后,陈斐将秘籍放下,心里唯一的感觉就是,这本秘籍应该有点东西,但照着修炼,走火入魔估计都是轻的。
“惊雷剑劲简化中…简化成功…惊雷剑劲→惊字诀!”
“果然有东西!”
陈斐的眼睛微亮,随着惊字诀的内容出现在陈斐脑海当中,陈斐不由沉浸进去。又是半个时辰的时间过去,陈斐才醒转过来。
“还真的是惊雷剑劲的一部分,这下赚到了。”
陈斐的嘴角不由的咧起,完整的惊雷剑劲,如果可以领悟成功,不但修行速度极快,而且招法之间,自带雷霆威能。
惊字诀,没有带雷霆的力量,但是将修行速度的优点继承了下来。
当然,因为只是惊雷剑劲的一部分,惊字诀也不是没有缺点,那就是修行不谨慎的话,很容易将自己练伤。
惊字诀就是一个加速器,如果你的身体可以承受,气血的运转速度会变得非常快。原版的惊雷剑劲,当中蕴含的雷霆之力,可以淬炼体魄,因而并不怎么需要担心气血运转过快的问题。
“融合!”
陈斐脑海中,有关大圆满的风悬呼吸法的感悟与惊字诀融合,两者交杂在一起。风悬呼吸法的一部分被删除,惊字诀填充了进去。
【功法:惊悬劲(圆满(112710000)】
面板上出现了新的功法,惊字诀对于新功法的贡献很大,但又没有到颠覆的程度,不然熟练度不会一出现,就在现在的位置。
“简化惊悬劲!”
“惊悬劲简化中…简化成功…惊悬劲→风悬呼吸法!”
如陈斐预料的那般,套娃又出现了。陈斐运转了一下风悬呼吸法,惊悬劲的经验值+1。陈斐的脸上露出笑容,功法的问题,稍微解决了一些。就是好不容易积攒的银两,又见底了。
练皮,练肉,煅骨,练髓,练脏。这是炼体五境,在这个五境中,即便平庸的极山呼吸法,武者都有机会凭此修炼到练脏境。
当然,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因为极山呼吸法效率很慢,估计老死,都无法做到。只能说有机会,只是机会渺茫。
因而武者到了一定境界,更强的功法肯定是目标之一。如那些大的世家,或者强大的门派弟子,一修炼,就是好的功法,自然也无须更换。
也就陈斐这种毫无根基的人,才需要找机会,换取更强的功法。
“融合后简化,耗费的银两低了很多,估计是当中有很多是我已经掌握的。全新的二次简化,如仙人指路,就需要十倍银两。知识,果然是昂贵的!”
陈斐喃喃自语,接着盘膝修炼,一夜时间转瞬而过。
第二天白天,陈斐如往常一般,在医馆当中炼制丹药,到了晚上,陈斐则是变幻身形,出现在了夜市。
这次陈斐换了一个新的身份,与原先的都不相同。孔武有力,即便戴着面罩,都可以看见眼角的伤疤。
“收丹药吗?”
陈斐来到一个摊位前,沙哑着声音道。
那本易容术当真神奇,被陈斐修炼到大圆满的境界后,无论是面容还是声音,都可以随意变幻,身形上小幅度调整也不在话下。
面罩斗笠一戴,当真是千人千面,根本不用担心被人认出。
“看丹药品相,品相好,自然收。”
摊主瞥了一眼陈斐,看到了陈斐眼角的伤疤,不紧不慢的说道。
“给!”
乐璇万万没想到,她一觉醒来,变成了一只还没睁眼的小猫咪。还是品种猫,叫什么东北金渐层。特别名贵,全国上下也就几百只。唉,算了,既来之则安之。难道她还能自杀不成。可等她睁开眼睛,看清楚她妈妈的一瞬间,我屮艸芔茻!神特么东北金渐层!分明是东北虎!就在乐璇接受东北虎的身份,享受混吃等死的国一待遇时,整个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注1,因剧情需要,有些描述会与现实有不小差距。2,全文,只有乐乐一个,是从人变成动物!3,正文不变人。化作人谈恋爱的情节会放在番外。内容标签幻想空间重生系统轻松搜索关键字主角乐璇┃配角┃其它一句话简介我是国一,我怕谁!立意即使变成老虎,也要努力奋斗,创建美好生活!...
重回过去,姚远一心一意只想浪啊呸,只想冲浪!...
怎么样才能阻止爆炸呢?当李诗情不知如何做的时候,遇到了林枫。我可以帮你,但你拿什么来换?第一次当交换师的林风还没有多少经验,所以他直接错误的来到了赵公子的面前。来都来了,打一顿再走吧。林枫抄起了啤酒瓶淡淡的说道你特么也配姓赵?...
洛辰意外来到斗罗大陆,获得气运掠夺系统,开始称霸大陆。开局在武魂殿觉醒超神级武魂九彩神杖(蕴含九种至高之力),从此踏上无敌之路。恭喜宿主霸占冰火两仪眼,掠夺气运点18747,额外获得两块神级魂骨。恭喜宿主改变武魂殿命运,掠夺气运点63858,额外获得生命神花。恭喜宿主抢夺海神传承,掠夺气运点99999,...
魂穿平行时空的八十年代,意外成为一名隐居深山的少年修士!为探寻修行之玄妙,混迹世俗历练红尘,以见证者的眼光,亲历者的心态,普通人的身份,一步步践行着‘小隐于野中隐于市大隐于朝’,最后成为逍遥人间的真隐士!...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