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老公,情况怎么样了?”
林柔等在家里也很煎熬。
儿子和丈夫一整天都在外面,林柔听着各种消息,还看到各太太群讨论的,让她非常焦急。
如果沈家出事,那她的富太太生活也到头了。
沈家能走到今天不容易,但墙倒众人推。
以前林柔是太太团的领军人物,今儿消息一出来,那些太太们聊天都不带上她了。
感受到这种变化,林柔如鲠在喉。
沈家这还没倒呢,这些人就开始上演变脸了。
可真有她们的!
“不乐观。”沈明光摇摇头。
“有好几家合作公司催着要债,这个时候拆迁出问题,不止是赔偿,后续可能会有大规模闹事。”
沈明光和萧衡担心的就是这个。
大家对拆迁不满意了,赔偿的条件就得再谈。
原本沈家和萧家已经为拿地皮不堪重负。
如果拆迁这一块儿再超预算,他们只能再次找银行贷款。
但这个时候还能不能贷出来就难说了。
“那怎么办?要不明天我约刘行长的夫人出来吃个饭,看能不能再从银行贷一笔钱出来。”林柔提议。
“赔偿咱们尽量提高一点,先安抚住大家在说。”
“主要还是先把附近的居民安抚下来,能顺利开工就能回本。”
林柔虽然不管生意上的事,却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二百五。
她知道自家公司的生意流程,更知道如果没法子解套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就会被拖垮。
公司垮了,沈家就破产了。
林柔怎么能不担心?
“说得轻巧……”林柔说的,沈明光都知道。
但现在从银行贷款太难了。
“不要等明天了,你今晚就约刘行长的夫人出来试试。”
“刘行长这些年,胃口越来越大了,实在不行,再想其他办法。”
沈明光不会把希望只寄托于一个人身上。
他又看了一眼儿子:“如果你和高家的女儿在一起就好了。”
“现在如果高家给我们注资,就能缓解压力。”
只要沈度和高家的女儿订婚,高家那边应该不会袖手旁观。
之前沈明光觉得与高家联姻是锦上添花,现在他也开始后悔。
沈度也知道家里情况不容乐观。
可他喜欢的人是沈鹿,这是无法改变的,高家那边,人家高小姐不傻,凭什么答应和他订婚?
明知道他喜欢别人,高晓庆就没想过和沈度再有牵扯。
她顶多称赞一句沈度为人正直,没有骗婚。
“爸,高家很宝贝女儿,我们带着目的,人家是绝对不可能注资的。”
他不希望父亲旧事重提。
更不想去讨好一个自己根本不喜欢的女人。
他希望父亲能打消这种念头。
“正因为高家宝贝女儿,只要你能让高晓庆满意,那高家肯定愿意为了女儿注资。”林柔也觉得儿子傻。
沈鹿有什么好?
那丫头就是个白眼狼,还嘴硬,根本不听话。
就算她手里有一套价值不菲的宅子,可那宅子能变成钱吗?
她即便愿意出售,那也得有人快速买下来。
还有沈家村那个老太婆看着十分难缠,只说把宅子给沈鹿,说不定宅子根本不在沈鹿名下。
到时候卖宅子还要被那老太婆刁难。
舒予穿书了,成了一个被作死女配连累,只出场两次最终流放千里的可怜炮灰。在发现自己无法改变结果后,舒予决定吃吃喝喝躺平了等。谁知道流放还没来,却突然被告知她不是舒家的女儿。她的亲生父母是生活困苦入不敷出连房子都漏着风的农户。而舒家为了隐藏她这个污点决定抹杀了她。舒予来啊,我打不死你们。重回亲生父母身边,舒予眼看着端...
穿书爆笑沙雕老六们不说自己有读心术团宠没素质前期疯癫文学he殷娇穿书十年,终于在某一天,觉醒了她穿到一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之间的故事一千多章,全员没嘴是狗听了都摇头的程度好消息女主是她姐,结局he坏消息她家被抄了,全死光光了从此,殷娇为了改变书里的结局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片段一失踪多年的女主长姐回家,殷娇带领一众人给足了自己姐姐排面我为我姐举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炮灰觉醒,老六们偷听我心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开局穿越到鬼怪横行的世界?...
从前我以为,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男人不会出轨,那个男人一定是我老公。直到那一天,我撞见他与另一个女人缠绵,面对重重背叛,我最终走上了复仇之路...
乐璇万万没想到,她一觉醒来,变成了一只还没睁眼的小猫咪。还是品种猫,叫什么东北金渐层。特别名贵,全国上下也就几百只。唉,算了,既来之则安之。难道她还能自杀不成。可等她睁开眼睛,看清楚她妈妈的一瞬间,我屮艸芔茻!神特么东北金渐层!分明是东北虎!就在乐璇接受东北虎的身份,享受混吃等死的国一待遇时,整个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注1,因剧情需要,有些描述会与现实有不小差距。2,全文,只有乐乐一个,是从人变成动物!3,正文不变人。化作人谈恋爱的情节会放在番外。内容标签幻想空间重生系统轻松搜索关键字主角乐璇┃配角┃其它一句话简介我是国一,我怕谁!立意即使变成老虎,也要努力奋斗,创建美好生活!...
武德七年。轰动大唐的太子李建成与并州杨文干密谋谋反一案,以一个李世民怎么也想不到的结局收场。太极殿上的那把龙椅似乎越来越遥远了。救贫先生,你看我此生,还能更进一步吗?李世民目中带着渴望之色,望着徐风雷。徐风雷微微一笑,伸出手掌道∶若殿下独自打拼,胜负在五五之数。若先生帮我呢?李世民一脸期待,我愿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