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身为冥界的看守者,你有没有看到什么人路过这里,前往哈迪斯的王国。”
“……没有,尊敬的陛下。”
“作为冥府的守门人,没有任何人能在我的面前越过此地。”
“不过您所说的凶手……我倒是确实看到过一个人影。”
“他去哪了?”
眉头先是皱起,宙斯随即追问道。
没人能越过……他从来不相信什么绝对,尤其是刻耳珀洛斯的力量明显不如那个神灵。
不过有一点神王倒是可以肯定,那就是对方绝不可能从他眼皮底下返回人间去。
所以对方要么在冥界里面,要么就还在这处门户以外。而这段时间,他肯定还没有返回深渊。
“他去了那里,陛下。”
“我不敢靠近,可他确实进去了。”
低下头颅,与凡人传说中的不同,三头魔犬表现的分外顺从。
它的两个头颅都不插嘴,只有最中间的那一个在说话。
如果是往日,宙斯或许会觉得很高兴,因为提丰的子嗣终究没有了他的桀骜不驯,一点也不像它们的父亲那样识趣。
可是这一刻,看着刻耳珀洛斯指出的位置,神王默然无语。
原来是这里,他早该猜到的。
那个神灵在这里爆发了力量,这证明他在这里遇到了麻烦。
无论是看到了三头犬而无意识泄露的力量,还是因为别的什么,这都证明他应该无法直接返回深渊力量。
那么问题来了,在冥界门户所在的地方,还有什么地方能够藏下一个强大神力的存在,甚至让他一点都无法发现的呢?
“永夜之地……呵呵。”
“尊敬夜之母,那迅捷的黑夜啊……莫非这一次,就连你也要站在我的对面吗?”
喃喃自语,神王微微抬手。
无形的力量随之升起,向那一片安宁的夜色触碰而去。
最初始的时候,冥界诞生于四位原始神力量的交织之地。
深渊在它的‘下’,大地在它的‘上’,而黑暗与永夜则将它环绕,如同潮水般起落,给人间带来夜色和白天。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来到冥界的大门,都能够看到这分属两位原始神灵的领域存在两侧,对立又同一。
然而没有人会真的在意他们,世人早就默认了他们的沉默。
直到不久前黑暗之主走到神山之上,诸神才恍然惊觉他们的存在。
而现在,那个来自深渊的存在竟然也走进了永夜的圣乡。
“……”
“……啪……”
一声清响,无形的力量触碰又被弹开。
神王被拒之门外,和曾经的很多神灵没什么两样。
在过去的日子里,他们都曾拜访过夜之母,可包括那些冥府神灵在内,没有任何一个人成功过。
永夜之主平等的漠视了他们每一个人,就像那不是神灵,而是再普通不过的凡人。
“呼……”
轻轻吐出一口气,自己要找的存在可能就在里面,深渊深处的秘密也很可能要在自己面前揭晓。
然而站在永夜之地与冥界交织的地方,宙斯却迟迟不敢入内。
尽管刚刚的拒绝只是一个态度,甚至只是永夜之地本能的反应,神王没有感受到属于原始神那真正无上的力量。
但是此刻,他依旧犹豫了。
没有倪克斯的意志,这片界域自发的力量并不能挡住他。
可宙斯不清楚,自己一旦做出选择究竟会发生什么。
也许什么也不会发生,因为夜之母其实并没有在意过那个闯入其中的神灵,她只是没有把对方放在眼里……又或者那个神灵已经因为自己的鲁莽付出代价了。
也或许自己会因此引起对方的震怒,这位三个纪元不显于世的古神会第一次从自己的界域里走出来,让他这个冒进者付出代价。
犹豫再三,身上的气息几起几落。
可最终,宙斯还是什么也没有做。
抓住那个来自深渊的神灵很重要,可倪克斯的存在更重要。
神王知道厄瑞玻斯的力量是什么水准,那夜之母大概也不会弱于他。
“……算了。”
“如果那个罪犯与尊敬的夜之母有缘……那假使他带着倪克斯殿下的信物走出这里,我就赦免他的罪孽。”
宝可梦复苏了?不怕!由我这个掌握妖精圣剑的王者,用锐不可当的剑光开辟新的世界。训练家大会上蒜头蛤蟆与光头王八针锋相对,华丽大赛上美纳斯和迷你龙争奇斗艳,大胃王比赛卡比兽和莫鲁贝可互不相让,厨神争霸呆呆兽和大葱鸭走火入魔差点把自己当做食材烹饪宝可梦是最棒哒!最强宝可梦教父夏天...
带着上古卷轴5游戏穿越到了权力的游戏世界,成为了拜拉席恩家族蓝礼的双胞胎弟弟。一步一步探索这个世界,龙魔法,冰与火之歌。...
张均受嫁给富二代的班花邀请参加同学聚会,却在去参加聚会的火车上发现自己能透视,还偶遇了同学校的学姐,随即跟着学姐去参加了赌石节,在赌石节上打脸追求学姐的富二代,赚到两百万,邀请学姐和自己一起参加同学会...
自幼被一个神秘老头当成超级医生培养的孤儿叶修,为了躲避神秘势力的追杀,积蓄力量复仇,回到华夏国,进入燕京城郊区一个小医院成为了一个普通医生,想要低调平静地过日子,却接连遇到各式美女,令到生活陷入一个又一个艳遇和艳遇带来的漩涡之中...
主要是在都市剧里,抢女主吧!当然也抢反派,傻白甜女主,哪有黑化的反派御姐香。要是搞完恋爱,就专心搞事业吧!写了咱们结婚吧二进制恋爱林深见鹿...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