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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莫拉还告诉仆人组,灵米的存在切忌被外人知晓。
否则,一旦惹来麻烦,由仆人自己解决,生死随缘,不要指望主人和它出手相救。在主人的眼里,如果仆人死了,重新挑选合适的仆人更划算。
听罢莫拉的话,卢卡斯和梅蜜决定把一袋半的灵米放在简易屋里,等下次进来煮吃。
他们有两袋,拿半袋出去慢慢品尝。
这是为了防止灵米的香气太过浓郁引起家中佣人的注意,他们知道,这些佣人里或多或少跟儿女们有联络。若得知家里米香四溢,必然好奇过来一探究竟。
他们并非不爱子女,实在是儿女们在亲妈梅蜜重病不起时的表现太过让卢卡斯失望。
儿女们尚年轻,心性过于功利。
又有钱有权,若得知父母另有奇遇却不能为己所用,还不知道他们会干出什么事来。人性难测,孩子们长大了,各有各的想法,和父母注定说不到一块。
且半袋米量少,儿女们忙得很,等他们来了,那点灵米早被二老吃完了。
证据不在,来了也是白跑一趟。
安琳也不敢把米全部带出去,实在太香了,绝对会引起上下两层楼的业主们注意。虽然未必引来觊觎的目光,可她家里就母亲一人在,担不起任何风险。
把米留在简易屋,每次进来拿一斤出去,娘俩慢慢吃。况且这里是灵气空间,灵米放多久都不会过期变质,方便得很。
整个仆人组,唯独莫德夫妇把米带出去了。
没办法,他俩一共七斤米,家里有三个孩子。如果像东方人那样煮饭吃,不到三顿就吃完了。而且他们家是独栋的房子,四邻不会为了一点米香起歹心。
饭食在他们那边就像华国人吃西餐,偶尔为之罢了,不至于为它痴狂失去理性。
莫拉不管仆人组怎么做,反正它提醒了,该怎么做悉听尊便。这批灵米种成了,收获良多,还留了种子。而这块地下一批要种的是玉米,让几人商量着办。
另外,隔壁田的胭脂米,黄金米和碧玉粳、黑米、紫粳亦将相继成熟。除了五谷杂粮,还有松树、核桃树等每样都种了一棵,一年四季有得忙。
除了仆人组有灵米,兰秋晨也领到一袋。
“哇,好漂亮的米!”还好香,一到手就打开嗅味的兰秋晨如获至宝,脑子闪过一个想法,连忙道,“莫拉,把咱家外边的蜜蜂挪进来吧。”
“蜜蜂?”莫拉疑惑,“你想吃蜂蜜?”
“不止我想吃,阿桑肯定更想吃。”兰秋晨嘴馋道,“听我的,没错。空间里种那么多灵植,人工授粉多麻烦啊,不如把蜜蜂连蜂带箱搬进来,一举两得。”
蜂蜜可是好东西,指不定将来阿桑炼药也能用到。
一听到能入药,莫拉二话不说,即刻动手搬。可桑家的山上才两箱蜂,太少了。兰秋晨连忙保证要多少有多少,但肯定需要几天的时间筹备。
说来也巧,领到灵米的梅蜜和安琳亦有养蜂的念头,并征询莫拉的意见。
莫拉当然没意见,当即决定仆人组的蜂群就由梅蜜负责安排。而安琳到底是住在城里,找蜂养蜂等经验只能从网上查找,不及兰秋晨认识不少的养蜂人。
所以,东方蜂群就交给兰秋晨负责。
等找到足够的量,直接搬入灵田这边。与梅蜜找的蜂群分别一南一北,各居一隅。找两种蜂群是为了做个比较,看看是哪一种蜂酿的蜜好吃。
好的就留下,不好的就各自归家。
比如梅蜜的留在自己的庄园里,兰秋晨的留在桑家的山里或者推荐给民宿,不愁没有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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