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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正义战争”(第1页)

波莫娜身上的这条裙子很有斯莱特林的风格,上半身是深绿色的天鹅绒,下半身则是浅灰绿色的A字垂纱长裙,腰部点缀了一些金雀花,看起来优雅又梦幻,既可以当作礼裙,日常穿着也不会显得很奇怪。

波莫娜相信这条裙子不是西弗勒斯选的,他的品味也就那样,这条裙子多半是伏地魔亲自选的。

黑魔王的品味毋庸置疑,虽然他在孤儿院出生,并不是在富有的家庭长大,在他全胜时期,那个英俊的魔头一出场就能吸走全场所有人的眼球。

他适合华丽的风格,虽然他穿的衣服通常都是一身简单的黑袍。

西弗勒斯修建的这个舞厅非常金碧辉煌,很有凡尔赛宫的气势,只是它目前只搭建了一个外壳,安了几盏水晶吊灯,并没有装饰的雕塑和壁画,地上也没有铺大理石,如果要举行一场盛大的舞会,还是显得太寒酸了。

冈特家喜欢摆排场,数代就将钱挥霍了,那个时期的欧洲被法国文化影响,到处都是洛可可风格,数不清的舞会在皇宫、庄园举行。

这股风潮不仅波及麻瓜精英阶层,就连巫师也被影响,只是要维持这种奢侈的生活需要大量的收入,麻瓜皇室和贵族靠税收,冈特家则靠祖先留下的财产,当这些家产被挥霍一空后冈特家就开始没落了,到了伏地魔这一代连所像样的房子都没有。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开始的巴洛克式生活风尚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嫌贫爱富的思想观念,农民只要有一点钱,就会让孩子去读书,或者给他买个一官半职远离种田的生活。

而读了书的人,也会想尽一切办法与农民隔绝开来,人们对种田致富有一种奇特的厌恶心理。所有有点本事的人都往大城市里挤,农村只剩下家道小康、无力脱身的小贵族。他们往往在平时省吃俭用存钱,到了冬天到城市里去和自己一个阶层的人一起玩乐。对待佃农他们缺乏同情心,他们不会因为天灾的问题而减免地租,因为奢侈的生活让他们债台高筑。

平民给这些小贵族起了个绰号,名叫“燕隼”(le  hobereau),这种最小个头的猛禽以捕食小鸟和大型昆虫为生,意思就是说这些小贵族一点肉都不会放过。

路易十四本来可以收编欧根亲王,让他成为法国的将军,可是因为他对欧根亲王矮小身材的偏见,导致欧根亲王成了德国的统帅,最终导致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权战争中法国失去了意大利北部的统治权。

有一个古老的谚语,少了一颗铁钉,掉了一块马蹄铁,折了一匹战马,败了一场战争,亡了一个国家,国王在税收收不上来的时候会买卖官爵来增加收入。

就算路易十四让欧根亲王留下了,在这个充斥着买官,而非自己真实本领获得官职的朝廷任职,欧根亲王恐怕也会和拿破仑一样被雪藏。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欧洲人每次遇到危机都会找替罪羊,在天气好的时候,庄园里的农民不仅会种地,还会养家畜和蜜蜂。

恶劣的天气不仅会造成粮食减产,还会让牲畜大量死亡,潮湿的天气加剧了蜜蜂染病的可能,反反复复的瘟疫让虔诚的基督徒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遭到上帝的惩罚。

人们怪罪麻风病人、杀死耶稣的犹太人,后来在诸多的猜疑和偏见中又加上了巫师。

路易十六和玛丽皇后被愤怒的民众推上断头台也是如此,他们是身份显赫的替罪羊,为整个贵族阶级的腐败堕落而承担罪责。

如果军队与上层统治阶级断开了,那么军队对国家来说就是十分恐怖的东西。

法国大革命时期部分军人也参加了,那些靠着女人的裙带和金钱开路的官员阻拦了军人上升的路。

英国人很聪明得意识到了这一点,军队的上层军官几乎都是贵族和有钱人,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你想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就要自己努力维持现状,想要维持自己的特权就必须流血。

遗憾的是世界上很多贵族阶级都意识不到这一点,所以最终他们都消失了。

波莫娜不知道魔法部的那些官僚会不会意识到这一点,她只知道狼人法案不仅断掉了狼人通往社会上层的道路,还连基本的生存保障都没有了,这些狼人就像是一无所有的农民,又没有工厂这样的地方可以安置他们,再加上有心人的煽动,于是这场叛乱就开始了。

妖精暴乱被称为残酷而血腥的,这一次狼人暴乱估计也一样,现在英国魔法部应该没空去处理国外的事务,伏地魔又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开始卷土重来了。

上一次伏地魔是乘着格林德沃留下来的风潮,这一次则是别的。

这个舞厅很高大,入口也是,足以让巨人站进来,她还记得霍格沃滋之战时有巨人站在了伏地魔的这一边,欧洲大陆的巨人应该比英国多。

坐火车的时候西弗勒斯曾说列支敦士登附近有一个巨怪部落,还有一个为了巨怪权益而奔走的女巫,再加上“唤夜”以及到处流浪的前阿兹卡班守卫摄魂怪,伏地魔再掀起一次腥风血雨也不是没可能。

中世纪的人们对和平主义没什么兴趣,骑士首先是一个兵种,但不是每个“骑士”都是贵族,没有受到册封的骑士被称为“野骑士“、“流浪骑士“,一个领主要是愿意,他也可以册封一位农民做骑士。但这种行为如果没有极为合理的解释,这位领主绝对会被其它领主与自己手下的效忠骑士所唾弃。

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乃至后面火器发展以后,骑士才慢慢转变为乡绅贵族,这些住在乡下的乡绅阶层成了农民和贵族之间的联系,简·奥斯丁所描写的就是英国乡绅淑女的婚姻爱情故事。

绅士风度已经成为英国的文化元素,但这个绅士不是“城里的绅士”,而是农村的乡绅,如伊丽莎白父亲一样的人物。

17世纪初,乡绅最核心的两个属性是独立和闲暇。

“独立”意味着有足够的收入来养活自己和家仆,也意味着有不受制于他人,比如领主、雇主等的自由。

“闲暇”指不为生计所迫,有为政府服务的自由,而且拥有公平、明智和负责的心态与性格。

大乡绅、准骑士及以上担任治安法官、郡长、郡督等管理郡事务,伊丽莎白父亲那样的“绅士”则在家里看书、头疼女儿的婚姻问题、偶尔担当陪审员等,他们的义务是在不压迫穷人的前提下掌管司法公正。

对绝大多数跟着闹事的狼人来说,有工作、有住处、有饭吃就可以了,乌姆里奇的狼人法案一下子赶尽杀绝,无路可退之下就算不想闹事的也要跟着闹事了。

要想魔法世界恢复稳定,首先就是稳定这部份狼人,否则只有一个办法,杀掉他们。

血腥的镇压之后会有一部分人脑子清醒,离开城市和村镇,到远离人群的地方隐居,至于那些负隅顽抗的,那就再继续镇压,直到他们害怕了为止。

谁叫那些接受了教育,能够给予狼人帮助的人们选择了抛弃他们。

狼人已经被整个社会淘汰了,扔到了一边自生自灭,没有温暖的房子和稳定的食物,营养不良和严苛的自然会代替刽子手执行死刑的。

照道理,丈夫离开家去上班,妻子应该和他吻别,但波莫娜却在舞厅里,陪着另一个被淘汰的对象,被默默然寄生的默然者寻找使用他力量的技巧。

狼人的所作所为就像是那些将自己的悲惨遭遇展现给世人看,换取捐款和关注的可怜人,可惜他们换取不到任何同情,反而引来了更多的憎恶。

他们已经从被害者变为罪犯,对付他们是合法并且正义的。

据说路易十四记忆惊人,当他进入大厅后一眼就可以看出谁在场,谁缺席,因此每个希望得宠于国王的贵族都必须每天在场。路易十四让这些贵族们沉溺于博取国王的宠幸,没有时间去管理地方的问题,渐渐地他们就丧失统治地方的权力了。

伏地魔的那套驭下的办法和他差不多,食死徒们各个在他面前争功请赏,谁叫他们是黑魔王的“仆人”。

跟着这种人混是没前途的,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波莫娜真不想管他的闲事。

让一个自由“慷慨”习惯的男人有节制,他只会送给妻子四个字“少管闲事”。

如果她和伏地魔是婚姻关系还好说,离婚就能解决,关键是他附身在她身上的。

所以说,她收到了漂亮的新裙子开心么?她非常之不开心,幸好也没人问她,不然她非狠狠地给他点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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