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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烧鸡还没晾好就卖出一半!宠粉菜品:烤羊排!
“我这边有点事儿,回头再聊啊。”
于大爷匆匆结束视频通话,和十钓九空的老孙头循着香味,向林记美食的大门口走去。
到了门口,他们没有进去,而是闻着烧鸡的香味继续向前走,一直走到林记美食外墙拐角的地方,发现香味正是从敞开着的窗口飘出来的。
透过这扇敞开的门窗,两人看到里面密密麻麻摆了很多散发着浓郁香味的烧鸡。
烧鸡的鸡皮完整,颜色呈诱人的枣红色。
看到这颜色,两人不自觉咽了下口水,古早时期的烧鸡就是这颜色,把鸡炸到发红再放到卤汤里卤制。
而不像现在,追求什么颜色金黄,稍稍过油炸一下就开卤,甚至有些卤肉店连炸都不炸,直接用热水紧一下皮就开卤,那色泽看着就让人没胃口。
烧鸡还挺热,帮厨时不时就会被烫一下。
卤品部的操作间里,林旭正忙着,抬头猛然看到窗口站着俩人,顿时被吓了一跳:
“于大爷?孙大爷?您两位这是……”
于大爷咽了下口水:
“小林老板,这烧鸡……卖吗?”
卖啊,这么多不卖,吃到长毛都吃不完。
林旭点了点头:
“卖的,这刚出锅,还没弄好。”
正说着,他看到刚刚徐新华抖散的烧鸡还剩一些,便端着碗伸到窗外:
“正好您两位来了,快帮忙把把关,没在京城卖过烧鸡,也不知道口味轻重。”
老孙头平时喜欢钓鱼,来林记吃饭的次数不多,脸上多少有些扭捏。
但于大爷就不一样了,于大爷最近连早饭都经常来店里吃,见林旭把碗递了出来,当即捏了一块带皮的鸡肉送嘴里。
鸡肉鲜香软烂,鸡皮软糯中带着劲道。
他尝了一口来不及说话,又捏一块塞进了嘴里:
“好吃好吃,太好吃了,能不能给我来两只?老孙头你咋不吃呢?等着给你拿筷子吗?”
老孙头见老于夸好吃,也忍不住捏了一块送进嘴里。
尝了尝之后说道:
“我来四只,晚上几个孩子回来吃饭,我还寻思坐公交去郊区钓两条鱼呢,现在倒不用跑这一趟了。”
于大爷说道:
“你最近哪钓出来过啊,都是来我这里买两条回家……”
老孙头钓鱼水平一般,加上他都是去郊区的小河沟里钓,每次都是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技术,而剩下九十分,就纯看运气了。
偶尔会爆护,比如上次林旭在于大爷这里买到的小河鱼,就是老孙头半天的劳动成果。
但更多时候,不是在郊区路边买了桃子回来,就是买了几根玉米棒子,最不济的就来于大爷这里买两条鲤鱼回家。
用实际行动恪守着钓鱼佬“永不空军”的诺言。
林旭问道:
“现在就装?”
“现在就装,对于我们这种牙口不好的人来说,这种卤得烂糊的烧鸡最美味。”
林旭拿出几个卤品部用的打包盒,小心的把烧鸡放进去,一个盒子正好可以放一个烧鸡,盒子上面和两侧有气孔,能最大限度的让热气散出去,免得水蒸气过多把鸡皮泡烂。
先把于大爷要的两只装起来,再把老孙头的四只装起来。
装好后两位老人也懒得进店里付钱了:
“小林老板,你把手机上的收款码打开,我们直接扫给伱就行了,要不干脆在这里贴一张收款码也行,老街坊们也不用进去买了。”
这提议让林旭眼前一亮。
别说,这办法还真行。
他掏出手机收了两位老人的钱之后,立马让前台那边来人,把店里的收款码贴出来,再放一个收款播报机,这样卤品部就能独立对外经营了。
“老板,要不你还是安排个收银员过来吧,我们做卤味可以,但算账的话,多少有些迷糊。”
徐新华并不想管账,因为卤肉不比别的菜品,这玩意儿生的熟的重量不一样,账目上很容易出现对不上的情况。
所以为了不出现争议,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碰钱不管账。
林旭也没勉强,他让一个服务员守在这里负责给顾客打包收钱。
不过这只是临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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