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嘶!
这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瑟瑟发抖,说不出话来。
这时候,澹台文灵曦开口了:“天阙族我知道的。凌驾于补天族和神巫族之上的太古第一大族。我天宫台也有相关的记载,据说在太古时代,这个世界的武道文明极其昌盛。其中以补天族和神巫族为首。补天族主宰地面之上,神巫族主宰地面之下。他们两大种族便是这个世界的绝对领袖,从来没人可以撼动。但是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来了一个天阙族。天阙族崛起的很快,没过多少年就凌驾于补天族和神巫族之上。”
“甚至还有记载说天门就是天阙族打开的。但是天阙族太神秘了,就连补天族和神巫族对天阙族的了解也很少。只晓得,毁灭这个世界太古武道文明的太古之战,似乎就和天阙族有关。只是时间过去太久了,连补天族和神巫族都知道不多,更别说太古之后的今天了。”
花西子转头凝视着穿着黑色斗篷的澹台文灵曦,眼睛里露出浓浓的向往之色:“原来你是天宫台的人。第一个也是唯一进入世界尽头的探险队之后。难怪你知道的这么多。”
澹台文灵曦苦笑摇头:“如果这东西是夜阙,那就意味着它来自天阙族。那这个世界都要出大事了。”
花西子道:“是啊。天阙族太可怕了。我西水宫内对天阙族的记载非常少。寻常人的手段,根本发现不了夜阙的存在。只能任人宰割。萧北辰,要出事了。我们若想活命的话,只能趁夜阙击杀萧北辰的间隙,现在逃跑。不然,我们都要死在这里。”
说完,花西子转头看着女帝和澹台文灵曦。
她想看看这两个女人是否会舍弃萧北辰逃跑。
夜阙的可怕,大家都知道了。
不可能赢的。
如果她们舍弃萧北辰逃跑,虽然会让花西子感觉世态炎凉,但也在情理之中。
可,女帝和澹台文灵曦动都没动。
显然,她们压根没诞生过放弃萧北辰的想法。
呼!
花西子松了口气,心中多少感到十分动容。
看来萧北辰的战友,都很靠谱啊。
澹台文灵曦这时候道:“花西子,夜阙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花西子缓过神来,指着高台之下的无尽深渊:“只有一个解释。这个秘境通道的另外一段,就连通着天阙族的某个驻地。活佛和大巫仙他们当年招魂来的妖王。应该就是天阙族圈养的异物。”
什么?
妖王是天阙族的人?
这……
太惊人了。
太古第一族啊这可是!
人人悚然。
花西子继续道:“甚至我可以断言,这夜阙应该就是妖王的另外一条命——夜阙命。夜阙命不死,妖王的人间命也不死。这就是为什么当年四宗领袖启动神祭也无法镇杀妖王的原因。因为镇杀不了妖王的夜阙命啊!”
嘶!
澹台文灵曦紧皱眉头,感到极大的压迫感。
可怕啊!
四宗领袖开启神祭,借用天仙之力,竟然还镇杀不了妖王的夜阙命?!
这……
澹台文灵曦咬牙,面色空前的凝重:可惜,我最后一道封印还没打开。里面封存着天宫台过往的核心信息和记忆术法。也封存着我天宫台真正的力量。我现在的肉身强度承担不起打开这道封印。不然,或许能够从这些记忆之中找到天阙族更多的信息。
诶!
澹台文灵曦长叹一声,很不是滋味。
只有女帝,还静静的站在原地,凝视着前方的战场,一言不发。谁也不知道这个女人在想些什么。
武玉颜这时候道:“不对劲啊。如果这红色棺椁内的是妖王的夜阙命。那么那青色棺里面的又是什么?”
这是个问题。
金色棺椁里的是妖王是人间命。
红色棺椁的是妖王的夜阙命。
那么……青色棺椁的是个啥?
花西子道:“刚刚女帝说过,空他们刚来这里的时候就要开青色棺椁,结果被一个神秘的声音和力量阻拦了。我估计这青色棺里面的东西,才是最可怕的。不然,不至于有人阻拦这一切。”
怎么样才能阻止爆炸呢?当李诗情不知如何做的时候,遇到了林枫。我可以帮你,但你拿什么来换?第一次当交换师的林风还没有多少经验,所以他直接错误的来到了赵公子的面前。来都来了,打一顿再走吧。林枫抄起了啤酒瓶淡淡的说道你特么也配姓赵?...
先校园后都市破镜重圆1夏鸢蝶走出大山那年,刚满17岁。她提着破旧的行李箱,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扎着土丑土丑的双蝎尾辫,迈进了资助人那个像公主城堡一样的家里。富贵迷人眼。但夏鸢蝶不看。她只想考个...
同居校园日常狗粮轻松神奇的距离锁定让我和同桌徐菁无法离开彼此。我们被迫开始了同居生活一起相处的过程中,我发现内向的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不定闹钟就会睡懒觉郁闷了会鼓嘴喜欢可爱的小动物悄悄写网文并且车速快得飞起。好吧,我承认她是个有点可爱的女孩子但是!我的心里只有学习!笨蛋才会浪费时...
我喜欢你对不起,我们还小,现在的任务是学习。日常温馨正能量三观正平而不淡智商在线...
在宋末打了十年仗的姜森,穿越到了1976年的香江,一个港综和现实相结合的世界,开启了一段全新且永无止境的旅程!PS本书诸天文,又名从港综开始的诸天,不走剧情线,主角做事随心所欲,简单粗暴,不喜勿入。...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