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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薇话音陡然止住。
气氛陷入沉寂中。
“我们结婚。”郑星洲再一次道。
他开诚布公,拿出最大的诚意,七分坦诚,无比直白。
他做事情,实在是太随心所欲了,事先丝毫征兆也没有,偏偏又让人觉得理所应当。
在这最普通的一个冬夜里,城市成千上万的人忙忙碌碌,灯火长明。
楼下有嘈杂吵闹的声音,还有北风呼啸灌进窗户的声音,而这一切,都抵不过他的一句话。
他就站在光暗交杂的阴影中,身上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难以言喻的哀默感,在风流表面下,他的存在如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本身。
那含情的眉眼,近在咫尺,可触不可及,是虚无缥缈的,让人怎么抓都抓不住。
时薇看着他,想起很多,她没有见过年少的郑星洲,但在照片上,见过他的十八岁。
那时少年不知天高地厚,自负又轻狂,一身戾骨,眉眼凌厉。
他的殊荣,是他拼命挣来的。
他应得的。
时薇:“你想娶我?”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是白月光,还是朱砂痣。
时薇没有办法用任何一个词来跟别人形容郑星洲。
因为她见过他盘腿坐在家里地毯上咬着糖打游戏的模样,也见过他一拳一拳发狠揍在别人脸上的狠辣,见过他在顶峰云淡风轻的谈判,也见过他在灯红酒绿的光影下欲色的笑。
那些或是孩子气的、或是嚣张的、又或是打眼看去如玉风度,性格一时阴一时晴,百变莫测。
他是烙印在心口不可磨灭的朱砂痣,锋利灼烈,无法抗拒。
迷恋二字为他而生。
郑星洲走到她面前,将左手尾指上的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要不要嫁?”
时薇沉默了很久,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戒指,又看向他的眼睛,不避不闪:“你爱我吗?”
爱这个字,太重了。
郑星洲从来不爱人,千万情话,独不谈爱。
这一次他说:“你教我,我就学。”
他的眸光越过那么多年的风霜孤凉,永远似是而非的笑意下,带了认真,倒映着她的影子,让人不敢轻易窥探。
这双眼睛,比雪光耀眼。
曾经不被人爱,无人教导,后来,来的每个人,都晚了。
其实他口中的爱与不爱,已经不重要了,他会在凌晨雨雪交加的时候跑出去给她买姨妈巾,会在她腹痛到整夜睡不着哄着她,会在吵架后冷着脸亲她,会给她最好的物质条件,从不缺礼物与仪式感。
“我要是不教呢?”时薇摩挲着戒指冰凉的棱角,残留着他的体温。
郑星洲没多大反应:“那你得知道,我盯上你了,爱不爱都无所谓。”
这说的话,简直是混蛋。
“郑总花名在外,每天的女伴都不一样,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话,以后你反悔了,我怎么办?”
“薇薇,我不觉得你连这点信心都没有。”郑星洲眼神透着深邃力度,“你在我这,可以有特殊权利。”
他要什么,不要什么,心里清清楚楚。
他说结婚,不是情人。
那样的目光,烫而慑人,不留喘息时间。
教一个人学会爱的代价太大了,尤其是郑星洲这种人,凉博缺爱,肆意妄为。
时薇也许该理智点,去衡量这漫长岁月的得失,该权衡利弊,该懂得取舍。
但她也想疯一把。
就和他,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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