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3章仙佛寂灭,人间阴气火山般爆发【三更】
不料话音刚落。
便见到法海身上的金光,一点一点,往下坠去。
与此同时,他的肉身,也在一点一点,随风而散。
“沃艹!”
天妖皇瞪大眼睛,不可置信道:“这货要自行寂灭?”
不光他大吃一惊。
便连林恒,以及青蛇等人,都露出了震惊的眼神。
法海却忽然想起了什么,朝着青蛇道:
“你姐姐呢?”
青蛇蹙眉,冷声道:“怎么,到这份上了,你还不肯放过我姐姐?”
法海顿了一下,眼眸之中,明显地流露出了一抹愧疚之色。
林恒若有所思,朝聂小倩示意,聂小倩心领神会,钻入画卷之中。
一眨眼,将昏睡的白素贞带了出来。
法海点了点头道:“多谢。”
说着,一指点向白素贞,
青蛇本能想要阻拦,却被林恒拉住。
“无妨。”
林恒朝她摇头。
她这才放下戒备,直看着那一指金光点在了姐姐眉心,然后才听法海道:
“我顿悟之初,感到未来有白蟒吞龙劫数,故而认定,她会是贫僧的厌胜之人。”
“或是本心惧怕,或是心魔作祟,总之,皆因贫僧一己私欲。”
“才将一良善之妖,镇于雷峰塔下八百年。”
“贫僧有愧于白蛇。”
“耽误她八百年修行,但愿此番,能祝她证道。”
法海说完,又继续道:
“贫僧品行不端,本为仙佛之躯,却要下界作威作福。”
“以至一场孽缘,害人害己。”
“诸般罪孽加身,贫僧已无颜面,再回上界。”
“且就神魂俱灭,功德也罢,业障也罢,一切都就此了结……”
说话之间,法海的身躯,已经彻底溃散。
在最后的最后,他低下了头,合掌悲悯,道了一声佛号。
“阿弥陀佛!”
话音落地。
法海已泯然于人世,肉身化作的金色粉末,也在那拂过的微风中,彻底消散一空。
“终于结束了……”
白崖山上,一众道门真人眼神复杂。
皆是没有想到。
最后会以这样的方式收尾。
“早年就听说,法海修行太快,被心魔入侵。”
“想不到,心魔没有被他破除,反而是被那个孩子同归于尽。”
“真是阴差阳错,孽缘一场……”
真人们感慨万千。
傲世神婿别人重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n而陈玄重生,却成了刚出狱的劳改犯,惨遭狗男女背叛的悲催青年!n只是从头再来又有何惧?n从此陈玄一手握回天之术,权势滔天也得低头!一手持绝世利刃,报恩也报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傲世神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如果你能穿越到平行世界,成为龙老大的侄子,那时你是会选择继续日复一日的生活?还是选择光彩夺目的人生?我不知道,但我选择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刘茜茜给我滚回来,你儿子又在踢我肚子呢!房舜连忙放下笔跟纸,只留下一页空白,交给大家来挥笔…817592675群号八一七五九二六七五...
乐璇万万没想到,她一觉醒来,变成了一只还没睁眼的小猫咪。还是品种猫,叫什么东北金渐层。特别名贵,全国上下也就几百只。唉,算了,既来之则安之。难道她还能自杀不成。可等她睁开眼睛,看清楚她妈妈的一瞬间,我屮艸芔茻!神特么东北金渐层!分明是东北虎!就在乐璇接受东北虎的身份,享受混吃等死的国一待遇时,整个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注1,因剧情需要,有些描述会与现实有不小差距。2,全文,只有乐乐一个,是从人变成动物!3,正文不变人。化作人谈恋爱的情节会放在番外。内容标签幻想空间重生系统轻松搜索关键字主角乐璇┃配角┃其它一句话简介我是国一,我怕谁!立意即使变成老虎,也要努力奋斗,创建美好生活!...
出版名暗星,全网有售,系列新文被夺一切后她封神回归已完结1v1双洁塔罗牌团宠神医甜燃爽!昔日大佬嬴子衿一觉醒来,成了嬴家丢了十五年的小女儿,而嬴家果断收养了一个孩子替代她。回到豪门后,人人嘲讽她不如假千金聪明能干,懂事优雅。父母更视她为家族污点,警告她不要妄想大小姐的位置,有一个养女的名头就该识趣,不然就把她送回去。嬴子衿这就走,不用送。在嬴家欢天喜地庆祝,其他人都在坐看真千金笑话的时候,各个领域的大佬们纷纷出动了。粉丝战斗力top的顶流影帝嬴小姐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吩咐。垄断全球经济的财阀继承人嬴家?什么东西?老大,直接灭了吧?华国第一古武者谁敢欺负师傅?智商高达228的天才少年我姐姐。拥有极致妖孽容颜的男人勾唇一笑,散漫慵懒那好,叫姐夫吧。大佬们???真千金原大佬身份一夕恢复,全网炸了,嬴家疯了,哭着跪着求她回来。国际巨佬家族不好意思,介绍一下,这是我们本家大小姐。王者重生,强势翻盘,绝地反击!神算女王两百年后再回地球,曾经的小弟们都成了大佬...
怎么样才能阻止爆炸呢?当李诗情不知如何做的时候,遇到了林枫。我可以帮你,但你拿什么来换?第一次当交换师的林风还没有多少经验,所以他直接错误的来到了赵公子的面前。来都来了,打一顿再走吧。林枫抄起了啤酒瓶淡淡的说道你特么也配姓赵?...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