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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秦恒乐不仅找到了他的学校和宿舍,还认识了在异国他乡的第一个朋友。
一段时间后,打电话的时候,他这样告诉家人和弟弟。
准确地说,画面里只有父母,但他知道秦恒桉应该在旁边听着。
这段时间还没有正式上课,林斯华带着他熟悉了学校,校内学生宿舍和各处设施,满眼全是陌生的建筑和陌生的人,秦恒乐不由自主地跟紧了他。
其实小时候父母出国谈生意的时候也曾经把他带上,那时候还是被命运选中的继承人,穿上小西装,头发也梳成大人模样,接受所有人“将来一定栋梁之材,后浪拍前浪”的夸赞。不过其实现在回忆起来,只记得相当勒脖子的西装和低声提醒他不要东张西望的父母。
哪里能像现在这样,想看哪里看哪里,想听介绍只用问问前面友好的林斯华同学。
与第一印象不同,林斯华竟然是个挺好的人。初见面事留下了比较无礼的印象,但进了一趟校长室之后,这个印象就被覆盖掉了。
那天林斯华带着他进入学校,来到校长室,那位歪果仁校长说了一连串快速的英文句子,秦恒乐一个字都没听懂,尴尬地转向林斯华。
对方也坐在能听清话的范围里,因为秦恒乐在门口时说自己被绕晕了,希望能再被带回去,于是林斯华不耐地跟进来,随意坐在沙发上。
但秦恒乐再看他时这人似乎在想事情,松散的坐姿不知什么时候变得端正。发现他的求助之后稍加思考,便神态轻松地翻译:“校长说欢迎你来我们的学校。”
“啊,这样。”
秦恒乐想到英文确实有很多表达,一个“wee”能解决的事情,却凑了这么多字数,写进作文的话一定很棒。
“三克油。”
他点点头,对校长说。
校长露出困惑的神情,秦恒乐料想是自己的三脚猫英语不能在国际通用,讪讪地戳戳林斯华:“翻译一下,三克油。”
林斯华沉默一下,叽里呱啦地说了一个长句子,秦恒乐再次强化了之前的作文凑字数观点,感觉这位林同学英语写作肯定不错。
从校长室出来,林斯华就变成了一个很好的人,仿佛瞬间改邪归正。秦恒乐询问林同学他的宿舍号,林斯华还一直将他带到宿舍门口,彬彬有礼地说再见。
“我就住在隔壁,有事可以找我。”
对方还加上这么一句好感倍增的话,尤其是配上高大俊朗的外表。
秦恒乐很受感动,毕竟是异国他乡唯一可以顺利沟通的人,而且还这么面冷心热。这冲散了刚见面时的那点不愉快,他上网搜了“Derek”这个名字,认真点了单词旁边的小喇叭,努力学了发音。
每次见面的时候,他立刻热情“Derek”。林斯华的宿舍的确在隔壁,所以总能遇到,他的舍友是一个体格健壮的歪果仁。
秦恒乐比较幸运,竟然一个人住。
林斯华听到他的打招呼,总是不大明显地皱皱眉头,又似乎只是错觉,很快也笑道:“M,Q.”
两人一起去上课,秦恒乐因为英语太烂,所以除了学分课程之外还要另上语言班。
林斯华听说他连语言成绩都没考出来,用种挺怪的表情说:“没事,我可以教你。”
秦恒乐道了谢,他立志从头开始学,虽然觉得能接纳自己的学校,估计就是些野鸡学校,但从好的方面来看,大家的基础应该都和他一样。希望学起来容易一些。
但当第一堂课地铃声打响,秦恒乐看着前排坐满的课堂,着实吃了一惊。很多人认真专注地记笔记,和professor互动,有种极其陌生的感觉,仿佛来到了电视剧里的世界。
旁边的林斯华倒是连笔记本和书都没带,看上去像是和他一类人。于是秦恒乐小声和他说:“他们真的在学习吗?连我都能申上的学校,还以为没有人学习。”
林斯华看着他,蓝眼睛很迷人,映着傻乎乎的秦恒乐。原本正在手里玩一块橡皮,听了这话之后微微用力,把橡皮捏得有点变形。但最终露出友好微笑,又转了回去。
秦恒乐觉得或许是上课不该说话,于是打开他的同步翻译软件,实时对教授的话做了一番翻译,但是感觉连中文都不大看得懂。
他隐约觉得有点不对,野鸡学校的授课为什么这么难,不过暂时没有朝别的地方多想。
在接下来几周的生活里,他天天都和林斯华待在一起,闲聊时对方偶尔自然地问起秦恒乐在国内的生活。或许是实在无人可倾诉,秦恒乐一股脑地已经说了个干净。
从他那富裕却悲惨的童年开始,一直到娱乐圈的失败经历,林斯华始终用一种礼貌的神情听着,秦恒乐觉得表情标准得有点像面具。但没想那么多,因为他很想和能够顺利交流的人说话。
直到秦恒乐讲到暗恋一个男生,林斯华那副面具表情显现出一丝裂纹。
“男生?aboy?”
“耶耶,b-o-y。”
林斯华打量他一下,这位东方人有着俊朗的外表,眼神很单纯,即使带着未谙世事的愚蠢,也不会令人厌烦。尤其是擡头看人的时候。他压下其他异样的情绪,蓝色的眼睛在想事情的时候看上去格外深邃。
仿佛一团乱麻里找到了第一个结,他最近筹划的事情要迎刃而解了。
秦恒乐皱皱眉:“为什么这么看我?不好意思,我以为这里没人恐同。”
“当然不是,我也是gay。”
林斯华忽然说。
秦恒乐“哦”了一声,对这个“也”字稍有偏颇。他没觉得自己是gay,和所有情窦初开的人一样,秦恒乐认为他此生只喜欢夏秩一个人。既然还没开始恋就结束了,那么此生注定孑然一身,失意孤单。
晚上,林斯华效率很高地邀请秦恒乐去酒吧。据说这是留学必备的酒文化,秦恒乐认真听,认真学,这可能是对他来说最简单的一门课,因为很轻易地就把自己弄醉了。
歪靠在旁边人的肩膀上,朦朦胧胧间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说话无意识拖长语气,像在耍赖。
林斯华沉默地看着他,伸手在眼前晃了晃,确定对方真的醉了之后,似乎觉得挺无趣。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干掉,带着人出去。
秦恒乐几乎醉得不省人事,重量都压在别人身上。
林斯华有种认真准备去参加拳击比赛,对手上来直接一拳自己把自己打晕的感觉。黑夜里高大的身形很显眼,脸上也没了那副友善的神色,显得不耐又危险。
他无聊地吹着口哨,先开了个房,把肩膀上的人撂进去。然后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床开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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