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四下里扫了一眼,他亦是不知自己身处何处。
不过按照曾经的经验而言。
在无人的大山中,只要能找到溪流或者小河,那么顺着溪流和小河往下游走就一定能遇到人。
毕竟即使是在这片天地,世俗间也不会缺少凡骨。
而那些世俗凡人若要生存就必然要依靠水源,所以这顺着溪流找到小河,再顺着小河找到河流汇聚之地必然能找到有人居住的地方。
大致的判断的了一下方向,他动身朝着南方悠悠然走去。
倒不是他不想尽快赶路,实在是腹中空空,也没那个气力。
此时朝阳初升,丛林间鸟儿叽叽喳喳,夜间的虫儿有一些个还在断断续续的鸣叫,倒也算是一派安宁祥和的景象。
没走多久,隐约间淅淅沥沥的声音便传入了他的耳中。
听着那熟悉的声响,陈浩心知自己运气不错,这才不多大会功夫便已经找到了溪流。
听声音,那溪流虽然应该不大,不过至少能为他解决一下口渴的问题。
而且溪流之中也经常会有些个小鱼小虾的,虽然小不过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解决饥饿倒也不成问题。
当下他顺着溪流声传来的方向急匆匆走去。
不过一转眼的功夫,随着一步踏出密林的边界。
一条五六步宽的溪流便印入了眼前。
他大步上前在溪流边蹲下急忙捧起泉水一饮而尽。
虽然他此时算不上口渴,不过喝点水总能有些个饱腹感让他不至于感到太过饥饿。
接连喝了几大口的泉水,饥饿的感觉稍稍减弱了一些,他这才举目四望朝着四周看去。
这溪流不大,是从不远处一座小山的方向而来,一路向下蜿蜿蜒蜒不知蔓延到了何处。
而朝着溪流下游望去,除了一望无际的密林似乎也看不到什么惊喜。
心中暗暗一叹,他收回目光看向了面前的溪流。
这说是溪流实则也不算太小,再加之他下游不远处就能看到一个小水潭,想来那小水潭里应该会有些个鱼虾之类能作为食物的动物。
稍稍喘了口气,他起身闪转腾挪间跳过怪石嶙峋朝着那小水潭跑去。
转眼功夫,他便来到了小水潭的近处,而至此他也算是多少松了口气。
这小水潭不大也就十多尺宽,半人多深的样子,不过其中鱼虾蟹倒是不少。
一眼望去,就单单是手掌长短的鱼就看到了三四条。
虽然这个小水潭不可能养活他长久在这里居住下去,不过解决一餐的温饱倒是足够了。
咕咚~
随手脱下身上长袍,他直接跳进了小水潭中。
虽然他现在肉身、灵气和灵识几乎全都被镇压,不过相比于世俗凡人还是要强出一些的,身手也算的上是颇为敏捷。
半盏茶的功夫,水潭里那三四条稍稍大一点的鱼便被他一一扔到了岸边。
在这无人的深山之中,他倒也不用担心自己这赤条条的模样会被人瞧见。
不过上了岸他还是有些犯难了。
他身上虽然还有些微的灵气存在,不过用来点燃篝火可不太够。
而紫薇天火也不是他此时的状态所能驱使,若是一个不慎反而可能伤及自身。
这些鱼生活的水源十分清澈干净,生吃应该也没问题。
可相比于生吃,谁又能拒绝在饥肠辘辘的时候吃一顿香气扑鼻的烤鱼呢?
稍一思索,他索性在附近找了几根干枯的木柴又找了一些干草开始行动起来。
此时的一幕若是让紫霄大陆那些故人看到怕是要惊掉下巴了。
那个能以一己之力镇压整个紫霄大陆的传说,此时竟然在这里钻木取火。
太阳不断升起,山林间湿润的草木清香不时传来。
陈浩原本就饥饿的肚子也不争气的抗议起来。
数万年了,这还是他第一次用这么原始的方式取火。
张均受嫁给富二代的班花邀请参加同学聚会,却在去参加聚会的火车上发现自己能透视,还偶遇了同学校的学姐,随即跟着学姐去参加了赌石节,在赌石节上打脸追求学姐的富二代,赚到两百万,邀请学姐和自己一起参加同学会...
魂穿平行时空的八十年代,意外成为一名隐居深山的少年修士!为探寻修行之玄妙,混迹世俗历练红尘,以见证者的眼光,亲历者的心态,普通人的身份,一步步践行着‘小隐于野中隐于市大隐于朝’,最后成为逍遥人间的真隐士!...
带着上古卷轴5游戏穿越到了权力的游戏世界,成为了拜拉席恩家族蓝礼的双胞胎弟弟。一步一步探索这个世界,龙魔法,冰与火之歌。...
穿书爆笑沙雕老六们不说自己有读心术团宠没素质前期疯癫文学he殷娇穿书十年,终于在某一天,觉醒了她穿到一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之间的故事一千多章,全员没嘴是狗听了都摇头的程度好消息女主是她姐,结局he坏消息她家被抄了,全死光光了从此,殷娇为了改变书里的结局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片段一失踪多年的女主长姐回家,殷娇带领一众人给足了自己姐姐排面我为我姐举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炮灰觉醒,老六们偷听我心声殷娇龙青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苏自坚被调到偏僻乡镇当粮库管理员,却从一名老道士那里获得传承,不仅学的无上医术,更拥有了强悍的体魄!一次车祸中,他意外救下女领导得到赏识,于是从最基层开始起步,在官场之中左右逢源,步步青云,终于踏上人生巅峰!...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