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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魔焰滔天,百无禁忌
天魔教,断魂行宫。
合欢圣女也从水幕上看到了季长顺的题字。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欢颜!”
合欢圣女重复了两遍,语气逐渐笃定:“这小家伙铁暗恋我!”
毕竟她就叫李欢颜。
这不是暗恋是什么?
实锤。
想到这里,合欢圣女罕见的有点脸红。
从前调戏季长顺的时候,她内心其实古井无波,毕竟她喜欢的是玉玲珑。
调戏季长顺只是玩笑之语,她不会当真,她知道季长顺也不会当真。
但是现在,季长顺题诗言志,让合欢圣女感觉事情的发展有点不对劲。
“本宫的魅力这么大了吗?小家伙已经沦陷了?”
“话说回来,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我写情诗呢。”
这才是合欢圣女脸红的原因。
情诗和情诗也有不同。
很显然,“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种级别的诗,可以名留青史。
哪怕千年万年后,一样可以被后人传诵。
到时候她都有可能已经飞升洪荒仙界或者已经身死道消,但是后人提起这首诗,还是会想到她。
这样的浪漫,很少有女人能拒绝。
青莲剑仙之前红尘浪荡的时候混的一塌糊涂,无钱无权无财无势,但靠着自己的诗才还是能够到处被人另眼相待,甚至招惹无数桃花债,就是这个原因。
才华是男人最好的医美。
只要才华高到一定程度,其他方面真的可以忽略。
“他在盛国都那么危险了,竟然还想着给我扬名积攒人心。”
合欢圣女脸红的同时,还有些感动。
强者都是自恋的。
强到合欢圣女这个地步,自恋程度也远超世人的想象。
季长顺都想不到,他随手抄一句诗,能让合欢圣女联想到这种地步。
但无论如何,合欢圣女被打动了。
“看在‘欢颜福地’的面子上,小家伙,我就帮你一手。就你这激进的行事风格……我都有点受不了,你下手稍微轻点啊。”
合欢圣女发自内心认为,季长顺这家伙太极端了。
活了这么多年,见了无数魔教弟子,她就没见过这么嚣张的。
合欢圣女不知道,此时她名义上的相公和她产生了一样的想法。
这天下对于大能来说没有太多的秘密。
自己儿子去了盛国,余老魔当然要随时关注儿子的动向。
要不然的话,上次他也不会去“拜访”奕剑仙。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余老魔希望自己现在唯一的儿子能在盛国好好干,要是能在玄都观出人头地自然是好,纵然不行,只要季长顺一直在盛国行侠仗义,也肯定会被丹青阁青睐,少不了一份青云直上的前程。
但是事情的发展,超出了余老魔的预料。
他越看季长顺,就越觉得难顶。
“长顺……这孩子也太猛了。”余老魔喃喃自语:“不愧是我生出来的种,要早知道长顺这么猛,我根本都不用验证血脉。”
他之前就已经不怀疑季长顺的身世了,而现在是彻底的放心下来。
哪怕是季长顺当着他的面说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儿子,余老魔都不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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