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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田大夫过来把过脉,仔细查看过说人能醒过来是奇迹,他脉象反而平稳不少,连胸膛的伤口也开始结痂,除了没有恢复记忆,至少现在没有性命之忧了,待日后慢慢康复痊愈,应该跟正常人差不多。

人就在她家住下来,那人始终不愿意回祠堂那边住,反正也住了这么多天,王秀花也懒得跟他掰扯,折腾那么多,就让他住下来。

尽管晓得他出身富贵之家,没干过什么活,但没想到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到这种程度,简单的生火都不会,连如何打火折子都不会,连基本的淘米都不会,她都得跟他示范几遍,将详细步骤告诉他教导他,他才勉强上手,不过也是勉勉强强过得去可以,不拆家都算是好的。

人不能一直没名字,王秀花给他随便取一个名字叫富贵,平日就喊他富贵,富贵喊多了,她觉得这名字取得真好。

傍晚,天色渐暗,在地里干活的人扛着锄头,将老黄牛牵回去,各户人家开始忙活今日的晚膳,开始有了烟火气,烟囱上冒出烟雾。

王秀花在自家厨房里做饭,那人坐在院子的矮墩上乖巧地等着吃饭,她这是救回来一个祖宗,祖宗得供着,这两天,他糟蹋了太多东西,连砍柴的锄头都被他弄出一个大缺口,铁锄头跟木棍分离,坏了,不能用了,她已经不敢使唤他干活,属于越帮越忙,还不如她一个人动手来得更快一些,只能让他老实呆着,别帮倒忙。

外头有人敲门,听到声的人过去开门,富贵见到门外的两个人,不知对方是谁,他站在那,没有让她们进来,姐姐说了家门不能随便让陌生人进来,容易被偷东西,这是他们两个人的家,只能是他们进来。

“你们是谁?”

“诶哟,富贵,你怎么不记得我了?我是吴大娘,这是我女儿书雅,我们前两天才见过,之前你住在祠堂那边时,我们还给你熬过瘦肉粥给你送过去,帮过你不少的,我们就住在前面那条街,你怎么记性怎么不好,果然是摔着脑袋了,可怜孩子,秀花呢,秀花……”吴大娘直接往里面闯,用手拨开人越过,大声高喊,进院子找人。

王秀花这才听到声,从厨房里面出来,手里还拿着锅铲胸前挂着一个做饭时用的围兜,见是吴大娘跟书雅,她觉得有些奇怪,她们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过来,不过来者是客,她扬出笑容,笑脸相迎,“吴大娘,你们怎么过来了?有事吗?吃饭了没有,没吃的话跟我们一起吃啊。”

吴大娘手里端着一个大碗,上面用另一个大碗盖着,“放心吧,我们都吃过了,你们吃得算晚了,秀花这是在做菜嘛,天快黑了,你们得早点吃,我这不是看这公子大病初愈,便熬了两块大筒骨送给他,大筒骨熬的骨头汤跟这大筒骨吃着能补身子,吃啥补啥,希望公子能尽快好起来,我去集市那边买的,新鲜的大筒骨,花了十五文钱呢,还放了一些花生豆进去跟着熬。”

吴大娘揭开上头的大碗,露出两根大筒骨跟一碗花生骨头汤,她小心翼翼放在院子里的四方小膳桌上,不让汤洒出来,在裤脚边擦擦手,回头对着富贵咧着嘴说道:“富贵,瞧秀花给你取的名字,真是俗气,也不知道给你取点好听的名字,你看我给我女儿取书雅就好听多了,文静娴雅,我女儿性子也很文静贤淑,跟秀花是从小一块长大的。”

富贵只是站着,不接话,眼神有些茫然。

还是王秀花接话道:“是,书雅跟我是一块长大的,我们小时候常常在一起玩,书雅这性子相当好,还识字,吴大娘真是用心养书雅了,书雅出落得这么标致,大娘肯定很高兴生出这么好看的女儿。”

吴大娘满意地看了秀花一眼,乐不可支,咧嘴笑两声,才说道:“这汤还是热着的,富贵,你趁热喝吧,秀花,这大筒骨是给富贵吃的,你可千万别贪嘴,他流了那么多血,得补补,骨头是最补的,这碗,明日再还给我也行。”

王秀花应道:“放心吧,吴大娘,我保证不吃,全都给他一个人吃,大娘,你们真是菩萨心肠,大善人,富贵,赶紧谢谢吴大娘跟书雅。”

“谢谢。”富贵硬邦邦地说了一句谢谢。

“下次我们过来的时候,你可千万别再问我们是谁了,都见过那么多次了,哪能还不记人。”吴大娘笑呵呵道。

“放心吧,他这次肯定记住吴大娘跟书雅了,富贵,你说是不是?”

王秀花眼神示意,带有一点胁迫,富贵就点点头说他记住了,她这才满意地笑了笑,她拿来她家的大碗把骨头汤倒进她碗里,把碗还回去给吴大娘她们,将她们送至门口,连说了好几次谢谢。

等吴大娘她们离开后,富贵把门关上。

她也把炒好的三道菜端上桌,又盛了两碗白饭。

“吃吧,趁热吃。”

“谢谢姐姐。”

王秀花忍不住打他一下,瞪着他:“都说了不要叫我姐姐,我比你还小十几岁,你怎么屡教不改,信不信我抽你。”

富贵淡淡地哦了一声,不知有没有听进去,然后用筷子笨拙地夹起一块筒骨放在她碗里,谁敢信,他活了三十几岁,连筷子都不会用,这几天才学的如何执筷子,王秀花都忍不住怀疑他真是什么痴傻儿,不过家里有钱,所以什么都不用他做,这一次摔到脑袋,反而让他变聪明了。

她把筒骨给他夹回去,他刚刚大病初愈,吴大娘说得对,就他吐了两回血,加上胸膛的伤口,真的流了不少血,喝点骨头汤,吃两块筒骨补补身,身子好了,说不定也就能恢复记忆了。

“你吃吧,不用给我,这是吴大娘跟书雅给你吃的,我吃这些菜就好,这五花肉也有肉。”

“你吃,好东西。”

他又把筒骨夹给她,这人虽然固执,但好歹懂得知恩图报,愿意把好东西让给她吃,不过为了他早日恢复记忆,王秀花又把筒骨给他还回去,在他还想要夹给她时,她就假装冷脸:“怎么回事,我的话你不听了吗?你说过你会听话的,让你吃你就吃,我不缺这一口吃的,你都躺了那么多天,身子虚弱,书雅她们也是为你好,到时候你见着她们不要绷着一张脸,要多对别人笑一笑。”

他就不敢动作了,撇嘴,觉得十分委屈。

“赶紧吃吧,天已经快黑了,油灯贵得很,晚上早早歇息就不用费油灯了。”

他这才慢慢吃起来。

王秀花晓得这人嘴刁得很,前几日老嫌她做的菜不好吃,被她说过后,他是不敢这样说了,也不敢嫌弃她做的菜,老老实实地夹菜,他一个吃白食敢有怨言,她才不会惯着他,她现在是一个人赚钱养两个人。

吃饭的时候,她想到方才吴大娘跟书雅,书雅才十六岁,不过到了该挑选夫家,嫁人生子的年纪,书雅过来时明显是精心打扮过了,穿了一件翠绿色的上衣跟牡丹花纹百褶裙,连好看的耳坠都戴上了,吴大娘平日里是一个相对节俭抠搜的人,舍不得对人大方的,她却舍得熬两块筒骨拿来给富贵,说明她看上富贵了,想让书雅跟富贵有点什么,可能也觉得富贵家世不错,哪怕现在失去记忆了,保不齐哪一天又能重新想起来,到时候书雅能嫁到富贵家,吴大娘对富贵好是为了给书雅谋一桩亲事,为了嫁女。

王秀花看向富贵,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三十几岁的男人,说不定妻妾成群了,书雅才十六岁,黄花大闺女,怎么瞧都跟书雅不是特别般配,长相的话,这人长得也不是特别好看,脸跟身子都有很多淡化的伤疤,那些疤一看就是小时候长水痘留下来的伤疤,全身都有,当时水痘肯定长满全身了,反正算不上龙眉凤目的大帅哥,只能说勉强能看,比普通人要好一些,大概是养尊处优,不用劳累的缘故。

富贵头埋得更低了,目光垂下,不敢看她,耳根子又泛红,好吧,人失去记忆真的会变得纯情,她就不信他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没经人事,肯定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

“你凌晨不用跟着起来,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富贵不说话,默默扒饭。

过了一刻钟,王秀花盯着他把那碗骨头汤都喝掉后,她开始收拾碗筷。

夜深后,他们歇下。

又过去一天。

王秀花依旧在天没亮就起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更何况她开的是只在早上卖包子的包子铺,在她穿好衣服后从屋内出来,见到院子里有一道黑影,她吓一跳,等定眼看清楚人后,她骂他一句:“你起那么早干什么,不出声站在院子里,我半条命都被你吓没了。”

“姐姐给我饭吃,我得帮姐姐干活。”

王秀花想让他回去睡觉,又觉得这人决定的事情怕是不愿意改,她也懒得多说什么,也就随他了,两人一起忙活包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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