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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不偏不倚地注意到了这个,明明昨天让他别拘束的人是我,现在更束手束脚的那人竟然也是我。
好在方应琢只需要我帮他涂后背。
不然我真的要义正严辞地拒绝他!
方应琢转过身去,背对着我,“麻烦你了。”
“小事。”
我没再多说什么,手指抹上一点药膏,找到方应琢后背上泛红的痕迹,轻轻地涂上去。
“啊,”因为我的触碰,方应琢竟然小幅度地抖了一下,“好痒……”
“抹完就不痒了。”我说,“很快就好。”
微凉的药膏逐渐在我的指尖融化,而方应琢的肌肤同样带着一股凉意,没有被夏日的暑气沾上半分。中间那道深深的背沟将身区体一分为二,一半隐匿在昏暗中,一半暴|露在光线下。
说来还真是难以置信,我昨夜不过是无意一瞥,看见了方应琢的后背,今天就变成了亲自确认手感,如我想象中的一致,光滑、细腻。
方应琢的感受与我截然相反,他的声音那么轻,“秦理,你的手好热啊。”
尽管他背对着我,我却好像已经想象出了他的表情。他也许微微皱起了眉,会显得比大多数时候生动一些。
“因为我体温高吧。”我回答他,“也许是你体温太低了也说不定。”
涂药终于结束了。方应琢换上居家服,而我去了盥洗室冲凉。明明早晨已经冲凉过一次,一整天下来也没出汗,这时候做这个举动显得有些多此一举。
可我现在格外不想与方应琢共处一室,只好换个房间了。真是好笑,这本来是我的家,怎么就变成了我避着他?
就在我将肥皂涂满全身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我一个双手不便的人都能轻轻松松够到自己的后背,方应琢一个手长脚长的大男人有什么做不到的,我也不是没被蚊子咬过后背,涂药一向都是自己来,方应琢到底怎么回事?
胡思乱想了一通,也没什么头绪,毕竟我又不会真的去质问他。
随即,我又发现了新的问题,比刚才的问题严重百倍千倍——
某个不可言说的地方,不知什么时候慢慢抬起了头。
竟然还有愈发精神抖擞的趋势……
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的概率,绝对不亚于出门买彩票中了一千万大奖。一直以来,我甚至以为我那里有什么障碍……
额头抵在墙壁上,我低声爆了句粗。
该死。
幸好这种异样的感觉没有持续太久,我堪称手忙脚乱地洗完了澡,回到卧室,又险些同手同脚地爬上上铺。
方应琢正坐在下铺写日记。这年头用纸笔写东西的人已经不多见,方应琢还要更老派,他用钢笔,尖锐锋利的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悦耳的沙沙声。
我大致辨认出他的字体,棱角分明,笔画险峻,像瘦金,为了方便日常书写做了些改动,很美观。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我不禁想。
但我又想到方应琢说过,就连他的卧室里都有监控,也许写日记正是为数不多的用来宣泄情绪的方式。
我与方应琢刚好相反,我从来不用纸笔记录关于自己的事情。在社交平台上,一个人发布一则讯息,只需要点击一下删除键就可以抹去,而销毁纸制品就要费事的多,撕碎、烧尽,这样倒也罢了,如果落在了其他人手里,那和当众衤果奔有什么区别?
我对展露内心有种本能的抗拒。
不过人生总有例外。读高中的时候,我有过一个笔友,记不得写了多少手写信。当时有这样一个活动,高校大学生给山区孩子寄信,我们以班级为单位,每个人都收到了一封信,书信那端的人来自不同学校,而我刚好随机匹配到了那个人。
我们不知道彼此的本名,互相寄信用笔名交流,对方叫非北,而我叫逐青。甚至我连非北的性别都不知道,但毋庸置疑的是,非北是我遇见过最投缘的人,让我发现原来聊天也可以变得很美妙,下笔与对方交谈这件事也变成了某种乌托邦。
绝大多数人写手写信只是图个新鲜,互相来往一两封之后就杳无音信,只有我和非北坚持了下来。
那段时间里,我不敢让秦志勇知道这件事,怕他耍酒疯把我的信全部撕碎,所以我将收信地址改成了七月旅馆。
每当红姐收到来信,她会转告我,我就去旅馆的空房间里写回信,装好,再拜托红姐寄回去。
可惜我们之间的结局并不好,连带着令我对使用纸笔记录也深恶痛绝。
不仅如此,我对方应琢的厌恶有一部分也是对非北的恨屋及乌。
非北与方应琢同校,也是首都人,故而初次见到方应琢时,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对方。
也许我把对非北不可名状的谴责一并投射到了方应琢身上。
这样不客观,但我没办法控制。
一边这样想着,我再次看向方应琢的字——他们的笔迹完全不同。方应琢字敛,非北则锋芒毕露。二者差别很大,但都比我这狗爬一样的字好看就是了。
我不由得在心里哂笑了自己一声,家在首都的r大学生没有一千也有五百,我又怎么能仅靠这一信息断定方应琢是不是非北,更何况他们的字迹也不一样。
方应琢写得很认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另一个人观察。我用手撑着下巴,视线落在方应琢的后颈处。方应琢垂着头,清晰可见一节一节凸起的颈椎骨,头发散在脖颈两旁,发梢或许还残留着洗发水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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