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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番外一 我多么羡慕你2(第1页)

这只小狮子被截掉了整条右前腿,右后腿的部位也失去了很大的一块肌肉,我看到它的时候,它包着纱布,在麻药的作用下昏睡。我问爸爸,它什么时候会好起来?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爸爸告诉我,它永远都回不了家了。

这种处在食物链高端的猛兽,未成年,又失去了一条腿,放归野外,只有死路一条。

那个时候,电影《狮子王》正风靡全球,爸爸对我说,他们偷了点懒,给这只小狮子取名叫“辛巴”。

辛巴跟着我们回到南非,住进了开普敦的动物园,后来,我和Derrick去看过它好多回,它独自一个待在笼子里,很孤独的样子。看到辛巴缺失的右前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很是吃力,我扒在栏杆上,莫名地有些失落。

Derrick是我邻居家的小男孩,比我大一岁,是个白种人。他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和一双湛蓝的眼睛,Derrick告诉我,在我们这个街区,我是最特别的小孩。

我的确是附近唯一的一个中国姑娘,有一头乌黑的直发和一双黑眼睛。Derrick说我就像一个精灵,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女孩。

我的审美观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形成的,对于人的长相,我向来没有特别的喜好。就像是回国以后,我无数次听到同龄的女孩们说黑人看起来好恶心,我觉得匪夷所思。在我记忆里,住在开普敦时,隔壁的黑人小孩Arno勇敢又可爱,很多时候,比起Derrick,我更愿意和Arno一起玩。

我从小和Derrick一起学习小提琴,我学得不好,Derrick却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妈妈对我说,小静,你是不是不喜欢拉小提琴?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不去学了。

我说:“我没有不喜欢啊。”

妈妈很疑惑:“那你为什么不好好学呢?”

我感到奇怪了:“谁说我没有好好学?”

我明明学得很认真,只是一直没有Derrick拉得好,但这并没有打消我拉琴的积极性,我每天都会练习,Derrick会敲开我的窗玻璃,扒在我的窗台上取笑我:“Jodie,你拉得好难听。”

我会默默地掰开他的手,锁上窗,继续自得其乐地拉琴。

只有Arno说我拉琴好听,他是尼日利亚人,有一身黝黑的皮肤,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大葡萄。因为父亲工作调动,Arno搬到南非才没几年,他说,听我拉琴,会令他想起他在尼日利亚的家乡。

我十二岁那一年,非洲大陆爆发了一场瘟疫,疫情波及好些国家,为了我和妈妈的安全,爸爸接受了国内上级单位的调令,准备带我们回国了。

我和Derrick说,我要回中国了,Derrick愣了好一会儿,最后说:“Jodie,Iloveyou,Iwillmissyou.”

我和Arno说,我要回中国了,Arno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了几下,默默地回了家。

那天晚上,Arno敲开了我的窗,把一样东西递到我手里。

是一只非洲手鼓。

有着奇怪的图腾,还有繁复的雕刻。

Arno告诉我,这只手鼓是他爷爷年轻时亲手做的,连着鼓面用的兽皮,都是他爷爷去狩猎时打来的动物身上的。

“Jodie,这个鼓送给你。”Arno厚嘟嘟的嘴唇一咧,黑暗中,他的眼白和洁白的牙齿格外显眼。他说,“我爷爷和我说,这是个神奇的鼓,他把鼓送给了奶奶,后来他们就结婚了。我的爸爸把鼓送给我妈妈,他们也结婚了。我爷爷说,只要我把这个鼓送给心爱的姑娘,最后我就能和她在一起。”

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觉得自己不能收,Arno看起来有些失落,问:“Jodie,你不喜欢我吗?”

不,我喜欢他。

我把鼓抱在了怀里,Arno笑了,说:“明天,我来教你打鼓,好吗?”

“好。”我说。

后来,我跟着爸爸妈妈回到中国,升上初一前的那个暑假,我在家里练习打手鼓,结果却被邻居投诉。

妈妈说这里不是开普敦,勒令我不许再玩鼓,我央求爸爸给Arno家打电话,我想把我辛苦练习的成果打给他听,结果,却听到一个叫人绝望的消息。

Arno感染了瘟疫病毒,在一个月前医治无效,去世了。

那是我人生中最悲伤的一个夏天。

高一结束的那个夏天,我把Arno送我的手鼓送给了顾铭夕,我知道,几分钟后,他就会把这个手鼓送给庞倩。

这个从非洲大陆带回来的手鼓,如果真的像Arno所说的那样神奇,那么,终有一天,会有一对有情人因为它而走到一起。

高二开学以后,学校进行了文理分科,庞倩不再和我们同班,戴老师问过我和顾铭夕的意见,我和他成为了新同桌。

顾铭夕的话本来就少,经过了高一下学期的“优秀团员”事件,他变得更加沉默,或许,也和庞倩不在他身边有关。

周楠中和汪松会在生活上帮顾铭夕一把,其他时候,他都是用双脚慢慢地料理着自己的事,很少会开口找我帮忙。他不说,我也不会主动去问,甚至是吃午饭时,他都是和庞倩会和了一起去吃。在食堂排队时,我经常会看到他俩一起站在窗口,庞倩递着两个饭盒,对着里面的菜盆指指点点,问顾铭夕要吃什么。

也只有和庞倩在一起时,顾铭夕脸上的神情才是放松的,舒展的,他会浅浅地笑着,和庞倩讨论什么菜好吃。

他们一起吃饭的样子令我记忆犹新,两个人面对面,一人一个饭盒,庞倩会抢顾铭夕的菜吃,顾铭夕也会帮她吃掉她不爱吃的东西。

一个人用手,一个人用脚,两个勺子在彼此的饭盒里挑来拣去,那一种亲密和默契,就像是一道无形的墙,将所有人都挡在了墙外。

所以,我和顾铭夕之间的交流,其实非常少。

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我在班里没什么朋友,同班女生聊天的话题,我一点都不懂,她们爱看的漫画,喜欢的明星,市面上流行的衣服,我统统不知道。

我一直留着短发,戴一副大眼镜,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在女生中间并不起眼,但我一点也不在乎这些。回国之后,别人都说我很文气,起初我都不懂这个词的意义,明白以后,我有些讶异,随即又释然了。

我怎么有资格去说顾铭夕话少,明明,我自己也是闷葫芦一个。

我个子很小,比庞倩都要矮一些,所以念书时,我都是坐前排的,和顾铭夕同桌以后,是我第一次坐在最后一排。

我坐在庞倩的座位上,发现这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位子,在教室最最角落里,边上就是玻璃窗,可以清楚地看到操场。

前面的周楠中和汪松个子很高,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我躲在座位上做点儿小动作,老师也看不到。

庞倩的桌子很花,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涂鸦,在那些偷偷抄下的英语单词、化学公式、物理名词中,我发现了一个人的名字,还不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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