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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醉直白且明确道:“没有,你命里就没带那东西。”
“好吧,那算了。”
他从不为命中注定就没有的东西烦恼,嘿嘿笑着去找秦文,说想再吃一碗刨冰。
但胖归胖,瘦归瘦,长期躺床上不动可不行。
称完体重后,余醉特许他每天都有一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下楼锻炼。
其实就是变相解禁。
锻炼完还回不回去全凭他自觉。
陈乐酩今天就很不自觉
在跑步机上装模作样地散了一小时步后,他趁着哥哥和汪阳谈事,自己溜去了仓库,找他和哥哥的相册还有旅行记录本,他记得有好几大箱呢。
他们家的东西都是哥哥收纳的。
余醉的收纳习惯很好,不管在哪住东西的摆放位置都不会有大变动,确保弟弟能第一时间找到。
就像陈乐酩没恢复记忆时也能依靠第六感找到药箱,恢复记忆后说找枪一下就能找到。
他从仓库里翻出三箱相册,还有一个保险柜。
旅行记录本在保险柜里装着。
这还只是一部分,猫咪号上更多。
他坐在地毯上,抱着他和哥哥去看极光时拍的相册翻看,里面还有他们认养的小麋鹿的照片。
小麋鹿叫乐乐,名字是哥哥取的。
不光这只麋鹿,他们每去一个地方,都会认养一只动物,哥哥都会给它起名叫乐乐。
还说如果哪天能把这些小动物乐乐们聚集在一起开个乐乐园的话,就让他去当乐乐园园长。
一开始陈乐酩还吃醋。
“哥哥管它们都叫乐乐,那哥再叫乐乐时,我都不知道是叫它们还是叫我了。”
余醉说,“我很少叫你乐乐。”
他都叫kitty、小咪,心情很好时会叫他乖乖,心情很差时就叫他滚过来。
但其实哥哥很少有心情差的时候,他这辈子的气都在陈乐酩搞事的这两年生完了。
想到这里,陈乐酩又有些心酸,睫毛轻微地颤了颤,带动起空气中的微尘和浮物,在打到他眼睛下的一条光里缓缓漂浮。
正午日头最耀眼的时候,明亮的光带从仓库小窗的缝隙中漏进来,那么窄那么热的一小条,划过陈乐酩圆润的脸和白腻的侧颈,落在他身后的地板上,落在余醉的鞋尖前。
他进来很久了,每一步都走得悄无声息。
进来后没有出声没有讲话,只是倚在墙边望着弟弟,和他一起翻看那些年代久远的相册。
不过看着看着视线就会像被吸尘器吸过去般,不受控制地黏到弟弟身上。
仓库昏暗陈旧,透着股淡淡的霉味,墙壁上的白皮斑驳脱落,但坐在墙下的陈乐酩却在这唯一一缕吝啬的阳光下蒙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金色光泽。
阳光会给美好的事物披上毛茸茸的滤镜,这是余醉幼时就知道的事。
他们还住在山上的那几年,每到盛夏酷暑时,他就会不厌其烦地观察在阳光中跑来跑去的弟弟。
观察他毛茸茸的卷发,毛茸茸的睫毛,毛茸茸的脸蛋,还有衣服上脱开的毛茸茸的线头。
就是这些珍藏在记忆角落里的毛茸茸的瞬间,支撑他拼搏至今。
这么多年过去,陈乐酩看似长大很多,但在他眼中始终是那副样子。
那样的快乐美好,那样的不讲卫生。
看到相册上有块脏污,抻着衣袖就去擦。
“去拿张纸能累死你了?”
余醉递给他一块手帕。
陈乐酩吓一大跳,差点往前蹿倒。
“哥?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他双手抱头怂兮兮地盯着门口,“也没个声音。”
“刚进来。”
余醉拿过他手里的相册,把那块污渍擦了。
“下午出去一趟,和你说一声。”
“去哪里啊?”
“跟梁先生吃饭。”
陈乐酩没兴趣,“什么时候回来?”
“你睡完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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