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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奇不明所以,就要转身离开时,身后已经走近一个男人。
他眼角细长,鼻塌唇薄,一字胡多少显出些男人味。
腰间别剑,身着链甲。
这副装扮在乡野并不常见,与其他喝醉的农夫们一眼区分开来——
星梅镇的梅尔地主不会住在穷乡僻壤。
为此招揽了三个专业雇佣兵,为他看顾自家的果园,也充当着村卫队,和另一帮兵痞维系村镇的秩序。
此时醉意正浓,男人步伐摇晃,碰撞出“咣当”的铁器声。
这声音也吸引了其他酒鬼,一时间,原本喧嚣的酒馆渐渐沉寂,吵嚷声变作了私语:
“这帮该死的恶棍,有时候也会做些好事嘛?”
“与其让我再听到刺耳的噪音,还不如把这混球继续踢出去。”
“我奶奶的耳朵有救了!”
继承酒馆的凯瑟琳,事业当然不可能一帆风顺。
“漂亮的姑娘是晨暮花”,这是星梅镇的俚语。
它生长在西部的晨暮森林深处,那里的日月每隔四个小时便会神奇交替一次。
可不论身处阳光,亦或坠入黑夜,这株映衬日月的奇物,都会无时无刻闪烁着光泽,便像是在森林中永不熄灭的明灯。
因而不论自愿与否,它都会招蜂引蝶般,吸引着万千目光。
有蜜蜂彩蝶,自然也有蝇营蛇鼠——
每当有谁骚扰凯瑟琳时,雇佣兵的头目【黑蛇】,就会派遣他手下的【豺狗】出马。
唐奇便是被后者踹出酒馆的。
酒鬼的窃窃私语传入了豺狗的耳畔,他享受这种似有若无的吹捧,轻轻吹着不着调的小曲。
这说明人们对他恐惧,哪怕是仗着黑蛇的名头。
酒劲让他得意,一手搂在唐奇的肩头,将他死死箍在了怀里。
少了根小拇指,但不妨碍其它四根手指的力度。
狭长的双眼紧眯,瞧不清眼仁。
酒气与口气交织成一股刺鼻的恶臭,用半威胁似的语气低声道:
“之前那一脚踹的不够痛,是么?”
唐奇浑身乏力,动弹不得。
想到豺狗此前的所作所为,心头更是难免愤懑——
虽然死在雨中,更多是因为这副身体本就羸弱,对方并没有要人命的心思。
但终究是一个诱因。
这让他不想认怂,有一股抄起鲁特琴砸上对方脑袋的冲动。
但考虑到对方还有同伙,四肢乏力的自己,事后是否有逃脱的可能?
当然,他的同伙酩酊大醉,或许也好不到哪去……
短暂的犹豫间,凯瑟琳忽然说道:
“豺狗,不要打扰我们谈生意。”
豺狗惊奇地挑了挑眉头,却是松开了唐奇。
凯瑟琳是老大看重的,最靓丽的晨暮花,他当然也给足尊重。
却不免摊手戏谑说道:
“他只是一个流浪汉,有什么生意可谈?”
“我在争取第二次演奏的机会。”
唐奇强压着心头的烦躁,尽可能离豺狗远一些,借坡下驴道。
凯瑟琳的眉头蹙起,任谁都看得出来她没那么情愿。
豺狗大笑一声,转头看向身后的酒鬼们,扬着尖细的嗓音:
“演奏?你们听到了吗?他居然把之前的拉锯称作‘演奏’!?”
“去你的,豺狗!我他妈锯木头的时候,动静可比那歌声有节奏得多!”
“哈哈哈!”
豺狗的嘴角咧的更深,一把拎起唐奇的皮衣,
“拿着把破琴,就以为自己是唱诗班?
快滚吧,流浪汉,离这个姑娘远一点——
如果你不想被踹第二次的话!”
眼下正对着豺狗,唐奇心想这个角度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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