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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不可思议地回过头看了眼主创名单,演唱者作词作曲都是余惟无疑,唱法显然是余惟刻意为之。
这首歌余惟整整录了二十多遍,直到嗓子冒烟,他才唱出了大同老师那种独自哼唱的真实感。
这一个开头就不是《绯色》能碰瓷的,余惟的声线轻柔如耳语,配合爵士吉他分解和弦,哀愁的同时又带着对往事的温柔追忆。
比起无病呻吟的情伤,这种层次感很容易让人沉浸其中,何况是在万籁俱寂的深夜。
都说红豆是相思,但在余惟这首《红豆》里,红豆却隐喻爱情的无常。
“有时候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熟悉余惟的网友都能听出来,这是他唱的最克制的一次,技巧克制但直击人心。
这一句揭示万物皆变的本质,也完美体现了爱情幻想破灭后的煎熬,如果说《绯色》是失恋后哭的歇斯底里,但这首歌就是对爱情本质的探讨。
师傅就是师傅,这差距真不是一星半点。
用红豆的意象暗喻亲密关系中的疏离感,点破爱情中自由与束缚的永恒矛盾,这是其他情歌里非常少见的内容。
完全没有可比性,听到这的时候他们已经完全忘掉小说里两首歌比赛的情节了,只剩下对于这首歌欣赏。
其实余惟的上一首《无名的人》还是有不少人质疑的,因为它技巧不多,着重情感共鸣,代入不了自然听不进去。
很多创作型歌手的唱功一般,这是业内公认的,毕竟同时兼顾脑子和嗓子还真不容易。
但这首《红豆》不同,无论是技巧还是情感它都是相当顶尖的一档,哪怕共鸣不了,也很难对不认可这首歌。
余惟就像算准了大家对他的评价,恰如其分地炫了一波唱功,这难道不是有意为之吗?
本来大家只是怀疑余惟有存歌,但在听完这首歌之后,这种怀疑几乎变成了笃定。
这家伙肯定是囤了一堆歌,跟打牌一样,根据网络环境出牌,先写小说里打个预防针,然后再出手。
不愧是写书的,扮猪吃老虎这一块。
“别攒了,一首一首往外冒我都快急死了,能不能一口气把存稿全发了?”
“陈晨是对的啊,还好滑跪的快,要不然得被这首歌打成渣渣。”
“大喷菇你真没谈过恋爱吗,情歌一首比一首刻骨铭心?”
“这本书连女主都没有,你觉得他像谈恋爱的?”
催更催歌的评论余惟就当没看见,但吐槽没女主这事他就得说道说道了,打分炮轰娱乐圈这种情节戾气太重,有女主会很割裂。
该取舍就取舍,魏宇吃点苦问题不大……
读者的讨论还在继续,但慢慢地,话题聊歪了,一位考公大省的读者率先指出:
“这是读者日益增长的文娱作品需要同落后的小说更新之间的矛盾,只要小说出歌慢,余惟出歌就快不了。”
说直白点,正儿八经看余惟书的肯定没有想听歌的人多,扑街书,零个人在意,大家只想听歌。
但只要余惟还码字,他就会按照小说节奏出歌,而且他码字,就会占用写歌的时间。
怎么办呢,方法很简单,只要余惟不写书不就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出歌了?
“兄弟们点点举报,让余惟安心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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