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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大意了(第1页)

盅王被林宇掀开黑袍,仿佛遭受到极大的侮辱。

“林宇,你该死!”蛊王仇恨的眼神,在那丑恶的脸上散发着瘆人的光芒。

自己丑陋的一面被世人皆知,心中荡起了滔天怒火。

“果然是一个无毛的老王八。”林宇一语点醒梦中人。

周围看热闹的人差点纷纷跌倒,这个小子专门往人家伤疤上撒盐,人家蛊王好端端地穿着一件黑袍,你偏偏把人家黑袍给脱了。人家脑袋上明明没毛,你偏偏要说一句无毛的老王八,没有你这么缺德的人。

众人敢怒不敢言,林宇的强势有目共睹。

蛊王阴冷的眼神中充满了嗜血之色:“小崽子,这都是你逼我的!”

蛊王,张嘴朝林宇吐出一物,一条红线极速飞向林宇,林宇早已看清那是何物。

那个小东西形如春蚕,通体赤金,这是一条蛊中之王。

“看来先前真是小看蛊王了,真没想到他能培育出如此至宝,金蚕蛊!”林宇两眼放光,心中又想道:“如果将这只金蚕蛊收服过来,对自己有极大的帮助。”

金蚕蛊速度极快,眨眼就来到林宇面前。换做一般的人早已被金蚕蛊侵入身体,然而这只金蚕蛊的速度,在他眼中简直就是慢的出奇。

他飞快伸出两只手,砰的一下就夹住了它。既然想收服这只金蚕蛊,就不可能伤害它。

“桀桀桀桀!林宇,你居然敢用手去抓我的金蚕蛊,太狂妄了!”金蚕蛊可是他的最后底牌,死在金蚕蛊手下的高手不计其数,所以蛊王胜券在握。

金蚕蛊主要在华国西南部苗疆地区盛行,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也有诸多人以养蛊为生。

行善之人养蛊为人去除疾病,恶人养蛊当然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

养蛊之人用诸多毒虫,封闭在一个大缸中,让这些毒虫自相残杀。经过多轮的击杀蚕食最后剩下一只,随后几年不断用毒虫喂养,使之变得剧毒无比。

最后一年内,养蛊人使用自己的鲜血对它进行喂养,逐渐与金蚕蛊之间形成一种联络方式,或者是增进了一种感情。

而养蛊人所付出的代价极其惨痛,由于这些人常年于毒物接触。体内的毒素越来越多,有些人,蛊还没有养成功,就已毙命。

有些人即使养成了金蚕蛊,也会落下残疾。不过也有一个好处,成功后对世间万毒,有着比常人更高的抵抗力,可以说是万毒不侵。

更有一些人以自身肉体供养蛊虫,诸如蛊王这种人。

这是一种奇怪的共存方式,金蚕蛊成功进入养蛊人的身体与他共生。

他们之间就像一个雇佣方式,养蛊人负责喂食它精血,而金蚕蛊负责为养蛊人扫平一切。

林宇用两只手指夹住细小的金蚕蛊,金蚕蛊此时若隐若现,在他的两只手指中间不断挣扎。

金蚕蛊细小的身体十分灵活,似乎要钻破林宇的手指进入身体。

“没想到小小的金蚕蛊功力如此深厚,我筑基大圆满修士的身体居然感觉到了一丁点刺痛。”

林宇手指在电光火石间,一下子就将那只金蚕蛊给固定住。

“你死定啦!桀桀桀桀!这个世上没有人能够徒手接住我的金蚕蛊!”

“大言不惭!”林宇手指上灵气涌动,一下子就固定住了金蚕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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