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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莫非你听懂了?”
男人平静摇头:“没。”
和尚摸摸头:“巧了,小僧也没听懂。”
“无妨。”男人深吸了一口气:“我们有很多时间。”
自那日后。
男人与和尚在荒废的大宅住下。
大宅周围有旱田,欠犁,和尚便辛辛苦苦下山买了种子,犁田种地,浇水施肥,日子日渐充实。
庭前,没了双腿的男人,总在庭前,坐看落叶黄昏,朝阳晨露。
他回家后,像是变了一个人,总是显得很安静,每到黄昏,他那沧桑的面容上总会浮现出一丝孩童般的笑容。
在大宅中不知不觉住了两年。
老妪的身体每况愈下,事实上在男人回家前,早已如此。怪不得后厨里总是飘着浓浓的草药味。
第三年冬天,老妪染上了风寒,咳嗽不止。
夕阳西下,大雪纷飞,铺了一层厚雪的大宅,在落日余晖中染上了一层金灿灿的辉光。男人拄着双拐,开心地走到雪中,任由冷冰冰的雪落在脸上,冰冰的,润润的,融化的雪水顺着眼角滑下,他笑了。
“咳咳,少爷,你似乎,总喜欢看夕阳。”
老妪剧烈地咳嗽着,看着拄着双拐努力行走的少爷,心疼不已,却又忍不住问道。这个问题盘踞在她心中,足足三年。
“还有雪。”
男人微微一笑:“夕阳的颜色让我想起了大漠的黄……漫天大雪让我想起了那座山。如今,都齐了。”
“我呀,真想见一见少夫人。”
少爷曾提过,他在外面成了亲,夫人很美,肤白如雪,唇似樱红,箭无虚发,拳头很飒——此时的梅姨并不知“飒”指的什么,可她看得出来,少爷真的很喜欢。
“等你养好了身子,能见到她的。你自小生我养我,算我半個娘亲,明年春暖花开时,我定找她回来,在祠堂里上一炷香,祈求祖宗保佑、早生贵子,还给你敬一杯热腾腾的长辈茶。”
“好嘞!少爷你呀,长得俊,少夫人她呀,长得俏。不管生男娃还是生女娃,都是人中龙凤。公孙世家的血脉呀,不会输给别人家。咳咳咳——”
每日清晨,男人都有早起作画的习惯。
和尚外出干活、养家糊口。而梅娘总会提前打水,磨墨,替郑修备好画具。郑修总说梅娘身体不好,别操劳了。梅娘说,从前习惯了给老爷磨墨备笔,这些年老爷不在了,生疏了,她不习惯。如今少爷回来,又有人画画了,她高兴得很,一点都不累。梅娘这么说时,男人只能随她。
和尚披着蓑衣,他下山买了几幅药回来,脸红扑扑地,像是碰见了什么喜事。“大哥,今天你的画卖出高价咯!有人懂你的画了!你画的魑魅魍魉,贼邪门,那富商说他最喜欢邪门的玩意!”说着和尚便拎出一袋沉甸甸的银子。
“啧,人心浮躁。”
男人嗤之以鼻,收起银子。他很清楚自己画的狗屁不如,他画的魑魅魍魉都没有眼睛,徒具其型,不具其神,与垃圾无异。偏偏看不懂的土豪就喜欢垃圾,讽刺至极。
这几年和尚不打仗后,天下太平,他顺便又学会了不少技能。洗衣、做饭、劈柴、木工、刺绣,样样精通。他时不时会像少年般纯真,时不时会像土匪般爽朗,时不时又像少女般娇羞,一时一个样。
那日清晨,郑修来到庭院。一夜大雪,白了枝头,也白了男人的眉。
男人看见空荡荡的长桌,微微一怔,旋即怅然坐下,静看长空,等待朝阳升起。
这是他三年来,第一次,没有在清晨作画。
梅姨死了。
梅姨终究仍是没熬过那一年寒冬。
她没能等到少爷与少夫人携手回家。
她没能看到公孙世家四代同堂。
和尚与男人亲手安葬了梅姨,并将她的灵位郑重地放入公孙世家的祠堂内,祭拜七日。
梅姨死后第八日,男人亲手点起一把大火,烧了大宅。
自此,公孙世家,永远消失于人世间。
“我想去见见小桃。”
男人亲眼看着那把大火将祖宅烧成灰烬,在漫天飘灰中,沉默的男人忽然对和尚说了一句。
和尚愣了片刻,用力点头:“好。她,在皇城里。”
当年,谢云流借百晓生的交情,在皇城中寻了一户富商,富商二人年迈,膝下无儿,将小桃当作亲生女儿看待。
如今一别已近二十年。在梅姨死后,男人恍惚间,想起当年,有一位懵懂的姑娘,也像梅娘这般,风雨无阻地替他磨墨,那时,他正专注于画谢洛河。
一转眼,男人在这世上认识的人一一离去,只剩和尚陪在他的身边。
他仍未能画出“食人画”。
他不懂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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