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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缓缓降临,燕云大地上充斥着夏日的闷热,空气中似乎都带着灼烧的气息。
滚滚的黄沙之地更是散发着热气,走在上面感觉浑身燥热。这个天怕是没多少人愿意在沙场上抛头颅洒热血了,易水战场犹如这天气般平平无奇。
但是宁静之下蕴藏着暴风雨,不知何时就会刮起。
在距离落云城不远的一片小山谷里亮起了缕缕火光,约摸有近千名燕军骑卒在这里露营。
一堆堆篝火点燃,从路旁随意砍来的树枝在火苗中刺啦作响,然后变为漆黑色的焦炭。
这只是一队寻常的燕军骑卒,他们的任务就是应付那些经常跑出来的凉军。
虽然这个位置看不见落云城的城头,但是更前方还有斥候巡逻,他们遇到凉军会随时回报。
周巍然对付凉军偷袭的办法很简单,依旧是靠着小股斥候抵进监视,然后再安排大股骑军在后面接应。这方法虽然笨拙了点,但这几天燕军的损失确实在不断减少。
因为天气过于闷热,许多士兵已经脱去了上衣,光着膀子坐地上吹风,即使这样身上也是黏滋滋的,令人十分不快。
幸亏晚上还有点凉风,大白天的日子就更不好受了。
“哎,给老子把水囊扔过来。”一名胡子拉渣的老兵伸脚提了提一旁的年轻士卒。
年轻燕兵正在仰头喝水,听到老兵的话眉头一皱。
“麻溜的!喝口水,又不要你命!”老兵的声调又加大了几分。
其实老兵自己的水早就喝光了,所以自然而然的盯上了新兵手里的水囊。
周围的汉子都笑呵呵的看着这老兵欺负新兵,见怪不怪。
新兵看着凶神恶煞的老兵,不情不愿的递过了自己的水囊。
“哈哈,小子,眼力见不错。”老兵哈哈大笑,将水囊中所剩不多的清水一饮而尽,然后大手一挥又将水囊扔了回去。
看着年轻新兵委屈巴巴的脸,周围军汉的笑声更大了。
在这残酷的战场上,找乐子的时间确实不多。
“咱水也不是白喝的,下次上阵跟着老哥,保你活的好好的!”老兵心满意足的拍着肚皮说道。
丝丝汗水顺着老兵粗糙的皮肤滚落,打湿了身下压着的军服。
“拉倒吧你!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能活到今天简直是奇迹。”
一旁很明显与其相熟的老兵咋咋呼呼的说道。
“哼。”
胡渣老兵不屑的说道:“咋滴,马上功夫好了不起?当初一起入军的几个兄弟哪个不是弓马娴熟的主,不还是变成一堆白骨了。
老子从剑门关到易水河畔,从北金到东庭,和凉军交手少说十几次了,不照样活得好好的。”
这名老兵提到北金两字时,眼神中明显闪过一丝落寞,但很快就被他掩藏了,接着伸出手指说道:
“所以说,能活着,才是最大的本事!”
说完这位老兵就朝着年轻人眨了眨眼睛,而这位刚刚还有些怨气的新兵竟然已经露出了一丝崇拜的表情。
似乎老兵的话说服了他,那尸骸累累的战场听起来也不怎么可怕了。
“好了,你个混蛋别带坏新兵,到哪都吹你这一套,要不是老子和你认识的早,早就一刀把你砍了。”
一名颇为壮硕的身影来到众人之间坐了下来,他正是此队燕军的校尉,也正因为他是校尉,他才没好意思脱去那一身颇重的铠甲。
军官和士兵一样都脱得赤条条的,那也太不像样子了。
这名老兵油子嘿嘿一笑,开口说道:“头,明天就不是我们轮值了,该退下去悠闲几天了。听说您帐中还藏着壶酒,要不拿出来给诸位兄弟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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