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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顾景川坐到湖边,东方胜连忙把他拉住。“少爷,这水太深了,小心掉下去。古人常说,水清则浅,水黑则渊。这湖看着不大,倒是很深。”
“哦,那我要洗脚怎么办?”顾景川故意为难他。
“少爷,这也简单的。”东方胜扶着他到一旁坐下。不管怎么说,这么危险的湖他是不会让小伴读靠近的。
说着,脱了上衣,在水里面搅和几下,这才拿着湿漉漉的衣服过来。“少爷,我给你擦脚吧。”
顾景川没想到他想的是这么一个法子。
东方胜见他呆愣的样子,恨不得亲他几口。等小伴读和他在一起,他就让皇帝给他赐婚。
他爹和菊妃偷情的事情被他发现了,要是菊妃和他爹不帮他,他就把他们的事情捅到皇帝面前,看他们怎么办。
“少爷,你可别嫌弃小人的衣服啊。这其实是小人穿过最好的衣服了。”
狗屁!顾景川心里骂道。这小子以往连棉麻都嫌弃。从来只穿丝绸和蚕丝的。
不过他前几天怎么没看出来,这小子就算穿着下人的衣服,身上的贵气也是掩盖不住的。他当时只是单纯的以为,古人的气质都比现代人好。现在看来全是狗屁。
被他脱下鞋袜,又用冰凉的湖水擦着脚,顾景川觉得挺舒服的。找了两片树叶盖在眼皮上,就这么在树荫下躺着了。
东方胜看着他水绿的衣服和草坪交汇在一起,笑了笑。
小伴读自小就长的好看,皮肤也白净,脸上的小痣也勾人。
初见时他以为他是女孩子,怎么说也要娶他,谁劝都不好使,后来知道他是男孩子,只能退让一步,让他当自己的伴读。
那时候他性格霸道,老是让小伴读替他做这做那儿,虽说都是伴读应该做的。可是后来小伴读走了,他又后悔了,当初不该指挥他的,应该好好照顾他才是。
东方胜捏着对方湿湿的脚,想了许多。
要是小伴读不愿意和他在一起怎么办。
没关系,皇帝赐婚,谁也不敢阻拦。
都说强扭的瓜不甜,可是他不在意这个瓜是什么味道,他只在意这个瓜是不是他的。
想到这儿,放下对方湿漉漉的脚,去湖边揉搓了几下衣服,也跟着躺在他身边。
侧头看着小伴读脸颊上的小痣,东方胜咽了咽口水。真想把这颗小痣吞到肚子里面去。
你说这颗小痣怎么那么会长呢?位置不偏不倚,刚好长在小伴读圆溜溜的眼睛下面,勾人的紧。
小伴读那么纯洁的一个人,都被这颗痣给变得妖妖道道了。真是一颗坏痣,把小伴读变成了一个小妖精。
顾景川只感觉温热的气息打在脸颊上,没忍住伸手抓了抓。
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地睁开眼睛,正好对上俯身看着他的东方胜。
看待他圆乎乎的棕色瞳孔东方胜只觉得好可爱,像是他在皇宫里面见过的波斯猫。
“方胜,你做什么?”顾景川看着自己上方的人说道。这臭小子,是不是想捉弄自己。
“少爷,我想……地上潮湿,别受了风寒。”好险,差点儿就说成我想亲你了。
虽然他真的很想亲小伴读,可是现在还不行啊。那应该是小伴读不同意和他在一起之后再采取的强制措施。
“这样……”他感觉东方胜说的不是这个。
“方胜,马呢?”顾景川突然发现一个重要的事情,他们的马呢?
“马?”刚刚还在这儿吃草呢。怎么他给小伴读擦个脚的功夫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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