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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皮纳塔:
出门五分钟,朋友一大群。
艾斯特尔,一个平平无奇的社交小天才罢了。
尼德霍格在校董会结束去外面的草坪上找儿子的时候,他正在和小公爵米夏你来我往的抛接着一颗会不断发出“你就这点本事吗?”
、“力气大一点啊”、“不要让本大爷落地啊啊啊笨蛋”的球。
就艾斯特尔事后对爸爸的复盘:这颗球有一点点不太礼貌,但还挺好玩的。
其他小朋友则一边排队等待,一边跟所有的龙族一起站在旁边围观,脑袋来来回回,钟摆似的规律。
当有家长来问“为什么不自己去玩,是没有球吗?”
的时候,得到的却是统一的答案“因为大家都想和艾尔玩”,而艾尔只有一个。
艾斯特尔小朋友超受欢迎的。
之前在赫尔海姆,艾尔只有伊莱一个同龄人,还不算特别明显,好吧,其实仔细想想好像也挺明显的,巨龙想着,就没有一条小龙不喜欢他儿子。只是如今更直观,一场会议下来,所有的小朋友,不管种族,不同信仰,都成了艾尔的好朋友。
尤其是选帝侯家的那只猴子,咳,那位小公爵,在校门口分别时哭的撕心裂肺,抱着艾斯特尔怎么都不愿意放手。
那个黑头发红眼睛的魔族幼崽,真心实意的不明白为什么他要和艾斯特尔分开,而爸爸就不用和妈妈分开。
最终还是艾尔小朋友出面,用“我们可以打魔讯”,才阻止了这场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人间惨剧。
虽然艾斯特尔其实至今都没怎么玩明白魔讯。除了会给爸爸打电话外,他至今都还在学习该如何给伊莱哥哥打电话,不是拨不过去,就是总有些磕磕绊绊,大多数时候还是得伊莱哥哥主动打给他。
顺便一说,艾斯特尔的魔讯是约伯送给他的重逢礼物。这个大手大脚惯了的公子哥,在失去了最大的经济来源后,依旧没怎么学会节省。
当然,他现在又重新有钱啦。
因为在光明教会工作,真的超有钱途的,怪不得人人都趋之若鹜,他还给他的石头巨人伙伴也在教会找了个钱多事少的稳定工作,成为了圣子伊莱最初的班底人员之一。
尼德霍格也是在看到约伯的礼物后,才意识到他儿子至今还没有属于自己的魔讯。在赫尔海姆的时候,小朋友如果想要联系爸爸,他的世界能随时随地伸出无数个魔讯给他。而鉴于魔讯的原理和传统手机并不太一样,同一个魔讯,不管是谁在使用,对面都会显示真实的拨打人。也就导致尼德霍格一直没能意识到这个bug。
因为魔讯标记的是一个人魔力的终身编号,魔讯只是一个中转媒介,某种意义上,也是从根源上杜绝了电信诈骗的可能。
总之,虽然艾斯特尔随时随地可以打电话,但只有细心的约伯送给了他人生第一台魔讯。
不算聪明的约伯小叔唯一的小心思,大概就是在两个小朋友的魔讯上,都提前就设好了彼此的联络方式(他一视同仁,也送了侄子一台新魔讯)。他真的很不希望伊莱失去他这个自家里出事后就有且仅有的唯一朋友。
当然,现在艾斯特尔小朋友的魔讯上已经有一连串的通讯标记了,只不过他依旧没怎么学会动用魔法去联系他们。
因为比起和朋友打电话,他这个年纪明显还是对外面热闹的世界更感兴趣。
也就导致他在和爸爸横穿大半个忒提丝港回家的路上,亚龙车是越走越慢,直至彻底停在了最繁华的主干道边上。
这里左手边就是忒提丝港最热闹的收获月集市。
他们早上就路过过,当时这边才刚刚开始支起三三两两的摊位,还看不出什么,如今却已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好大变化。
人类商贩的棚架上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卖不了的小商品;兽人的摊前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皮草山货,包括毛茸茸的会动假耳朵;而矮人族则干脆把铁砧和熔炉架在了道路中央。
“新鲜出炉的面包!从联邦王都苏拉学回来的新鲜口味,王室吃了都说好。”
“布隆可的最佳杰作,符文匕首,今天下单就额外赠送两个磨刀石。”
“美发魔药,美容魔药,给您一个容光焕发的早晨。”
集市上的每一寸空隙都仿佛塞满了摊位,不绝于耳的叫卖声,混杂着肉桂卷的甜腻、腌制蜥蜴干的咸腥,以及——牵着爸爸手的艾尔小朋友狠狠打了一个喷嚏——肯定是隔壁那个海族在卖他的“万能除垢粉”。
地精灵活地在人群的胯下不停穿梭,他们装满小玩意的展示架时不时就会撞上路人的膝盖。
艾斯特尔可太喜欢这样的魔法街道了,看什么都新鲜,几乎会被每一个摊位吸引,不管是鱼缸中水精灵幻化的虹鳟鱼,还是蜂巢蜡制成的可食用风铃,都让小朋友的眼睛越睁越大,发出了一声接一声的“哇”。
一如尼德霍格之前对拜伦说的,他儿子喜欢这些烟火气。
巨龙爸爸也是毫不客气的开始了买买买模式,一队的龙族在他看来也总算是有了点用武之地。半条街还没逛下来,每个龙的两只手兼一条尾巴上都已经挂满了东西,宛如他们是一个个琳琅满目的移动展示架。
因为尼德霍格把他儿子但凡多看两眼的东西都买了下来,不管那到底有什么用。每个摊主看向这对出手阔绰的父子,都眼神热烈,宛如要恋爱了一样。
当然,万变不离其宗的,对于巨馋小卷毛来说,他最喜欢的还是吃。黑色长发的巨龙如今正在美食摊位前,排队等着给儿子购买忒提丝港的一种特产火腿。据说那火腿带着魔法的甜味,“连龙族的大长老在打仗途中,都不忘不远万里来排队购买我祖先做的火腿!”
,店主如是宣传。
在陌生的地方听到熟悉的名字,真的让人有一种恍惚感。
全世界都知道拜伦是个吃货,咳,美食家了吗?
而拜伦长老就是这么不禁念叨,尼德霍格刚垂眸沉思起这个问题,他的魔讯就打了过来。一打开就是一句:“我打听到魔族为什么那么笃定了!哈,我真是个天……”
天才还没发音完,就先看到了巨龙周围过于接地气的街景。
“你在干嘛?”
银龙警铃作响。
尼德霍格懒得回答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只是给他拍了拍前面一眼望不到后的排火腿队伍,真的太受欢迎了。
救命。拜伦长老瞳孔地震,竟然真的是这里?他刚刚看见那个街景的时候就觉得不对了,几百年了啊,这倒霉火腿摊还没倒闭呢?!
时空之龙永远不会忘记,他当年只是抽空趁着打仗地价便宜,来忒提丝买个庄园,路过时随手买了个火腿,就被不知道怎么以讹传讹的变成了,他在打仗的时候还对店主的火腿念念不忘,趁着休息,三天三夜没合眼也要飞过来吃上一口。
并且,在战后这家火腿就像鬼一样的缠上了他,不管他在哪里,都能听到一句,龙族大长老他超爱。
说是拜伦的龙生至暗时刻也不为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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