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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段,社区俱乐部远比康体中心热闹。老年舞蹈团和合唱团在排练,两间琴房交替传来西洋乐和民乐演奏的声音,二楼的棋牌室人声鼎沸,一楼的儿童活动中心有孩童在嬉闹。
钟笛和吴萱萱是业主们跟前的熟脸,一路上有不少业主热情地跟她们俩打招呼。有两个阿姨不顾是否有领导在场,拉住钟笛的手就是一通寒暄。
钟笛尽职尽责,人又漂亮,是很受欢迎的管家。她对业主笑的时候简直和外头的太阳一样温暖。
凌程有些许意外,过去她没这么爱笑,也没这么擅长跟人打交道。她甚至连口才都变好了。
从上高中起钟笛的生活就不怎么如意。凌程认识她的那年暑假,她在给青春刊物当书模,因为笑起来不够甜美,蹙眉时反而动人,当时杂志社给她的定位是忧伤系。
但她本人并不忧伤,也不文艺,更不是个冷美人。她有一张乍一看很顺眼、看久了有味道的脸,身高170,搁在人堆里不靠脸也能靠身材吸睛,可她给人的感觉却异常的淡,甚至还有些钝。
她话非常少,语速很慢,着急和局促时容易脸红。没人理会的时候她基本上在发呆,视线不聚焦,看上去精神不济,像困在什么迷雾里,不过要是有人跟她搭腔,她那双眼睛又会立刻像感应灯一般亮起来。
那天钟笛穿一条暗色的山本裙和白色t恤,下午刚拍完外景,拆了造型师编的辫子,没来得及洗头,把微卷的头发扎成一颗紧实的丸子,一张脸完完整整地露出来。
带她来的男孩介绍她是自己的女朋友,她愣了下神,说了句“你们好”,然后坐进最不起眼的角落,确定没人再看她后,悄悄皱起了眉心。
十分钟后,凌程第n次看向钟笛坐的那个角落,确定自己对这个女孩动了心。
三个小时后,凌程切身感受到什么叫色令智昏,他在鬼迷心窍中夺走钟笛的初吻,先他朋友一步,给钟笛按上了“货真价实的女朋友”的头衔。
起初凌程怀疑自己是着了什么魔道,并把钟笛呆呆的放空的漂亮眼睛看作是她的诱饵。否则他无法解释清楚,为什么他明知道她是朋友喜欢的女孩,还如此不讲武德不讲道义的将她据为己有。
其他人也不理解。
凌程向来是个满分朋友,性格好,条件好,重感情,他身边有不少比钟笛更好看的姑娘,钟笛也不是他的理想型,可钟笛或许还没生出想当貂蝉的心思时,他就已经傻呵呵地披上了吕布的战袍。
他究竟是中了什么邪,才甘心背上夺人所爱的骂名。这可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初恋啊。
钟笛跟吴萱萱的引导结束在俱乐部门口。领导们接下来要参观的是餐厅和医院,这两个地方不是杨皓月的主场,她主动卸下今日管家部头上的光环。
“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啊,为什么分手?我可太好奇了,你快讲给我听听。”吴萱萱看见摆渡车开远后才拉开话匣子。
“你先借我一万五。”
“一万五?你卡贷还不上了?”相熟的朋友都知道钟笛的经济情况。
“嗯。”
吴萱萱叹了口气:“那我问下我老公手头有闲钱没。”
说完又抱怨:“咱们管家比医院跟康体部的那些人辛苦多了,凭什么咱们的工资是社区里最低的。”
钟笛跟吴萱萱一个月到手六千出头,这还是几年里涨薪过三次的结果。
不过这份工作稳定正规,还包吃包住,这对钟笛这种学历一般又没家的姑娘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份好工作。
吴萱萱跟她老公有两套房的房贷要还,她虽比钟笛还小两岁,但已经在养育一个即将三岁的吞金兽。
钟笛抬起手挡了挡烈日:“没事,我再想别的办法。”
“你要是实在想不到,我信用卡给你刷。”
“行。”
“那你先讲吧。”
“讲什么?”
“讲你跟凌程的故事啊。”
钟笛觉得没什么好讲,脑子里过了一遍往事,总结出三句话——
第一句:凌程喜欢追求刺激,她是凌程从他朋友手里抢过来的初恋。
第二句:凌程对她只有生理性喜欢。
第三句:她恨凌程。
“恨代表还爱着或者是没放下。”不出钟笛所料,吴萱萱果然这样说。
“哦。”钟笛不辩驳。这就是她骨子里的淡,她无所谓任何人的看法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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