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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此二人,必有大事瞒朕!
扶苏内心极其愤怒。
不仅仅是对蒙恬,也对,方士。
他数年前,尚在弱冠之时,就以军司马的身份随蒙恬知北疆,已有数年不曾在始皇帝身边。直到去岁冬,始皇帝命宫人后妃乃至大臣试药时,方才回咸阳。
于他而言,自己的父亲已经非常陌生。
然而纵使陌生,依然是自己父亲!
虽然身在北疆,然而他亦知这几年,方士是如何欺瞒自己父亲的。
始皇帝于咸阳建二百七十宫观,命卫尉府护卫之,又命六国美女服侍,日日供应赏赐,所求者,唯不死之药而已。
方士视始皇帝易欺,先是言自己有神仙传法,不食五谷,而以金珠之物为食,始皇帝姓之,搜天下以供养方士。
而后,因大臣反对甚众,方士又言,长生乃是逆天,不可见天日,亦不可与外人知之。自此始皇帝不见外臣,不见后妃,每日在二百七十宫观中搬来搬去。别说大臣,甚至连内侍都不知道始皇帝夜宿何处。
自此,天下事皆需由方士报之于始皇帝陛下,甚至于方士乃越俎代庖,假传始皇帝律令。
至事败,始皇帝捉住侯生,乃从他逃跑的行伍中,搜出金数万,珠玉不知几何!
更得知,徐福前去祈福所带的三千童男童女,并非方士们从民间搜罗来的灵慧之小儿。
而是,方士们淫乱六国美女所生下的孽子!
此,奇耻大辱也!
然而,若是仅仅如此,也就罢了。
扶苏还得大臣们哭告,始皇帝陛下笃信方士,亦欲学方士所言,以金珠为食!
幸得大臣们以死进谏,始皇帝退而求其次,乃令方士以朱砂,硫磺,木炭,金铁等物,炼制金丹,以代金珠!
一想到这点,扶苏就觉得自己冷汗直流。
幸而始皇帝谨慎,服丹前必遣人试药,便是不死之药亦如此。方士们亦知,不敢下猛药。
否则的话,始皇帝陛下危矣!
毕竟,吞金,哪有不死!
不过,扶苏断定,始皇帝亦曾服丹!
他自幼好学,诸子百家,皆有狩猎,包括道家。
此时的道家和方士彼此取对方之论而补己,已经和方士几乎等同,亦有不少道家学子开炉炼丹,甚至比方士更严谨,还会记录服用丹药后的症状。
而用气而性燥,常有类疯癫之态……
始皇帝此时面貌,正是磕了丹药后最典型的症状!
“方士!”
扶苏心中升起勃勃的怒火,他狠狠瞪了蒙恬一眼。
恰好蒙恬此时亦是一脸难堪地看了过来。
蒙恬此时是郁闷的。
他之所以向始皇帝报告此事,乃是因为一片忠心。
始皇帝要求长生之药他早就听闻,虽然同样痛恨方士欺瞒于始皇帝,不相信这世间有神仙,然而在见到云梦山天门台上那个年轻人时,他却突然重新有了希望。
这天下如许之大,或者,真有神仙?
就算无神仙之属,或真有异人,或者方士,真能炼制不死之药?
正是因为这份忠心,蒙恬才会冒着触怒始皇帝的危险,准备把此事说出来。
然而,始皇帝的反应让他吓了一大跳。
竖子?
猪犬之徒?
尔辈?
尔辈的意思,不就是自己也被包括其中?
这年头的人都比较文雅,因为词汇量较少,尚没有后世那么博大精深,更没有衍生出诸多代指词。
这年头说某人无状,也就是没有礼貌,都已经是极度严重的指责了。稍微要点面子的,要么立刻脱胎换骨,要么自杀谢罪。
要放现代,那起码得来句傻逼。
至于竖子……
其威力至少是后世骂“杂种”的十倍。
而猪犬之徒,若是被翻译成“猪狗一般的东西”,已经是春秋笔法到了极致,确切的翻译应该是“此处省略问候长辈女性亲人并且上溯十八代者一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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