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面对雨墨含的索吻,虽然叶风还有些不适应,但也只能按步就班了!
重新体验了一次在一起的美好感觉,雨墨含躺在叶风的怀中,一脸新奇的说道:
师兄,原来这种感觉居然如此美妙啊!
听到她这么说,叶风拍了拍她的翘臀说道:
我让你祸害了一天,你是不是应该对我负责?
必须负责!包在老娘身上,师兄,你还有没有精力了?
看到她欲求不满的样子,叶风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墨含,欲望大伤身体啊!
人家才跟你在一起,能伤什么身体啊?给我躺下吧你!
就这样,在雨墨含打开新大门以后,叶风就仿佛是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人一样,被她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停的祸害!
…
时光冉冉!
又过去三个月后,元园园已经把修为提升到两千层了!
这在以前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毕竟前前后后只有四个月的时间,元园园就能提升整整一千层的修为,这在历史上来说也是极为罕见的!
不过幸运的是,叶风分身一直陪伴她身边。
陪她抓捕超顶级圣兽,陪她度过寒冷的冬天,陪她经历过一次次的危机!
虽然春暖花开,但在北大洲这种万年都是寒冬的世界中,此时依旧寒冷无比。
也不知道墨含和师兄怎么样了。
看着她一脸的思念,叶风分身笑着说道:
既然想他们了,就去找他们吧。
可是我的修为才两千层,距离三千层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现在吃圣兽的心脏已经不提升修为了,这样下去什么时候能三千层?
修为这种事情急不得,循序渐进才能打好根基,我们去找他们吧!
既然叶风的分身都这么说了,元园园也就没有再坚持了,毕竟她也想念雨墨含以及真正的叶风。
而此时的叶风正在和雨墨含悠哉悠哉的过着安逸的生活。
在一个月前他的修为就提升至两千层了,只不过因为他也遇到了和元园园一样情况,费劲力气宰了一只圣兽,结果不提升修为。
所以叶风暂时停止继续捕杀圣兽,打算有时间回去问问花雪风还有没有其他提升修为的方法。
此时的叶风正坐在冰面上钓鱼,雨墨含则是正在烧火,准备一会烤鱼吃。
叶风眨了眨眼睛,忽然笑着说道:
园园他们要回来了。
听到元园园要回来了,雨墨含急忙跑到叶风的身后,抱住他以后问道:
我们和园园一晃三个月没见了。
是啊,这三个月除了打怪兽,剩下的就是满足你了!
被叶风捏了一下鼻子,雨墨含噘着嘴说道:
好像你不爽似的,不过话说回来,你把我睡了,为什么没有提升修为呢?
雨墨含这个问题也是叶风疑惑的。
正常来说睡师姐是可以提升修为的,叶风前期都是靠这一招提升的修为。
本以为雨墨含也和师姐们一样,把她睡了以后可以提升一些修为,哪怕只有几层也可以,但是却一层都没有。
可能师父没有在你的身体中植入可以让我提升修为的东西吧!
那是什么东西?
这个需要问师父了,火烧起来没?今天园园回来,我们做顿大餐!
在天色渐黑的时候,一男一女从远处走了过来。
正在烤鱼的叶风看到他们以后,笑着说道:
墨含,园园他们到了!
在哪呢?嗨!园园!!
看到雨墨含跑过去迎接她,叶风站起来笑着看着他们。
镇政府门外,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径直停在了楼门口,从轿车上下来一位年纪大约四十岁上下的妇女来,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脚蹬一双曾明瓦亮的黑皮鞋,猛一看,以为是男人呢,仔细一看,脖子里系着一条淡花色的丝巾,才知道是一个干练的女人。...
关于关于我无意间把妹妹养成废人这事榊原乐,家住东京新宿区神田川居民区。拥有一个声优妹妹,一个系统。然而身为家中长子的他,早已在年幼时父亲跑路的情况下,练就了人生永远只能靠自己的思想钢印。现在,系统居然要自己靠好吃懒做的妹妹过活嗟来之食!(关键字恋爱日常东京双子系统)...
关于反套路重生我既没有重生,也没有系统,只有满世界的敌人。真正的重生者还说我以后会成为颠覆大乾叱咤星河的乱世奸雄。不过我觉得问题不大。干掉真的重生者,我就是真的。至于系统,反正外人也看不见,我说有就一定有,谁能证伪?撒一个弥天大谎,让世界为之起舞!全世界的人都认真听我讲,我,青帝,重生了!我言即未来,我行即正义。作为一个拥有系统的重生者,我是一定不会欺骗大家的。我一定带领大家走出母星,叱咤星河。任何阻挡在我面前的敌人,都是全世界共同的敌人。我话讲完了,谁赞成?谁反对?...
关于平凡之路2010(本书又名90后青春物语)林一身上曾有过许多标签少年做题家九八五废物前大厂码农。一桩意外,让他沿着时光之河逆流而上,穿越十二年光阴。回到梦开始的地方,让所有遗憾通通不再发生!财富权势名声那些不过是我拥有过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一段少年事,一曲凡人歌。(第一卷少年自有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已完结。)(第二卷丈夫未可轻年少,一剑光寒耀九城连载中。)...
一场邂逅,让她与他相遇,一不留陆总,夫人带着儿子又跑路了最新鼎力大作,2017年度必看网游小说。...
关于穿越斗破之开局半圣强者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