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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袍儒雅,更添书卷文气。
洗净妆容,换身衣裳,气质便也迥异,活脱脱似彻底变了个人。
黎渐川敢信,就算有见过新嫁娘的李家人过来瞧见,也绝难将眼前人同那位裴煦联系起来。
“这怎么能算久?等云洲兄,便是等上整整一天,也算不上久,是昭华心甘情愿。”
街上行人来来往往,黎渐川便也尽心地扮演着李三少李新棠,与宁准一样唤起了对方的字,风流懒散地笑着,口花花道。
宁准冒的身份是李新棠一个出国留洋时的好友,赵宇,字云洲,李家人听过,没见过,只知道是个年纪不大的病秧子,和李新棠甚是臭味相投,此人老家在北平,现在应该还在海外没有回来,就算有人怀疑也是查无可查。
黎渐川早饭后在丫鬟小厮堆里套了半天话,才寻摸到这么一个合适的身份,用一天也是足够了。
约莫是真没见过黎渐川当花花公子的模样,宁准转着黑白分明的眼,上上下下将他盯了数秒,才饶有兴致地弯了下唇,道:“昭华兄惯会哄人,但这话我信了,只是昭华兄知道我,我怎会让你等上许久也不来呢。”
黎渐川知道宁准促狭,只是光天化日之下,不好收拾他。
只边与他并肩向前走着,边扬了扬眉:“今日云洲是客,同我耍嘴皮子,我不与你计较。初到朋来镇,想去哪儿逛逛,我这个主人家来引路,为你做一遭向导。”
宁准会意道:“朋来镇若真说名气,那还是凶案频出的名气。我今日一早起来,就听见北边胡同里乱糟糟的响动,据说是出了命案,也不知究竟是怎么个情况,不如去瞧瞧,也让我见识见识?”
“你倒总是对这些稀奇古怪的有兴趣。”
黎渐川无奈笑道:“这事我早上起来也听家里人说了,那害了命的是镇上的报童陆小山,住在主街商铺后头的长宁胡同,常去别庄送《天下简报》,我虽没见过,但也算是个熟识了。”
“来,这边走。”
防着隔墙有耳,两人只作好友模样,一边有分寸地通过闲聊交换信息,一边拐进主街回春堂后的一条胡同内。
黎渐川依照昨天下午摸到的大致地形,再以李新棠对朋来镇不算熟悉的借口偶尔问上三两个路人,不过十几分钟便带着宁准来到了陆小山居住的长宁胡同。
长宁胡同大概算得上是朋来镇的贫民聚集地之一,住的大多是穷苦人家,身处镇子最靠西北的地界,再往外走上一些,就是大片的玉米地和荒草地,黑漆漆的,常有野狼毒蛇的影子。
这两日夜间都飘了些雨,胡同逼仄,潮湿阴暗,未干的雨水裹挟着家家户户淌汇来的污水,在青石砖的缝隙里四处流溢,蔓延开阵阵恶臭。
野猫和老鼠蚊虫时不时穿梭其中,伴着孩童吵闹的啼哭,口音浓重的泼妇叫骂,汉子酒气与下流荤话,挤挤挨挨地勾出一口苦难的井,将众生俱淹在里头,无处攀出。
这地儿是怨不得罗大不愿意亲自来查的。
井外的人,少有乐意再去瞧井内的脏污的。
黎渐川一身金贵的银灰色西装,压着帽子,再提一根手杖,同宁准干净清爽的长袍一般,都是不该出现在此处的老爷装扮,不仅显得格格不入,还显得高高在上。
但两人都没有什么不适的,只有远远瞧见一户人家门边蹲坐着的黑猴子一样又瘦又小,几乎皮包骨的小孩时,黎渐川沉默片刻,开口说了一句:“好在以后的华国,不会一直是今日的华国。”
“希望永不会是。”
宁准低声道。
绕过一堆又一堆灰扑扑的杂物,两人在九曲回肠般的长宁胡同走着,艰难寻着下脚的地方,花费了好一阵时间,才来到陆小山家附近。
这倒不用去问人确认了,因为还隔着一个拐角,黎渐川就望见了前边站着的几个眼熟的警察,还有罗大在天光下锃亮明显的光滑脑袋瓜。
见状,黎渐川还有些纳罕,不是说罗大看都没来看一眼,已结了案吗?现在都要临近晌午,又是来这儿做什么?
难不成是李家别庄的小丫鬟们情报有误,听了错的闲言?
这疑问刚冒头,黎渐川就看见那些黑警服的簇拥里,隐约地闪出了一道婉约清丽的女子身影,穿墨绿缎子的旗袍,拢时髦卷发。
是王曼晴。
不消再近,黎渐川就已一眼将其认了出来。
“印章。”
宁准也注意到了前方的异常,眼波一转,轻声开口提醒。
黎渐川翻手从魔盒内取出那块从上个副本得到的能隐藏气息的石质印章,在自己和宁准的手腕内侧飞快印了一下,然后收起,动作快速无声,不见丝毫迟滞古怪。
两人不紧不慢的脚步节奏不变,仿若无事,在杂物的遮挡下来到了围观人群的边缘,没有引起任何一道视线的注意。
人群中央,罗大正愁眉苦脸地对着二号玩家的王曼晴解释:“曼晴小姐,真不是我罗大尸位什么餐的,不办事,不看重一条人命,而是这案子它就是个意外,这是有目击证人的!”
说着,罗大一把将一个被瞎了一只眼的老仆搀扶着的干瘦老爷子拉过来,指道:“就是这位,陆小山家后边长寿胡同的宁来福宁老爷子,昨天夜里出来,迷了路,走到陆小山家门口去了,听见惊叫声,探头一看,陆小山立在井边,提着桶,身子不稳,正好就摔了下去。”
“您刚才进去查,也看到了,那井边都是青苔,滑溜得很,还有摔倒擦出来的痕迹,这是意外,准保没错儿了。”
罗大边说,边状似无意地瞧着王曼晴。
他看王曼晴在那儿亭亭立着,样貌与气质都与昨日没什么差别,只是不知是否是他的错觉,他总觉着今日的曼晴小姐不似昨日清淡高贵之余的亲近可靠,令人信服,只散发着一种危险沉厉的血腥气,好像一夜之间就平白多出了许多食人的刺一般。
“这把年纪,大半夜的跑出门做什么?该不会这陆小山就是你杀的吧?”王曼晴闲闲撩起眼皮,扫了眼老爷子宁来福。
宁来福干巴巴的脸上花白的山羊胡抖动,浑浊的眼睛瞪大了些许,口舌不是十分利索地道:“这位小姑娘,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旁边老仆忙道:“这位小姐,我家老爷的样子罗处长也知道,人老了,打前两年起脑子就不清楚了,忘东忘西不说,有时候突然就不认识人了,也不认识地方了,一眼看不住,就跑出门去乱走。”
“幸好老爷腿脚不行,走也走不出长寿长宁这两条胡同去,都能及时找回来,便也没出过什么事。”
罗大点头:“确是如此。”
说罢,他凑近一点,低声对王曼晴道:“曼晴小姐,您别看这宁来福住在这种地方,就是个平头老百姓,其实他是宁永寿大伯,只是两家早年因为分家的事交了恶,后来宁来福把自己的产业都败落了,为换钱供自己儿子宁君山去北平读书,才不得不舍了宅子,搬到隔壁长寿胡同去。”
“宁君山和他不亲近,嫌他没家业留给自己,去了北平之后仗着模样好,又有点学问,入赘进了北平一个司长家里,再没回来过,也不怎么管宁来福。”
“可不管怎么说,人家都是父子,我们这边若是平白无故地太为难了,也不好做。”
“而且就他这副七老八十,走两步喘三口气的模样,再加上脑子是真不清楚,也不是个能害了陆小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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