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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永寿细小的眼睛一眯,故作清正地挺了挺脊背:“唉,曼晴小姐听说来着,我前年是决心戒大烟的,当初猪油蒙了心,被人哄骗才染上的,我是不情愿的。如今呢,戒,倒是戒得差不多了,只是脑子不如从前清楚,远两年的事都记得不明不白的。”
“况且假死类的凶案在镇上又算不得稀奇事,时不时就有冒出来的。曼晴小姐多住些日子,也就晓得了。”
黎渐川讶异挑眉:“镇子上拢共这么些人家,要常有这种事,近几年下来,岂不是家家都是闹过的?”
宁永寿摆摆扇子:“算不上。”
“朋来镇叫得上名号的不多,叫不上名号的可是太多。而且,我是记不清了,但听府里管家说镇上接二连三闹起凶案,也不过只有两三年。就这两三年的险恶,已让人把原先长长久久的安定日子都给忘干净了。”
“所以依我看,若真要算起来,假死过的,也就占上镇里人家的三成不到。另外三成,是实打实的凶案,确凿地死了人的。”
他露出了一副细细琢磨的神色。
“那还剩下四成,算是平安无事的?”
黎渐川道。
“有平安无事的,也有枷锁上身的。”宁永寿满不在乎地笑道,“在这儿不就是那么些事嘛,杀人或是被杀,跳不出去的。一潭子浊水里,怎么挑得出一条清白鱼?”
“如我宁三这般的踏实为人,镇上绝没有二个!”
他总是忘不了夸耀推销自己,除关键信息外,话里的水分大得很。
话说到这里,宁永寿突然一顿,黑豆似的眼珠转着,扫过黎渐川极标致的肩腰脸庞,贪婪之外透出两分疑色:“我看曼晴小姐的书,只谈阳春白雪,对市井之事不感兴趣,怎么忽然对镇上的凶案有了好奇?”
黎渐川既然打定了主意要探听消息,那自然是思忖好了应对旁人起疑的法子。
“宁先生读过国外的侦探小说没有?”
他把话语推向了矮柜里寥寥的两本外文书:“来到朋来镇,听了这里的事,我便总想着也写上一写,开一份新稿子。才子佳人的情缘写多了,就和日日大鱼大肉一般,腻着,换换口味也不错。”
“更何况眼前就有现成的素材来取,也不须费事。”
宁永寿疑虑顿去,忙捧场道:“曼晴小姐的新书,还是朋来镇的事情,若真出了,宁某一定虔心收藏上!”
折扇一摇,又打蛇随上棍地补充道:“若需取材,曼晴小姐尽管来找我便是,我你是知道的,白日里大多在公寓中,没甚么大事可忙,随时都能与曼晴小姐细聊。若是曼晴小姐需要,不如我们每日定一个时间,坐一坐,喝喝茶?”
“我习惯自己看看,每日相约就不必了。”
黎渐川拒绝道。
他暂时不打算为王曼晴这个身份建立一个固定的消息来源,而且,以王曼晴的性格,能与宁永寿耐心详谈一两次就已是极限了,再多,不是惹人疑心,就是惹宁永寿贼心了。
于是他只敛了笑,冷淡垂了垂眼,道:“曼晴感谢宁先生今晚的好心告知,若宁先生有空,明日中午我请宁先生吃一顿饭,聊表谢意。只是镇上的情况我还不太了解,有名的酒楼就还需宁先生去选了。”
“哎呀,这!”
宁永寿眼珠子瞪大,受宠若惊:“曼晴小姐这可真是太客气了!照顾曼晴小姐是宁某自己乐意的,当不起谢,曼晴小姐如此可是把宁某当外人了!”
黎渐川抬眼,目光清亮地直视着宁永寿的眼睛:“曼晴与宁先生萍水相逢,纵有点交情,可不还是外人嘛。”
宁永寿怔了下,笑容一僵,明白看出了黎渐川划出的界限,眼底透出显而易见的失落。
但到底是年岁不小,世情也经得多了,宁永寿的情绪只有一刹,眨眼就收拾了起来,啪地合拢折扇,脸色正了些,似真似假地惋惜笑叹:“曼晴小姐是白雪似的人物,倒不会为了朝我打听秘密,把我高高吊起来。”
黎渐川一听便有种直觉,这局游戏定然曾有玩家来过,且不像他最初经历的那些副本一样,曾被抹除痕迹,循环重启,而是和切尔诺贝利差不多,在时间和剧情上一直往前推进。
莫非这就是低端局和高端局的差别之一?
没有太多依据的琢磨着,黎渐川又弯起眼睛,露出一分带着疏离与洒脱的真心笑容:“若宁先生遇到会将你高高吊起的人,那曼晴劝你,还是离得远远的为好。”
“无论是朋友还是夫妻,真心总要真心换。”
“用手段打听秘密倒不可怕,可怕的是戏耍人情,不择手段。更何况,宁先生又有什么秘密能需要我来打听,取材入书的?”
提起真心,宁永寿不禁露出几分尴尬之色,讪笑道:“曼晴小姐的良言,宁某受教了。说起秘密,我这人实在是没有秘密,我二哥便常说我这人没有神秘性,一眼就让人瞧个通通透透的。”
“那些来吊着打听的,上海的舞女,钱塘的戏子,县城路过的大家小姐,想听的总不能是宁某几岁尿床的糗事吧。”
“不明白,想不明白。”
宁永寿满脸不作假的诧异困惑,阵阵咋舌。
其实黎渐川也认为宁永寿身上必有秘密,他说的那些人也极可能是来试探的玩家,但按黎渐川自己的观察,宁永寿这秘密应当是他自己都不太清楚,或没意识到的,就像所谓的假死凶案一样,单纯去问只怕是问不出,还要一步步从副本未显的剧情以及镇子上的蛛丝马迹来看才行。
谈话时间已经不短,总在门前立着也不像样,黎渐川正要谢客,三楼的木质楼梯却忽然传来一阵嘎吱轻响,伴着轻快又稳重的脚步声。
一道瘦高的身影出现在楼梯口,自阴影里走上来。
这是个约莫二十来岁的年轻男人,穿淡青绸袍,戴一顶轻薄的礼帽,提着一摞被油纸包好的书,鼻梁也细长,驼峰上架着一副玳瑁眼镜,清朗温润的书卷气很浓,乍一看便是一位儒雅君子。
“是学智呀。”
宁永寿的话音率先响起,他明显认识此人,语气称得上熟络友好:“这么晚才回来?”
“宁老板,曼晴。”
被喊作学智的人走过来,微笑着道:“去了书斋,一看古籍就入了迷,忘记时间,出来时又赶上镇上落小雨,就只能边躲边走,迟一些了。”
长袍与帽子确实都有些湿痕,遇雨这话应该不假。只是这人必定不单单是只去过书斋,旁人五感普通,或许闻不出来,但黎渐川在这人到了近处的瞬间,便隐约嗅到了他身上飘来的脂粉香气。
不浓,极淡,甚至被雨气完全压了下去,可也必然曾是切近地接触过的。花楼里的胭脂水粉没有这样素净,但又不像是王曼晴梳妆台上那些昂贵的味道。
在做侦探方面,黎渐川也算是老手了,任何一个值得注意的人物,任何一点值得注意的细节,他都不会轻易放过。
“学智倒是即便来给姊妹探病,也都不忘用功。”
宁永寿颇有些酸溜溜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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