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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该在这么晚的时间回家的。
按理说凭报社给的那点薪水,委实不够让她卖命到半夜。伏案工作到天黑了去,她就把玻璃台灯打开。绿宝石色的灯罩透出柔和的光,让她一点也没觉得疲惫。待她再抬起头,墙上的挂钟都挪到一点一刻去了。
凌晨的一点一刻。
有这样不要加班费的好编辑在,社长做梦都要笑醒,若不花报社的电费便更好了。但她属实不算爱岗敬业的人,留到现在是有些私心在。之前也没有留到这么晚的,可有风声说公安厅那边准备结一个案子,她又抓紧从档案室拿来资料。这些东西是不能带走的,她只能留在这儿看,一看就看到了现在,却也没什么眉目。
天越来越冷了,夜里时不时刮起冷风。若不是窗外的树枝被牵着拍向玻璃,她指不定要坐到什么时候。不看时间还好,这一看可不得了。眼开始不聚焦了,颈椎止不住发酸,腰疼背疼哪里都疼。于是她将纸制品都叠着,竖起来在玻璃桌面儿磕了又磕,直到声音显得清脆整齐才摆到一边。她只拿了办公室的钥匙,和报馆正门的钥匙,资料库的东西只能明天还。
这会儿她才觉得冷了。平日里办公室五六个人,热热闹闹,忙起来更是熙熙攘攘。只有一人的时候,她意识到原来这里也可以这么宽敞。外衣原本披在肩上保暖,把双手伸进袖套就算穿好了。小包一拎,台灯一关,屋里就彻底没一点光亮。好在她对这儿的每一处布局都稔熟于心,摸黑走也轻车熟路。
厚底儿的鞋在走廊里咔哒作响,甚至还有回音。冬天终归是快来了,天色也是暗得越来越早。虽说一年四季,哪个月份的一点多钟都是伸手不见五指的。
整个报馆都安静得很,她并不害怕。她向来不信什么怪力乱神,这地段的治安也还算过得去。反正她在这儿独自生活了四五年,除了丢过两次荷包也没出过什么大事。现在她学聪明了,买了小皮包挎在肩上,至少人挤人的时候目标够大,不至于让谁顺走。包里有另外的钱夹、公寓钥匙、各种证件,另外还有手绢、唇膏、发夹这类姑娘都会有的东西。听说早些年还有嚣张的劫匪会在街上抢包,跑来割了包带就一把夺走,一气呵成。她来工作时,据说公安厅大换血,空降了不少高层的人,现在是个女厅长坐镇。曜州城很大,很复杂,她不好说这人是来历练还是来镀金的。但据本地人讲,治安确实好了更多。
话说这么说的……锁上报馆大门,将钥匙收进包里的时候,她还是左顾右盼了一番。她看的案子就发生在她住的公寓,是桩命案。不到三个月,竟然就说要结案了。凶手已经抓到了么?这是她办公室消息最灵通的记者所言。他跟她一般大,两人前后脚进的报社——甚至还是同学。但也不是同班的,工作以后两人才发现了这场巧合。与她不同的是,年轻的记者是本地人,去外面上了学又回来工作。人家是靠本事找的工作,她却是家里托关系才来的大城市。一开始是有点受排挤,但她写东西确实不错,工作也不马虎,人缘才慢慢说得过去。
一个人走在漆黑的路上,她终于开始犯怵了。那些资料和照片在她眼前晃啊晃。受害者就住在她楼下,靠近回旋式楼梯,她总会经过那里的。他是一位独居的中年男性,长得虎背熊腰,若与他正面发生冲突,很难置其于死地。他身份是个小收藏家,屋里很多古董字画,还有不少珍奇的珠宝。但是呢,可能不少是来路不正的,警方最初推测是财杀或者仇杀。
道理很简单。正经收藏家都是那般低调的,不像他那样,明里暗里总想着炫耀,才引来杀身之祸。而且当大收藏家的实力,谁会住在这种逼仄的地方。虽说是公寓,还足有六层楼高,可租金却并不至于让人望而却步,住在这里的也不都是官员、富商。很多年前,据说一个大老板盘下这块地,要盖一个私人大公馆。结果他给人陷害,被抓去蹲号子了。拿不到工钱,这楼就盖了一半。并非是多繁华的地段,地皮不算值钱。那段时间,各个势力又在为别的事焦头烂额,这块地就让他远房亲戚捡了漏,又叫工程队封了顶,改成公寓收租。
刚建成时还是很气派的。墙外贴了暗紫色的瓷砖,洋式的雕花窗楣和铁艺栏杆都增分不少。没建穹顶,开放式的天台取而代之,边上种满了植物。姹紫嫣红的花草自然垂下,昂起头看很有生机。但是呢,如今外墙掉了几处砖瓦,看上去坑坑洼洼。阳台的金属更是锈迹斑斑。至于那些植物,因无人打理早就枯死,反倒是墙边自下而上的爬山虎长得飞快。没过几年,夏天就没办法开窗通风了。低层的窗户压根被盖得严实,高层的能让蚊子把住户抬走。
外面因图便宜成了这幅鬼样子,里面更不必多说。按大老板的计划是有电梯的,还有热水汀,现在自然都没有了。每户通了电就算不错,炉子自己烧,热水自己打。没有倾斜的穹顶,施工时又偷工减料,下雨天排水就成了问题。顶楼渗水是最严重的,雨下大时,她住五楼墙上也有水渍。租房的时候没让她看出来,是因为新贴了壁纸。为了回收成本,房间被分割得很小,隔音也不理想。总之这地方穷人租不起,富人看不上。不过像他们这种没有烧钱爱好的独居青年,若能忍受以上种种,这个选择确实经济实惠,给家里写信也算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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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个被称作收藏家的中年人,住在这种地方,更像是藏赃。也可能是给其他老板洗钱什么的……都说不准。她那个记者同事说了,这案子未必会好好办。如果查出不对劲的,就不会让他们继续报道。而且值钱的物件不少,做点假账,能捞很多油水。虽然最初取材是让她做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嘛。报社许多记者兼任编辑,可同事不喜欢舞文弄墨,所以她一般不出现场,只负责写材料,两人分工合作。虽然她看着血肉模糊的地面,心里其实并没有什么波澜,但同事恨不得把镜头怼进去一通拍的架势还是让她有点不适。
怎么说……她是没想过这案子这么快就要迎来尾声。因为蹊跷,所以才怀疑。倒不是一心想写篇惊天动地的报道,而是怕自己被牵连进去。如果消息可靠,后续就要移交其他“专业的”人来处理。报社规模不小,但没谁撑腰,靠起家早才路子广,却绝不敢“慷慨陈词”,不论哪边都万不能招惹。尤其她这种外来求工的,只能老老实实,让写什么就写什么,一字一句都如履薄冰,偶尔刊点自己的诗歌已很是不错。
实在是被推出去背锅的最佳人选……
在来之前,家里人已经交代清楚,他们和报社的关系并不过硬,进去了还要靠自己的本事。她并不是会来事的热闹的性格。入职后,她仍保持低调,沉默寡言,就像在学校一样,谁也不爱说话,谁也就都不得罪。她在社里除了那一个关系好的,其他人都只是点头之交。但她绝不傻。越是这种时候,这种境况,就越该让自己变得更敏锐、更谨慎些。
说来,办公室的门锁上了吗?
想到这儿,她突然刹住脚步,下意识转身朝报馆的方向看了一眼。却只是这一次回头,让她的心脏被针扎似的猛然一紧。她慢慢地、僵硬地转回身,重新迈开步子,将险些脱口而出的尖叫连同唾沫狠狠咽到肚子里去。
有人跟着她。
不会错的,她眼神好得很。就算路灯的间距稀疏得可怜,漫天星光也足够她看清楚。约莫二十多米的距离,贴着墙,确实有个人。那人若不躲还罢了,偏偏在她回头的那一刻闪到旁边的巷子去。动作很快,还是让她瞧见了。她本不算多么警觉的人,可是那动作绝不像是寻常的转弯。加之她先前看了半天命案,若说不慌是不可能的。
夜深了,附近没有店铺开着,更不巧没有巡警的身影。她暗想,直接转身去问个明白,未免太有勇无谋。她绝对没有与人搏斗的打算,保不齐对方还带着刀。稍微调整呼吸,她强装镇定地走了一段距离,又猛地停下。她竖起耳朵,果不其然,寂静的夜里传来陌生的脚步声,尽管非常短促——那人也刹住了步子。虽然声音很轻,且一晃而过,但已足够证明这会儿走夜路的不止她一人。
试探过太明显,那人一定已经知道她有所察觉。她加快速度,步伐更慌乱,呼吸也更急促。她头一次感到心脏的存在如此鲜明,跳动比大学体育课上还要剧烈。天气有这么热吗?皮肤像被水浸透的纸似的,水珠不住地渗出来。
怎么办?距离警察厅很远,报案是不可能的。设法甩掉那家伙再回家吧。好在她对这一带是很熟悉的。她马上就会来到一处胡同口。那里很长,很窄,而且没有灯。她一般从来不走那里,因为总是很脏。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只要抄这近道儿,便能更快来到灯火通明的大路上。
在打定主意的瞬间,她毫不犹豫地跑起来,一下就窜到小巷里去,像只灵活又柔软的猫那样。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在两侧墙壁间回荡,耳边吵闹许多。胡同尽头透出光亮,她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
尖锐的刹车声要将夜晚撕裂。她也未曾想过,为何这个时点还有车从这里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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