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最新章节!
第3277章神秘大叔
而且这些血脉特殊、包含洪荒遗种在内的天地大妖,还不受妖圣统御。
这就涉及到六大至高神主境界强弱的问题。
道尊和佛祖几乎等同于大道化身,元始魔主在被伏羲打出一道境界裂缝之前,也能对星空万界一切魔修魔物生杀予夺,一个念头就能让七夜圣君灭亡。
而且魔门任何修士修炼到极致,最后都会成为元始魔主的一部分力量、也就是魔主分身,永远无法摆脱这层桎梏。
再往下就是鬼帝、妖圣和巫神三位至高神主,这三位论境界远远不如道尊、佛祖还有元始魔主。
天绝山脉上的大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妖圣对所有妖修妖兽无法做到百分百统御,鬼帝还有巫神对鬼道和巫道也是如此。
却说陈轩被吸入八部浮屠第一层后,进入一个青濛濛的独特空间。
控制住一身紊乱元气后,陈轩定神一看,只见这片空间似乎空荡无物,唯有一阵阵的青色雾气漂浮着。
但是当陈轩放出神识的一瞬间,他心中一凛、立马举起轩辕剑横在身前一挡。
铿锵一声,兵器碰撞的声音让陈轩变得更加清醒。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右臂并没有被法则之力化为虚无,看来自己用火焰及雷霆法则对抗空间、时间法则,居然成功了!
不过陈轩还没来得及高兴,就看到青色雾气中窜出七八个没有五官的神秘剑士,挥剑向他砍来。
这几个神秘剑士所发剑气威力惊人,接近渡劫期剑修,而且每一剑都能发挥出剑道精髓。
被八部浮屠吸走大量法力的陈轩要应对这种顶级剑气攻击,并不是毫无压力。
他面色郑重,挥动轩辕剑激发独孤剑意,将激射过来的一道道剑气打散。
七八个神秘剑士冲上前来近身搏杀,霎那间七八柄长剑和陈轩的轩辕剑碰撞数百次,发出叮叮当当的金铁交击之音!
陈轩将一手独孤剑意发挥得淋漓尽致,终于斩断这些神秘剑士的长剑,并一一刺中全部神秘剑士的身体要害。
然而这些神秘剑士并没有发出惨叫声、伤口也没有流血,竟是化为一道道剑光无可抵挡的刺入陈轩身体!
陈轩惊异非常,却发现自己没有被剑光所杀,反而剑光融入体内后极大提升了他的修为、神魂强度以及剑道感悟。
究竟怎么回事?
就在陈轩感觉莫名其妙的时候,青色雾气深处传出“咦”的一声,然后一个神秘的中年男子声音传了过来:“居然能打败我凝聚出来的剑灵,小子,再试试我这几只塑元境八阶剑灵的威力!”
此人话音一落,青色雾气中又窜出五个没有五官的冷血剑士。
这五个剑士的气息更加浑厚强大,已经比得上渡劫期一二层的修士了。
而且陈轩感觉五个神秘剑士的实际战力,比一般的渡劫期一二层修士要强得多,是现在状态不佳的他必须全力应付的对手。
此刻陈轩反而被激起了一股强烈斗志,小蓝激发“人龙合一”后又回去山河图调息了,而陈轩的法力不足以支撑他召唤不灭剑域、邪武尊、幽火冥君和火夜叉作战,就算召唤出来也无法发挥全部战力。
所以陈轩此刻手上唯有一剑,对上五大神秘剑士。
一场近乎死斗的剑术相拼开始了。
比起刚才几只剑灵,神秘中年男子召出的五只新剑灵不但剑气极强,剑术也是神妙莫测。
大学生张青山,被打成瞎子,开除学籍,回归乡里,却得到奇异传承,从此咸鱼翻身,治病救人,种田养殖,带领村民发家致富,顺便跟小姐姐谈谈情说说爱...
裴知夏当了晏漠寒三年替身情人,他初恋归来,她被无情扫地出门。晏总嘴里硬气跟你,只谈钱不谈情。然而,身体却很诚实。单身快乐人裴知夏和别的男人去喝小酒,回来就被晏总围堵他给你多少钱?裴知夏笑问晏总,他给钱,还给名份,你能?晏总怒而出走。晏总以为,裴知夏离了他便活不了。殊不知,裴知夏不仅桃花朵朵开,还有亲爹送上亿万家产,事业感情一飞冲天。晏总悔不当初,千里追爱,见到的却是裴知夏之墓宠溺专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晏总别虐,裴小姐要嫁你大哥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越成假李,接受被摆布的命运。但同为李唐血脉,凭什么我就应该是弃子。既然天下皆为棋子,那我就翻了这棋盘!执棋者,非你一人可为也!多年之后,看着满堂文武高呼万岁。李璟坐于金銮抚棋而笑。袁天罡,大唐已复。既见天子,为何不跪。...
神秘复苏同人文。我叫梁兴扬,我跟着杨间经历了敲门事件,很幸运,我能活下来。我知道,这是灵异复苏的世界,一个充斥厉鬼的世界,这对普通人来说太过残酷了点。我看过小说知道一些未发生的事件,或许我该勇敢点,尝试驾驭一只鬼,成为驭鬼者。我尝试驾驭鬼眼之主,很可惜,我失败了,这一举动差点让我死掉。我叫梁兴...
诸天轻松向不拼战力大量私设目前进度奥特海贼(完)→JOJO西游(完)→开端柯南假面骑士(完)→水浒大杂烩(进行中)宋戈得到了诸天角色替换系统,能够将诸天中的人物替换或者乱入,记录下来放给人看还能获得奖励。于是,诸天世界变得精彩纷呈光怪陆离起来。顶上战争艾斯化身光之锯人,召唤英灵黑胡子释放宝具。jo...
蓝星人谢天枭因熬夜读小说,猝死穿越成斗气大陆一名半圣级强者,又开启了吞噬系统!至此,一名尊号‘噬枭圣者’的神秘强者出现,搅动着整个中州风云!ps野生原创半圣,要抢女主,不针对萧炎,也不当保姆送机缘。半系统文,该杀就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