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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会把兔子带回去,不是红口白牙一句哄她的话。
他没有一刻不在探寻这个世界的秘密。
又一次从幻境中脱身,他毫不在意地蹭掉嘴角的血迹,把手里拖着的獬豸尸体丢在面前的空地上。
饶是太乙已经习惯了他这个小徒弟的探寻速度和狠厉程度,还是没想到他他他能把这獬豸给宰了。
昆仑山七十二峰,无数洞天,这小子半年时间闯了大半。
洞天福地里的奇珍异兽,是一个都没逃过他的毒手。
也不都宰,谁想宰了他,他就宰了谁。
这是太乙猜的,因为每次他拖出来的尸体都是凶得不能再凶的凶兽。
花儿对自己的这次探索并不满意,他被獬豸头顶的独角戳穿了肺,虽然已经差不多愈合了,但确实是他的力量不够强大。
不能总是依赖龙血的自愈能力。
花儿面无表情地把那独角削断了,剩下一只獬豸给他师父去换酒喝。
去后山瀑布下把自己洗干净,换了衣服,挑着两担水去给蠢兔子刚种的小白菜浇水。
这半年她也没闲着,她的菜园更大了。
有时恍惚觉得回到了小时候,娘亲也有一个菜园子。
他浇完水看见小兔子背着她的布袋书包蹦蹦跳跳回来,高高兴兴地不知道在哼什么。
这次探索花了七天,比他预计的快两天,小兔子看到了他十分惊讶,蹿过来撞在他身上,花儿接了个满怀,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终于有了点变化:“······”
蠢兔子速度太快,经常撞到,已经习惯了,从他怀里冒出头来:“你你你回来了!”
看上去还挺高兴看见他的。
被獬豸戳穿的肺竟然顺畅了很多,每一次呼吸都让他觉得惬意,花儿捏了捏她肉嘟嘟的小脸:“嗯。”
“这,这次伤,伤得重不重?”
她急急忙忙地检查他身上有没有伤,有次他从环境里出来的时候,被咬掉了半边肩膀,一身鲜血淋漓,有他的也有被他宰了那只凶兽的,把蠢兔子吓得发抖。
她当时哭着凑过来,用她毛茸茸的小爪子给他止血,毛球被血浸透了,哭花了一张小脸。
后来他都先换了衣服,以免把这弱气的小兔子给吓死。
没检查出什么,绵绵松了口气。
她真的怕死了,万一小妖王死了,就没人带她回去了。
这个世界虽然很好,但她还是很想嫦娥姐姐。
她想回家。
花儿不知道自己在绵绵心里只是一个摆渡船的作用,还当他的小童养媳有多在意他,嘴角都没有拉直一条线了,看上去竟然有一丝丝的温柔。
他把獬豸的角拿出来,绵绵眨了眨眼,一副喜欢到发呆的样子。
对自己的童养媳好,是男人应该做的事。
獬豸的角是半透明的,在阳光下七彩斑斓,像有金沙在流动。
绵绵不知道怎么说,她害怕凶兽的味道,可小妖王总是雕成她喜欢的样子——胡萝卜。
她犹豫地搅了搅手指,还是收下了。
小妖王一片好心,她是善良的好兔子,她不想小妖王不开心。
作者有话说:
花儿:我媳妇真爱我。
绵绵:都是误会。
又有点灵感了,继续写。
果然还是要搞点别的找找灵感。
写了篇小短文快完结了。完结令人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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