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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付出了劳动,怎么会没工钱?我可不苛待身边的小丫鬟。”
从这一天开始,原主就在这个女人身边打杂,很感激女人给她一份工作,她做什么都是尽心尽力。
女人唱歌很好听,空闲的时候,还教她两句。她的嗓子条件不错,后来女人干脆收她为学生,每天教她唱歌。
吴凤知道原主去给仙乐斯的姑娘当丫鬟,其实是很生气的。后来问过只是打杂,又加上赌债催得紧,这才作罢,但每次对原主都是千叮万嘱。
吴凤基本上是这样说的:“大丫啊,你做活儿可以,可千万别学里面那些人。要是你敢学坏了,我保准打断你的腿,以后都别进这个门。”
“你知道里面的都是什么人吗?全都是下贱货,不干净的,那一双手,不知道多少人摸过,脏得很。你现在还小,等你到十三岁,也算个大姑娘了,到时候别去那地方做事了。娘会托人给你说亲事,女儿家,还是得有个好归宿才行。”
时间总是在眨眼间就过去了,原主帮那女人打杂一晃就是五年。从八岁到十三岁,这期间,她跟着女人看到了许多,同时对吴凤的话产生怀疑。
她觉得那女人不坏,而且对方真的没有和吴凤说的那样不干净,就算那个女人背后有个大老板,她也不觉得对方不好。
每一个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通过与女人接触,她才知道那女人曾经也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只是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到仙乐斯当歌女。
但她到十三岁的这一年,她还是听吴凤的,和女人说明自己的情况,要听娘的,不能在她身边侍奉了。
女人倒是笑了笑,好像早有预料:“我不留你,虽然你是个好苗子。但这地方,不是个好地方,没有几个人能独善其身,既然能离开,当然是好的。小丫头,我有时候真羡慕你。”
原主没有听懂这话,只觉得这个漂亮女人是好的,和其他的不一样。
“去吧,离开这个混杂的地方,回归你的平静。我交给你的本事,我倒是希望你一辈子都用不着。”
女人给了原主一笔钱,打发她离去了。
谁也没有预料到,在原主十五岁那年,她回归仙乐斯,成了这里的一名歌女。
优美的歌声,秀丽的容貌,很快成为仙乐斯炙手可热的人物。
她之所以回来,一是因为要赌债的又来了,如果不给,他们会砍断自己父亲唐春翔的一只手掌。
第二个是,弟弟妹妹都到了上学的年纪,吴凤很希望家里能供一个孩子上学,每天接了无数的活计,都累病了。
所以,她回到了仙乐斯当歌女,拒绝了吴凤给她安排的亲事。
吴凤当时还在病重中,根本不知道这些。仅仅靠大哥的苦力,根本还不了债,几个弟弟妹妹还小,都帮不上忙。
赚钱之后,她将家中赌债还清,还把弟弟妹妹送上学堂,将母亲送去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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