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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接下来的事情就太恐怖了。
菲斯克下令在战场上砍了一些脑袋,收集后堆在缴获的牛车上,并赶着牛车南下。此牛车本是安置困住海格的笼子,现在成了“运脑袋”货车。
战死者的头颅已经是灰白色,它们在车上堆成小丘,目击者看到当即吓傻。好奇围观的顽童大抵不知道骑兵的恐怖,但看到滴血的头颅堆,嗷嗷叫地跑开了。
人们撒腿就跑,局势给予罗斯意想不到的被动。
菲斯克眉头紧锁:“我真的很可怕?他们都跑完了,我和谁谈判?海格你再和他们聊聊。”
现在轮到海格压力巨大:“年轻的将领,你现在让我去和他们交涉……我的这个脑袋,定然会被他们砍掉。”
“我倒是想和他们谈判,他们人呢?”
无奈的菲斯克就把军队停在最大定居点的路口,在他的前方是一条较宽阔的道路,路两边是排列较为整齐的长屋,并附属一些大将建筑。这就是韦克舍名字的由来,菲斯克已经率部站在了韦克舍的核心聚居区。
军队没有贸然行动,一时间也没有本地人走出藏匿之地和他们搭讪。
直到,一个男人拖家带口举着旗帜从自己的宅邸走出。
“哦?那个男人我很面熟。”
“是哈弗勒斯,就是你几天前放走的那个人。”海格的压力尽消,至少哈弗勒斯可以成为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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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见那哈弗勒斯,他带着全部家眷大胆走出宅邸。他本人获悉了韦克舍人的悲惨战败,虽说这是他不忍的事,事实如此现在就只能把准备缝好的旗子拿出来。
他们怯生生地走近菲斯克,整个家族连带奴隶都竭力高举着自己的旗帜。
“我说过的我臣服了。”哈弗勒斯即可谄媚地介绍:“你瞧,这些都是我的家人,我们做了很多旗帜,足矣证明我的臣服。”
此举菲斯克并没有逼他,实在是其人的自主作为。
“的确,你臣服了。你是一个聪明人,你一家的安全将得到我军的保护。就是……很多人逃走了,这令我颇为为难。”菲斯克心满意足,立刻眯起眼:“你是本地人,告知你朋友们我们的态度。韦克舍军队已经战败,剩下的人没必要愚蠢抵抗。我不想杀了他们,现在我再给他们最后一个投降的机会。”
说至此,菲斯克再顿顿气:“这是关系到上万人生命的事情,希望你办好。”
“啊!遵命。我这就去办。”
偷偷缝旗帜的人不止哈弗勒斯一家,一批本地的韦克舍人商人家庭消息灵通,见得哈弗勒斯平安无事,他们也亮出自己的真身,高举着旗帜,带上自家酿造的麦酒和搜集的蜂蜜,字面意义地箪食壶浆拥护罗斯的统治。
毕竟他们现在没得选。
韦克舍已经不可能再组织起军队抗击罗斯了,但韦克舍人的抵抗并非完全停止。
哈弗勒斯摇身一变成为和谈特使,他急忙和聚集于此的主和派村庄谈判。既然罗斯军队要求的只是臣服和不设防,所要求的的贡品仅仅是满足军需,并未最罪恶的劫掠人口行为。为何抵抗?把握住最后的臣服机会,主和派和观望派的村庄首领纷纷代表父老亲朋拜见罗斯大将“秃头”菲斯克,宣布自己的臣服。
既然臣服了,场面功夫要做好。
罗斯的旗帜是一张白布,再在对角线用蓝色布条缝合处蓝纹,它很好制作,各村庄现在就可以做。
只要在自家宅邸挂上这种旗帜,就证明自己归顺罗斯。作为交换,菲斯克在得到一批当地人提供的关键给养后,考虑到本地人的感受,便在聚居区外扎营。
到了傍晚,大部分家庭已经亮出了自己突击制作的罗斯旗帜,整个商业街现在还是非常萧条的,臣服了的商人们倒是对罗斯人的许诺很感兴趣,他们竭力彰显自己的旗帜,更有甚者把微型旗帜缝在自己的帽子上,试图告知他人自己的确是臣服了的良民。
不过一支强军就在聚居区之外,若是罗斯人突然发难,大家还是受不了打击。没有逃走的人都是主和派,他们做出了妥协,已经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交在征服者的手里。即便这些主和派村庄派出征战的男人全都被杀,痛苦是真的痛苦,仇恨也是自然的,他们并不愿意和罗斯人拼到底。
真正的主战派反而撒腿就跑,士兵大部分来自于他们。可怕的战败意味着最有战斗力的丹麦佣兵团的毁灭,也意味着主战派村庄派出的大量男丁全部战死。
丧失了大量的精干男人,剩下的村民还能怎么做?多个主战派村庄是首领亲自带队出征,现在纷纷身首异处。
群龙无首的人们本能想到逃跑,他们纷纷带上能快速带走的细软,拉扯着家眷奔向河流,划着小船漂行南下。
逃亡能去哪里?唯有一个地方是大家的首选地——银堡。
甭管经历过战争的银堡现在是什么样子,那里吸引韦克舍逃亡者的理由非常干脆,所谓面对大海可以捕鱼有望苟活,甚至自己还能被当地人接纳。他们舍弃了自己的绝大部分牲畜家禽,今年的麦收也不想了。唯有在海中捕捞一些鲱鱼才能让大家渡过难关,至于未来能否东山再起,暂没人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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