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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跟陆与书插科打诨了两句,云城倒是没再继续纠结那通电话的事情。其实就算问出来是云爹还是云锦打过来的,也没什么意义,因为云爹和云锦的意思云城早就明白了,至于云城自己,他在云家已经妥协了28年,他不想来到陆家还继续妥协下去。所以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除了继续争执不下,也没什么好的处理方法。
云城这天晚上没有直接回清乐古镇,而是跟陆与书一起回了趟陆家。
看到云城回来,最高兴的反倒不是云舟舟,而是陆与墨。
因为陆与墨教鹦鹉教了半天,喊爸爸喊得自己都快成神经病了,那两只鹦鹉却一点反应都没有,有时候被陆与墨吵得烦了,那两只鹦鹉还会冲陆与墨翻一个白眼。陆与墨气得要命,又拿这两只鹦鹉毫无办法,所以一看到云城回来,简直就跟看到救星差不多。
陆与墨:“姐夫,你这两只鹦鹉到底会不会说话啊?”
云城:“不会啊!”
陆与墨很失望:“啊,不会啊,那怎么办?”
云城随手往后一指陆与书:“找你姐。”
陆与墨狐疑地看向陆与书:“……怎么,我姐还有特殊的教鹦鹉说话的技巧吗?咱俩都教不会,他竟然能教会?”
云城:“你姐有钞能力。”
陆与书:“……”闭嘴吧你!
云城在清乐古镇待着,其实就跟上工地差不多。所以他人虽然没晒黑多少,但他自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灰扑扑的,所以进门之后就直接上楼洗澡去了。陆与书没去,而是留在楼下看陆与墨给云舟舟梳辫子。
云舟舟之前剪了个水母头,好看是好看,但老是这么披散着头发,其实也热得很。所以陆与墨闲着没事的时候,就会把云舟舟叫到跟前,给她梳各种自己在网上看到的新奇发型,为此陆与墨甚至还特意上网买了一堆梳头发的工具,有发夹、彩带,还有各种装饰品。
陆与书从小就不擅长这些手工活,这也是为什么她从小到大都剪短发的原因。这会看到这些花花绿绿的东西还挺新奇,坐在陆与墨和云舟舟身边一样一样滴拿出来看。
陆与墨给云舟舟梳的是那种用彩带一起编的小辫子,到时候编好了,小辫子就会铺在头发最外面那一层,然后里面的头发还是散开的。而且热的话全部扎成马尾也好看。反正这种头发编起来挺难,但编好了,可以维持好几天,连睡觉都不用摘下来。
陆与墨一边编,一边怂恿陆与书:“姐,要不我也给你编一个,这样你跟舟舟就更像母女了。”
陆与书下意识就想拒绝,不过目光接触到云舟舟看过来的视线,她拒绝的话突然就有点说不出口了。因为云舟舟的眼神实在是太期待了,就像她的员工每年过年的时候期待她发年终奖那么期待。用网上比较时髦的说法来形容,那叫眼睛里好像有星星。
陆与书语带迟疑:“……我头发这么短,不好编吧?”
陆与墨:“我是谁,我可是编发圣手托尼陆啊!别说你头发好歹还齐肩,就算你是个光头,我都能给你编出花来。”
陆与书想了想,反正她今晚也不用去上班,在家里就算编得丑一点,应该也没什么事吧?就当哄孩子开心了。这么一想,她便豁出去一般地点了点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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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与墨手确实巧,她直接用彩带接上了陆与书的短发,然后从发尾开始往下编。
反正等云城洗完澡带着一身清爽下来,看到的就是陆与书坐在沙发上,顶着一头彩带的模样。
陆与书长得高,长相也偏英气,所以从小到大几乎没走过这种可爱风。此刻像个小女孩一样顶着一脑袋彩辫,别人看了什么感受先不提,她自己首先就不太习惯。
以至于云城还没说话,她倒先不好意思起来。
她不好意思的时候也不会脸红,反而凶巴巴地:“看什么看!把脸给我转过去。”
云城本来被凶得莫名其妙,不过视线一扫,就看到了陆与墨促狭的笑。再定睛细看,就发现陆与书虽然脸没红,但耳朵却红了一点。
云城于是便猜到这会儿的陆与书可能是不好意思了。
所以他配合地转过了头,然后看向了云舟舟。
结果一转过去,就发现云舟舟也顶着一脑袋辫子。
云城:“……你们是加入了什么神秘组织吗?不扎辫子不让入教的那种?”
云舟舟有点嫌弃地看了自家亲爹一眼:“你懂什么,小姨说了,这叫时尚。”
云城:“……”行吧!
被亲闺女嫌弃不懂时尚的云城,没有在客厅多逗留,而是直接去了院子。他这段时间门忙着清乐古镇的事情,有一阵子没有回来看花园修建得怎么样了。这一次回来,发现院子已经比上一次好看太多。亭台楼阁,雕栏玉砌;小径通幽,花团锦簇……就连小溪里,都多了几尾鱼。
云城坐在院子里,看着这个他亲手设计出来的花园,觉得异常满足。
如果能顺便再养两只猫,或者是养两只狗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云城脑海里幻想着猫猫狗狗围在他脚边打滚的温馨画面,然后就听到了里面叫他开饭的声音。
陆家吃饭的时候,没有云家那么多的规矩。云家吃饭,讲究食不言,所以每一个人吃饭的时候都很安静,家里人基本上很少在饭桌上聊天,偶尔聊两句,也基本上都是云爹和云锦聊工作上的事情,或者是云城大嫂让孩子不要挑食,要多吃蔬菜。
但在陆家,就没有那么多规矩。
饭桌上想说话就说话,不想说话就可以不说的。尤其是多了个陆与墨之后,一顿饭那真是就听到她一个人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一会儿夸家里的饭菜好吃,一会儿吐槽国外的食物,一会儿又说到学校里的同学趣闻……云城以前觉得自己是个话唠,但跟陆与墨比起来,他觉得自己都算得上是斯文人了。
陆与墨刚回国那天见云城的时候,就知道云城在工作,但云城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她一直没来得及问。今天既然难得碰见了,她自然要好奇地问一问。
云城回答得倒也坦然:“我就是个替你姐打工的。”
陆与书听到这个回答还没来得及说话,陆与墨已经抢先开口道:“我姐公司可不招闲人,你既然能进去替我姐打工,那肯定是有能力的。所以姐夫你可千万不要妄自菲薄哦!”
陆与书赞许地看了陆与墨一眼,陆与墨一晚上说了那么多话,也就这句话说得最中听。说起来陆与书之前就已经发现云城在工作方面是很有点自卑情绪在里面的,虽说也算情有可原,但陆与书还是希望他能尽快从这些负面情绪里走出来。因为一个人要是老沉溺在这些负面情绪里,久而久之就会充满戾气,然后觉得全天下的人都对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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