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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点的时候,他起来给她做了早餐,又把买来的小笼包放在餐桌的保温垫上,留了纸条,便离开了。
林语欢也睡得不是很好。
一晚上都梦到以前和宋致远在一起的时候,梦里有多甜,醒过来就有多失落。
她在床上出了很久的神,一直到八点半的闹钟响起,她才顶着黑眼圈,勉强下了床。
客厅里早就没有了人影,只有餐桌上备好的早点。
早餐旁边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粥放得很凉了,不会烫到,不要饿着自己。
漂亮又正宗的瘦金体,和写字的人一样好看。
可惜,这样的字,以后大约是没有什么机会看到了。
林语欢出了一会儿神,当她坐下来吃东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习惯性的正在把他留下的字条折成小块,想要收藏起来。
她苦笑了笑,无声的对自己道,林语欢,你还真是没出息,这么多年,收集他用过的东西,还没有收集够吗?
她随手将纸条扔进垃圾桶。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简单的吃了点东西,林语欢便去了今天的拍摄地点。
今天上午她和叶风城会在海城广场拍摄一段宣传片,顺便植入广告。
服装和道具全由海城广场提供。
因为没睡好,上妆的时候就多化了一会儿,弄得林语欢差点睡着了。
化妆师看她一直打瞌睡,不由得笑道:“欢姐皮肤这么好,原来是喜欢睡觉的原因。”
林语欢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点了点头,“不错,这个妆容满透通的。”
当化妆师要来上口红的时候,她看了一眼那个很艳丽的颜色,皱眉道:“这种口红,会不会对身体不好?”
化化师笑道:“正常人当然没问题,孕妇可能就不行了,不过,欢姐,你又没怀孕,问这个做什么?”
林语欢从包里掏出自己的口红递给化妆师:“用我的吧,颜色淡一点也没有关系。”
化妆师当然不会以为林语欢怀孕了,只笑道:“涂这个颜色的话,一会儿可能会没有那么上镜。”
林语欢道:“那就多涂几层。”
化妆师并不敢得罪她,只得应着。
很快的,拍摄要用的礼服也拿过来了。
是一条红色的礼服,一看就是高定,完美的做工和设计将林语欢的身材凸显得像水中的美人鱼一般完美又充满魅惑。
腰上一圈若隐若现的小钻石更是将她的腰衬得又细又软。
漂亮的红色让她的皮肤看起来欺霜赛雪,比最完美的羊脂玉还要漂亮无瑕。
只是胸略低了一些,造型师找来了别针稍微处理了一下,才不至于让完美的柔软若隐若现。
末了,造型师又在她的发间装饰了点同色系饰品。
做完造型后,在场的人都被她的美貌深深震撼了。
原来,这世界上最美的,就是娇艳的红玫瑰!
那是一种震慑人心的美,华丽,张扬,动人心魄,直击你的灵魂。
只要你看过一眼,就很难爱上那些路边的小白花,无论它有多么清纯和令人怜惜。
林语欢这人从来都是美而自知的人,看着镜中的自己,她露出满意的笑容。
这时,身后传来一道男声:“林小姐今天的妆容,真是漂亮!”
林语欢转身,看到宋致远被一群四五十岁的男人簇拥着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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