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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江湖人。
而是个军人。
而且是那种经过实战的军人。
他身上的杀伐之气过于浓厚。
跟那个怕老婆的朱正民的气息极为相似。
所谓居移体,养移气。
这种杀伐之气只能是大战才能养出来。
江湖上吃噶念的那帮家伙有杀无伐,远不能相提并论。
光是这身杀伐之气,就足以百邪辟易,诸法不侵!
看起来缩头乌龟一样的老曹居然认识这样一个人物。
还真是让人惊喜。
男人坐到了桌旁,腰板挺得笔直,宛如虎踞,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我冲他一拱手,“平地里冒出来的无根无底的家伙,偏偏手上有点本事,要是再无牵无挂毫无缺点,那也太可怕了。这样的角色,没人敢招惹,也永远别想融进当地圈子。我要在金城凭这一身本事挣钱立身,不融入本地圈子,就永远只能给普通平头百姓看诊,饿不死就是了,想挣大钱难啊。”
“有道理,这几天听说金城来了个有真法的过江龙,上过电视,斗败横行一时的千面胡,还帮警方去彭鼓取证扫了一个邪法道观,我正琢磨着找机会见一见,不想老曹却先找上我来了。”
男人哈哈一笑,拎起酒壶,给老曹、我和他自己各满一杯。
“相识就是缘份,先喝一杯再说。”
举杯冲着我一晃,昂头一饮而尽。
二两半的大杯,五十度的小烧,一般人可做不到这么一饮而尽。
我举杯示意,跟着一口焖掉。
热辣顺着喉咙直入胃中,如饮火线。
我吐了一口酒气,脱口道:“好。”
以前从来没这么大口喝过酒。
感觉还真是痛快!
怪不得小说里总说江湖人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老曹嘿的笑了一声,道:“我这把老骨头还想活到退休呢,可跟你们年轻人玩不起,你们喝,我慢慢陪着。”
举起酒杯,小小抿了一口,便赶忙夹菜。
“痛快!”
男人赞了一声,提壶给我和他自己满上,再次举起杯。
“305办公室,赵开来。”
“阴脉先生,周成!”
这次赵开来与我轻轻碰了一下杯。
依旧是一饮而尽。
我只觉得头有些昏,可看赵开来却是连脸都没有红,依旧稳稳当当地坐得笔直。
这人的酒量真是可怕。
“这金城是个好地方,就是喝酒一个比一个不痛快,指头大的小杯子喝个什么劲儿?我在部队的时候,都是用大茶缸子喝的,那才叫来劲儿。来,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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